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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带薪休假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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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 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摘 要】带薪休假制度对劳动者来说是一种重要的“福利”,在我国,劳动法虽已规定了带薪休假制度,但其在实践中却一直得不到落实,原因是多方面的,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因此,要想让劳动者真正享受到这项福利,必须解决现实环境中的这些问题,文章分析了带薪休假制度在实践中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带薪休假;问题;完善

带薪休假制度是劳动者休息权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现代社会文明国家通行的基本劳动制度。带薪休假制度在国外已实行多年且比较成熟,我国劳动合同法中也对其进行了规定,但就目前该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情况来看,并未取得明显的成效。目前带薪休假制度在我国的实施现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1)据调查统计,大多数劳动者很少享受甚至从未享受过带薪休假,劳动者享受到带薪休假制度的比例很低。(2)很多单位并未真正实施带薪休假制度。除机关事业单位、少数国企、外企有带薪休假制度外,更多的民营、私营企业并未真正实施带薪休假制度。(3)不同用人单位实施带薪休假制度的方式差异较大。有的企业将带薪休假替代病假、事假,有的企业则通过支付相应报酬折抵假期。

为何我国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但带薪休假制度在我国的实践中仍形同虚设呢?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多方面的。下面笔者将从劳动者的角度、用人单位的角度、以及其他原因来分析带薪休假制度在我国实践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从劳动者的角度看,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 权益难保障

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问题使我国长期处于劳动力富足国家的行列。劳动力过剩让我国就业成了一大难题,也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置于地位完全不平等的两方。在能否实施带薪休假的博弈中,用人单位占据了绝对的上风,它有权决定劳动者的去留。劳动者在被动的位置上受到利益的束缚,不仅没有带薪休假的维权意识,甚至会为了其他利益主动放弃。例如,有的劳动者认为,选择带薪休假会以牺牲年终奖为代价,所以更愿意领取假期工作的现金补贴而放弃休假;另外,还担心休假会影响自己的升职。劳动者基于这些现实利益的考虑,势必会对带薪休假制度持消极抵制的态度。有学者指出, 当“休假权”与“生存权”发生矛盾时,劳动者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弱者”心态。劳动者加班加点的现实处境,让他们觉得有正常的周末都是奢望,更不敢幻想带薪休假了。所以,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地位悬殊的情况下,要把带薪休假制度落到实处,笔者认为难度显而易见。

二、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 对休假认识不够

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根本目标,节约成本是其经营原则之一。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员工休假离岗需要增加更多的人力成本来弥补岗位短时空缺,也就意味着企业的成本被无形增加,特别是对于技术性岗位而言更是如此。因此,企业把带薪休假视为一种负担,加之违法成本远远低于他们所获利益,所以他们宁可存有侥幸的心理,肆无忌惮地违法;甚至,有的企业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卑鄙的利用就业难的优势制定各种不合法的合同条款,劳动者也只能被迫妥协。因此,用人单位对带薪休假制度的漠视,也是其难被执行的重要因素。

三、从法律层面来看,法律规定较原则,惩处力度不强

带薪休假制度虽已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但较多为原则性规定,并未细化,尤其在监督和惩罚方面还很欠缺。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带薪休假享有更多的自,劳动者在现实中很难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如果惩处力度不够,企业不会惧怕不高的违法成本,依然会铤而走险获取更高的违法收益。同时,监督方面,执法部门无法全面监管到每一个企业,企业内部的工会组织受企业的控制,又无法发挥为员工维权的作用,这都让企业更加无所顾忌。

四、我国带薪休假制度完善解决的建议

(一)劳动者应改变观念,提升素质,提高职场竞争力,增强维权意识。首先,劳动者应不断学习,充电,努力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以及自身素质,改变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地位,提高职场竞争力;其次,劳动者应改变观念,正确认识带薪休假制度,并充分认识到这是自己的权利,不要为了一点眼前的利益而自动放弃,努力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当权利受到侵犯时,要勇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培养企业的带薪休假观念,使企业理解带薪休假的价值所在。企业特别是民营、私营企业,对员工休息权的保护是不够的,他们意识不够,往往进入了带薪休假制度的执行会使生产成本增加,使工作效率降低的误区,产生排斥心理,不愿执行该制度,想方设法的规避法律,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损。政府应广泛宣传带薪休假在企业文化培养、人才吸引等方面的作用,劝导企业转变观念,从反对者变成支持者,让企业真正理解带薪休假制度并不会对企业的经营和盈利产生影响,反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增强凝聚力,为企业更长远的发展服务。

(三)加强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管和工会组织对带薪休假的社会监督。政府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以人事、劳动主管部门为主承担起监管职责,细化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可行的操作规程,完善监督和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配备。同时还应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工会的监督作用,保证工会的独立性,更好的代表员工意见,帮助员工维权,监督企业行为。通过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双管齐下确保带薪休假制度能有效落实。

(四)严惩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带薪休假权利的违法行为。我国应加大对企业违反带薪休假规定的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严惩违法行为,通过有威慑力的处罚措施逐步杜绝企业剥夺或变相剥夺劳动者带薪休假权利的行为,可以以加大罚款金额、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来约束企业。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的不断完善以及劳动者观念的转变,希望带薪休假制度能在我国得到较好的实施,早日实现同国外发达国家一样的带薪休假制度,相信到那时,人民的幸福感将会平添不少。

参考文献

[1] 赵湘玲.浅谈带薪休假制度[J].企业论坛,2011(7).

[2] 王友青.企业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现状及对策分析—以西安为例[J].消费经济,2010(4).

作者简介:何倩(1989- ),女,云南昆明人,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2011级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