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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妻”的丈夫胜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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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这意味着妻子可以“啃夫”,丈夫也可以“啃妻”,在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如此回答勿庸置疑。可夫妻一方没有丧失劳动能力,而只是失去稳定的工作,其生活的负担是不是也可以转嫁给另一方?下岗的老公能不能当“啃妻族”呢?

2010年5月中旬,湘西南某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夫妻扶养纠纷案,下岗老公为当“啃妻族”把妻子告上法庭,法院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吗?

两极分化,阴盛阳衰埋隐患

10年前,贺晓明和尹萍萍曾经是一对让人羡慕的幸福夫妻。那时候,尹萍萍在政府,端着铁饭碗;贺晓明在企业,效益很不错。小两口日子过得悠闲自在,甜甜蜜蜜,锅碗瓢盆不时奏出快乐的交响曲。

让这个和谐家庭的生活轨迹发生变化的,是2000年夏天接连发生的两件事:尹萍萍升官了,从普通公务员提拔为副局长;贺晓明下岗了,丢了工作也没了经济收入。妻子当了官,按理丈夫该高兴才是,可贺晓明心里却十分矛盾。他多少有点儿大男子主义思想,与妻子一下子拉开了那么大的距离,还真有点儿不适应,特别是回到家里,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下岗可以再就业啊,为了拉近与妻子的距离,贺晓明多次出去找过工作,可是他文凭不高,又没有一技之长,高不成,低不就,要重新上岗谈何容易。接连碰了几次壁,贺晓明的自信心消磨殆尽,也就心灰意冷了。虽然丈夫找不到工作,但尹萍萍从不埋怨丈夫,加之女儿还小,贺晓明也就安心地在家里带孩子做家务,成了一个模范“宅男”……

风平浪静下其实危机重重。尹萍萍在副局长岗位上干得风生水起,应酬越来越多,待在家里的时间便越来越少。贺晓明呢,日子过得越来越无聊,越来越没滋味。他没有什么爱好,最大的兴趣就是晚饭后散散步,现在下岗了,与人交往的机会少了,就更需要靠散步来释放郁闷的心情。可是,妻子总是早出晚归,女儿渐大,要读书做作业,也没有时间陪他。散步总不能老是一个人散吧,开始,贺晓明还一个人走走,可总是一个人孤零零地散步,终归没有什么味道。下岗后,贺晓明心里多多少少有些自卑,散步时经常碰到熟人。“老贺,怎么没带夫人出来散步?”“老贺,夫人又没有陪你来散步?”熟人们或随便或无意的问候,贺晓明听来却如针一样刺在了内心的痛处。不久之后,这散步的事,自然而然地无疾而终。不散步了,贺晓明学会了打麻将。他的牌技不高,输得多赢得少,每天输十元二十元,一月下来也是好几百元。打了几个月麻将,输了上千元,贺晓明心痛了,也就离开了麻将桌。

整天呆在家里,贺晓明无聊得很。愈是无所事事,愈是胡思乱想,愈是心神不宁。想想老婆在外面风风光光,贺晓明又怎能不担心老婆变心?可老婆是家里的顶粱柱,每个月的工资都交给他全盘打理,他总不能无端猜疑。贺晓明的心终究是放不下,一天,看到一篇测试女人忠贞度的文章,他如获至宝。

尹萍萍稀里糊涂地成为了丈夫的试验品。测试共有三大指标十五个小项,从妻子回家的时间,与丈夫谈话的态度,夫妻的频率等逐项打分。一个月的测试时间实在漫长,贺晓明在这一个月里仔细观察妻子的一举一动,并对照那篇文章认真分析,最后的结果让他绝望:妻子的得分惨不忍睹,按照那篇文章的说法,出轨的概率十有八九。这种测试终究摆不上桌面,贺晓明不好说什么,只有按捺住心头的怀疑,密切关注着妻子的一举一动。

