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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道德视野下的传统“居敬”思想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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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居敬”既是一种传统的道德修养的方法,又是道德修养过程中所要保持的一种持久的心态。它既是对于普遍的道德法则和义务的敬畏,也是对于人之为人的内在本质的敬畏。现代社会中人们对道德价值的蔑视和道德信仰的忽视,使得“居敬”在当代德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凸现。

关键词: 居 敬 居敬 道德信仰 自律 价值关怀

“居敬”既是一种传统的道德修养的方法,又是道德修养过程中所要保持的一种持久的心态。它既是对于普遍的道德法则和义务的敬畏,也是对于人之为人的内在本质的敬畏,它在形式上以自主、自律为根本特性。①在当代道德语境中“居敬”即是一种对道德的信仰。道德信仰体现着一种道德体系的最高价值理想或最高的道德人格境界,整合着各种道德规范和道德行为选择,最为重要的是它为这种道德体系提供一种依据或支持。②现代道德生活中,各种纷繁复杂的价值观念和冲突并存,唯物质主义、唯科学主义和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盛行,人们在道德生活中常常迷失方向,甚至对其持否定、鄙夷的态度。在此情形下,传统的“居敬”思想和方法在现实的道德建设中有其积极意义。

一、传统道德修养论中“居敬”的基本涵义

居,首先是指基本的生活居住问题,这是人类最基本的物质生存需要,自然需求,人类要生存,首先要外涉于自然之物,获得一席现实的栖居之地,这是连动物也有的生物性。但是,除了自然需要外,人的最本质需求是社会需求,人的生存还必须内涉于心灵,在精神世界中寻求一片安身之地。外涉是一种物理上放逐的“造居”,内涉则是心灵上的回归的“安居”。③现代生活的急变幻,人们在忙碌奔波中居无定所,既缺少了一份现实的栖居之地,更无心灵的安居之所,在变幻繁忙中遗失了家的方向,在迷惘失落中丢失了精神的乐园,难怪连思想的大师尼采也惊呼“上帝死了”。“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今人居于华美艺居,却总也找不回那份悠然自得,因此,居已不仅是一种自然生存的困扰,更是一种生活的境界,精神价值体系的构建。

“敬”最早来源于祭祀礼仪,《诗・周颂・闵予小子》:“敬之敬之,天显思,命不易哉!”《论语》说:“祭思敬,丧思哀”。这时的“敬”字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对大自然的敬畏,自然力量的神秘与强大,对比之下使得人类对自我力量感觉渺小与脆弱,自然顿生对自然界的崇拜与敬仰之情,而到了孔孟时代,随着儒道法家等的学说繁荣发展,人类对自然界有了进一步认识,并将关注的目光转向了人类自身的神圣性、超越需求的探索,进而将“敬”的支撑点落在了人伦秩序和社会道德之上。“敬”的内容集中在对“天理”的敬重,对理想道德人格的向往与敬重。“敬”是对具有超越性力量,永恒事物的艳羡之情,同时又是对自身有限性的自卑之感。“敬”首先蕴含的是个体内在的这两种相对立联系的内心情感。同时,基于这种情感,“敬”又会成为对个体追求理想,克服自我有限性而力图接近所“敬”对象的内在动力,这种动力因素有极强的弥散性,它会外化在个体一切思想和行为活动中,因此“敬”又表现为持久广泛的心理动力因素。

古人“敬”的对象主要是“天理”,亦即人伦道德规范,归根究底是人类超越自然物性而具有理性人格。“敬”一方面是要克己私欲,消除内心外在一切与“敬”不符合的思想和行为,另一个方面则是持“敬”的情感去认真遵守各种伦理道德规范。“敬”还与“义”字紧密联系在一起,朱熹说“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涵养须用敬,处事须集义”,在实际的道德的活动中,将内在的“敬”外化在行为活动过程中便是“义”,因此“敬”是“义”的内在根据,“义”是“敬”的外在表现。“敬”只有与实际的道德行为活动相联系才具有现实意义,才是朱喜所提倡的活“敬”,才具有明确的实践性与目的性。