风波乍起,恩爱夫妻终分居

一场风波骤然而至。2004年初的一天早上,尹萍萍出门上班时,把手机遗忘在沙发上。一条短信飘然而至,贺晓明拿起妻子的手机一看,“想你”两个字跃入眼帘。发短信者是一名公司老总,妻子手机中存着对方的号码。怒火中烧,贺晓明脑海中却是一片空白。也不知过了多久,尹萍萍突然返回了家中。“我的手机呢?”尹萍萍找不到手机。于是问满脸怒容的丈夫。“给你。”贺晓明把手机恶狠狠地甩到妻子身上。捡起手机,尹萍萍愕然地望着丈夫,之后,她从手机短信中明白了丈夫愤怒的原由。“你怎么解释?”贺晓明几乎是冲着妻子怒吼。尹萍萍急忙解释;“发短信的这个人只是一个普通的熟人,一个普通朋友,他肯定是发错了,或者纯粹是开个玩笑,在搞恶作剧呢。”可是,这事怎么能解释得清楚呢?贺晓明又怎么可能相信呢?

隔阂无法消除,模范丈夫罢工了。以前,尹萍萍下班回家能吃到可口的饭菜,女儿回到家里有爸爸辅导功课,现在,这个家庭了无生机。家里冷冷清清的,女儿被送到了外公外婆那里,贺晓明偶尔做点饭菜,也根本没有妻子的份儿,连残羹剩饭都没有。从那以后,尹萍萍干脆吃了饭再回家,或者根本就不回家,夫妻俩就这样僵持着。两个月后的一天,尹萍萍拗不过丈夫,主动示弱,渴盼着能够与丈夫和解。

“晓明,明天是周六,正好我也没有事儿,我们一起去买点菜,把女儿也接过来,好好地过周末吧。’,周五的下午,尹萍萍早早地下班回家,尽量温情地对丈夫说道。“我没心情,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两个月的时间,仍然解不开贺晓明心头的疙瘩,他不领妻子的情,继续阴沉着脸,冷冷地回答。尹萍萍也不计较,第二天,她一个人上街买菜,办了一桌丰盛的晚餐,把女儿也接了过来。可是,等了好久,也不见丈夫的踪影。贺晓明心里的阴影挥之不去,他原谅不了妻子,面对妻子的退却,他选择了回避,回到了父母家。尹萍萍带着女儿度过了一个孤单的周末,心也彻底凉了。这么多年来,这个家是她一个人支撑着,丈夫下岗了,她不嫌丈夫无能,不嫌丈夫窝囊,没想到,丈夫竟然一点也不体谅,竟然那样心胸狭窄,那样无理取闹。既然都这样了,那就随他去吧。尹萍萍不想再为这桩婚姻作任何努力了,这个索然无味的周末后,尹萍萍搬回了娘家。

这对夫妻背向而驶,愈行愈远。贺晓明对妻子不管不问,尹萍萍对丈夫不搭不理,就这样僵持了两年。“我们离婚吧。女儿我来养,抚养费我一个人负担。”2006年五一前夕,尹萍萍沉不住气了。“离婚?门都没有!”分居了两年,对于离婚的事,贺晓明却是死活不肯同意。看着丈夫斩钉截铁的样子,尹萍萍放弃了离婚的念头。生活又恢复了先前的轨迹,夫妻俩继续僵持着……

状告妻子,丈夫要当“啃妻族”

波澜再起的时候,已经到了2009年8月。这期间,贺晓明也找过工作,不过。一直未能上岗再就业,而是东一锒头、西一棒槌地做一些临时工,长则三五个月,短不过三五天,根本就挣不了多少钱,远远不能自食其力。贺晓明日子过得比较节俭,可坐吃山空,几年下来,还是把原本就不多的积蓄花得一干二净。没钱了,日子还得过,贺晓明开始为生计发愁。实在想不出办法了,贺晓明放下了男人的尊严,使出了最后一招,找到尹萍萍,要妻子每月出扶养费800元。

与丈夫的捉襟见肘不同,尹萍萍的日子过得越来越滋润,可几年的分居生活,已经完全淡化了尹萍萍对丈夫的感情。看着穷困潦倒的丈夫,尹萍萍丝毫不动心。“这么多年来,女儿你没出过一分钱。你一个大男人,难道还要我一

个弱女子养?”尹萍萍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丈夫,哪怕是一个子儿,她也不愿施舍给丈夫。

妻子拒绝了,贺晓明还是咬定妻子。三番五次地找妻子,都吃了闭门羹,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于2010年初,把妻子告上法庭。不过,他打的可不是离婚官司,而是要妻子每月给付扶养费800元。

这是一起罕见的婚内扶养纠纷,法院受理后于2010年5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庭上,贺晓明有各而来,用朴实的话语道明了他要“啃妻”的理由:我和她还是夫妻,她有工资,我没有收入,她有义务养着我,也有能力养着我。尹萍萍也搬出了应对之策:丈夫又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一个大男人,难道还要老婆养?自己有固定收入不假,可是收入不是很高,还要一个人抚养女儿,哪里有钱来抚养一个好吃懒做的丈夫?丈夫没有钱,他可以自己去打工,去挣钱,他自己能养活自己。

分居了,下岗了,谁来抚养贺晓明呢?尹萍萍有这个义务吗?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相互扶养,可能是丈夫扶养妻子,也可能是妻子扶养丈夫,总而言之,是夫妻之间强势的一方扶养弱势的一方。当然,并不是说夫妻之间强弱分明,就一定要搞“平均主义”,弱势的一方需要足够弱,弱到依靠其自身能力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才可以在夫妻之间“劫富济贫”。现在,贺晓明下岗待业,可对于一个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来说,他不像农民那样有责任田、责任山,仅仅依靠辛勤劳作不一定能够解决温饱问题,因此,贺晓明虽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但他因为下岗,已经弱到了位,弱到了需要人扶养的地步。丈夫贫,妻子富,丈夫需要扶养,扶养义务人当然首先指向妻子,收入稳定的尹萍萍应当扶养丈夫。应当扶养。不意味着将妻子的收入一分为二,拿出一半来扶养丈夫,这种扶养应当理解为可以维持当地一般的或者说最低的生活水平。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可以维持当地一般的或者说最低的生活水平,被扶养人也就摆脱了需要他人扶养的困境,扶养可不是要养出个“富翁’,来。而且,贺晓明没有丧失劳动能力,这种扶养费的数额就更不易过高,应当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贺晓明的可能收入来酌定。过高,不利于调动贺晓明“自食其力”的积极性,扶养可不是要养出个懒虫。同时,因为贺晓明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在分居期间,妻子对他的扶养只能是权宜之计,而不能是长久之计,扶养期间不宜规定得过长。扶养期满后,如果仍需要妻子扶养,可另行。据此,法院判决尹萍萍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年内(如果此期间双方离婚则至离婚之日),每月给付贺晓明扶养费200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法院的判决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法官评述:

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不过,法律有时候比世俗人性,比世俗温情,虽然无法强求夫妻琴瑟和鸣。白头偕老,但却可以把夫妻捆绑在一起,有福同事,有难同当。这就是《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基于这个义务。当夫妻一方生活困难,举步维艰,另一方有扶养能力又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的时候。有要求对方给竹扶养费的权利。

一般来说,夫妻中多是丈夫处于强势地位,妻子处于弱势地位。多是妻子需要丈夫扶养。但也不尽然,强弱易位的话。丈夫同样是可以要求妻子扶养的。本案中,贺晓明就处在一个需要妻子扶养的境地。只是,他的不幸不是因为残疾。而是因为下岗。丈夫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尹萍萍以此作为免除扶养义务的挡箭牌。问题是,扶养与否,配偶说了不算。法律说了才是铁板钉钉。就夫妻扶养义务来说。法律只认两个方面:一方有扶养需要,对方有扶养能力。尹萍萍有扶养能力,是没有疑义的。她自己也不否认;贺晓明有扶养需要,这其实也没有什么疑问。当前就业压力很大,许多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而只能“啃老”,何况年龄偏大,又没有一技之长的贺晓明。对于尹萍萍来说,扶养丈夫,让丈夫当“啃妻”族,这是法律义务。同时,法院也注意到了本案的特殊情况,那就是贺晓明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他完全可以凭着劳动收入自力更生,也正因为此,尹萍萍对丈夫的扶养不应当是终身的。法院很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只是让贺晓明在一段时间内“啃妻”,既给了他重新上岗的缓冲期,又给了他一定的找工作的压力。

当然,夫妻间的扶养义务,重点解决的是夫妻的生计问题,至于感情问题就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感情是很微妙的东西,法律无从知晓;分居是夫妻的权利,法律无力干涉。只是希望,在扶养义务的履行中、扶养费的给什中,这对夫妻能够找回昔日的温馨。找回昔日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