“居敬”一词出自《论语雍也》:“居敬而行简”,《论语宪问》中也说:“修己以敬”,它既是一种修养功夫,又是在修养过程必须始终保持的一种心态、态度。它主要强调的是在道德精神上应保持一种严肃认真的心态和在道德修养过程中的一种“专一”的态度,即对道德律和道德生活的信仰,亦即是一种道德信仰。而到了宋明理学时期,理学家更将其视为最主要的道德修养功夫。“居敬”一方面强调的是对伦理道德规范的敬重,另一方面则是指时刻用一种严肃庄重的态度来践行道德规范,并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将其强化、内化。从低层次来看,“居敬”就是对道德律和至善的相信与敬仰,从高层次来看则体现着一种道德体系的最高价值理想或最高的人格境界。朱熹“居敬”思想强调的也是从内外两面,从已发和未发处均应持有一种严肃郑重的态度。在未践行道德之时应时常保持一颗向善之心,对道德律敬仰之情,摈弃私欲,使得道心、善心常居心中;而在具体的道德行为活动中更应用这种思想上的“敬”来指导自身的行为,顺应事物之理去做事。

“敬”既是修身的出发点,也是根本归宿,《左传》中说“敬,礼之舆也,不敬则不行”,说明“敬”是道德规范得以实行的情感依靠和动力。而《论语》中“修己以敬”则说明通过不断的道德修养以最终达到对道德律的敬,而只有从对道德律的敬仰和终极价值关怀才能在道德实际生活中对具体道德规范遵从。“敬”所指对象的永恒性、超越性使其成为“居”最理想的安顿之处。“居”则是“敬”的具体体现。是与“安定”“长久”相关联,只有一定的方向感和归宿感“居敬”才是为人类精神的终极关怀寻觅一处根基,为道德生活寻找一个依靠。

二、当代道德新语境中“居敬”的基本涵义

古人对大自然的敬仰,世代享用大自然的恩泽,尽管技术落后,对自然界认识蒙昧,使得当时人类生活水平低下,但却依然安逸祥和。人与自然较为和谐地相处。今天人类对大自然的强性征服态度,一味地强加命令,使得自己一次次陷入更艰难的困境,人类欲望在自然界毫无节制的蔓延,最终可能让自身处于毁灭的境地。人类的精神家园也由于人类经营不善面临着重重危机,人类对伦理道德规范的蔑视与践踏,必然导致精神家园的崩塌,道德危机的蔓延,失去价值感后,寻不到精神的寄托和方向。“居敬”在当代仍有积极意义,它所提倡的是对道德的信仰,对终极关怀的关注。

中也包含有一定的道德信仰,但它却由于对神性和道德律的过分敬重而忽视了人性的二重性,只强调对神性的绝对服从而忽视了最基本的人性和人的本质特征,因此是一种对心灵的桎梏,虽然在精神上也有了寄托,却不是现实意义上人的生活。“居敬”思想若完全偏重于对道德律规范的遵从则也可陷入片面,过度强调“敬”,难免让人“远之”。但是,若走向另一极端,片面追求绝对的自由,则又容易陷入上述的精神危机、道德危机的困境。马克思主义对于必然与自由关系的论证能充分阐明“居敬”思想存在的必要性。“居敬”本身就是人类个体心理需要和动力之一,对一切无所顾忌和收敛之心,人类其实无法真正感受到自由,更有可能沉迷于放纵,失去生活的理想和目标。根据马斯洛的理论,人类有一种追求精神的超越性需求,即所谓“似本能”,这种似本能是人对意义世界的寻找,人的向善的属性,假如人的生活或教育过程忽视这一方面,则人的价值需要本身就会萎缩,个体也会因此而走向心理病态。④

“居敬”既是对于普遍的道德法则和义务的敬畏,也是对人之为人的道德生活产生一种敬仰,常持一种肃静收敛的心态,有意识地克制自己的私欲,将精神生活进一步提升。“敬”中少“畏”,更多应是一种爱,一种珍视和一份坚持,对人类本质、神圣性的珍视,对人之为人的理性的坚持,从根本上说即是一种对道德的信仰。道德信仰体现着一种最高价格境界,是人类本质生活的升华,是对终极价值的建构。

康德认为道德信仰就是一种对道德律和至善的敬重和坚定信奉,道德信仰是保持人的尊严的基本要求,是对理想价格的设定。真正意义的道德生活必须存在这几种超越:道德信仰是社会之我对个体之我的超越,人的社会性本质决定人类必须面对这一超越,否则人类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道德信仰是精神之我对肉体之我的超越,没有精神之我及其提升超越,人只能生活在低级的动物性生活中,失去了人之为人的本质性、能动性;道德信仰是有限之我对无限之我的超越,保罗蒂利说人类每时每刻都处在存在与非存在之中,这既带来了人类对有限的恐惧,更促使其对无限的追求与渴望,人类是在有限中追求着无限。伦理责任和道德信仰透过人生危机的焦点,赋予人生以无限价值感、责任感,将人引向超越的理想人格境界,如果没有伦理责任和道德目的的指引,人就不能达到对有限性的超越。

“居敬”强调对道德伦理规范的敬畏与顺从。而道德规范相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人来说,是一种约束、责任,一种自我强制,因此它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对道德规范的遵从过程就能让个体对道德产生肃然之心,对价值理想产生敬仰感。同时,伴随敬仰之情的产生,个体在实践道德规范的过程中产生一种自豪感、荣耀感,进一步强化个体对道德生活的坚持与笃信。

三、“居敬”在当代德育中的启发意义

道德规律虽不是道德生活的终极目标和理想途径,却是现实道德生活中实实在在的需求。因此在德育过程中对道德规范的授受不可回避,它既是一种约束、责任,但又是人性升华、实践理性发法则的途径之一。因此,朱熹主张小学就应有一定的道德规范,也就是说在早期德育过程中应传授一定的伦理规范,培养基本的道德行为习惯,以期使其产生对道德的敬畏、重视。培养幼儿对他人、社会人基本信赖开始,逐渐过渡到对较高信仰形态的启发与培养。朱熹认为对小学阶段之人而言,其并不必然具有格物致知的能力,即他并不必然可能对自己之善性形成自觉。由此,这种临事接物之际的“直感”本质上乃是一种经过长期训练形成的道德习惯。⑤但规范只是必要的途径的环节之一,其最终目标是落实在培养个体对价值体系的构建。小学阶段之道德科目训练是具有向外求索的知识化倾向,大学之格物恰是对这种人―物悬隔状况之消解。当代德育过程中要使受教育者在学习道德规范的同时,更应帮助其领悟道德规范中蕴含的价值,帮助其价值体系逐步完善。价值体系是一切道德生活的起点和依据,并非总是与“高大空”联系在一起,理想教育,人格教育不可或缺,只是途径方法的改善势在必行。

当代教育中对礼仪传统的教育仍有积极意义。从前面“敬”的几方面来看,不难发现礼仪本身就具有道德教育的意义,其过程让人生成肃然起敬之感。传统伦理规范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强调对道德律的绝对重视。在封建社会中虽有消极作用。但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亦有许多积极的意义,韩、日、新加坡等国对传统伦理的重视在道德教育中取到了积极的效果也是被世界各国所注目的。

“居敬”以“格功夫”达到“穷理”的目的,以自我教育和教育促进主体的自我解剖和自我认识,实现自我更新和自我完善,通过修养和躬行实践体认对人和社会的终极关怀,⑥是一种自主、自律的道德活动过程。德育过程中要努力培养受教育者自主、自律的道德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意识,让道德规范的他律与自律互为补充,促进高尚的道德情感和人格的形成。

注释:

①吴冬梅.论持敬在朱熹心性修养中的作用[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2,(3):39.

②魏长领.道德信仰与自我超越[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1.

③殷学明.“居”的考略[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2005,(4):39.

④檀传宝.信仰教育与道德教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165.

⑤李有兵.道德与情感[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140.

⑥顾世群.传统“居敬”的道德修养方法及其现代整合[J].哲学研究,2005,(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