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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灸方法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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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灸的要领主要是对准孔穴,用艾火直接烧灼,造成轻重不同的烧伤,以延长其作用而收效。也可以短暂作用而收效,常用的几种方法如下:

化脓灸

由于在灸疮愈合之后,多有瘢痕形成,故亦称瘢痕灸。这是最早与最古的灸法,后世的各种方法,都是由此派生和衍进而来的。取穴以背腹腰股等肌肉丰厚与隐蔽之处为宜,特别是背部的各个俞穴与反应穴更宜首先入选。取穴不宜太多,以1穴为最好,如两穴同取最好左右对称,最多不宜超过3穴。

艾 炷

这是直接灸的关键材料,可以预先做成大小不同的艾炷备用,但不如随做随用为好,必须上小下大,上尖下平,方可易于安放和点燃。根据取穴的部位,先将艾绒搓成大小适合的艾团,夹在左手拇食指尖之间,食指要向上,拇指要向下,再用右手拇食指尖在左手拇食指尖之间,向内向左挤压,即可将圆形艾球,压缩成为上尖下平,立体三角形之棱形艾炷。随做随用,至为简便。

用 火

灸处皮肤可略涂一点凡士林,使艾炷不易滚落,以烧完一炷为一壮。可分为以下几种方法:

(1)间断法。待艾炷燃烧熄灭后,吹去残火,再重新点燃一壮,不易出现感传。

(2)连续法。不待艾炷燃烧至尽,当其将灭未灭之际,即在余烬上,再加添新艾炷,不使火力中断,每可出现感传。

(3)补泻法。包括疾徐强弱法和疾徐开阖法。

疾徐强弱法 这是传统的艾灸补泻法,《灵枢・背腧》早已有过说明,即“以火补者毋吹其火,须自灭也;以火泻者,疾吹其火,传其艾,须其火灭也。”传是“及”与“布”的意思,也就是用口对艾炷吹气,使气传布及艾,使其燃烧旺盛之意,这是疾火与强火,能使邪气随火气而发散,这就叫泻火;若任其自灭,是徐火与弱火,能使阳气深入,这叫补火。这就是强刺激具有泻的功能;弱刺激具有补的作用。如咽喉与腮颊肿胀,用小艾炷直接灸耳尖或少商,可以立即显示泻的功能,尿频便溏,用温和灸艾灸关元或气海,每多缓慢收功,而具有补的意义。这种疾强为泻,徐弱为补的作用,亦即《灵枢・九针十二原》:“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之义也。根据这种疾徐快慢的补泻原则,在针刺手法上,古人早就有许多灵活多变的针刺方法。在灸法方面相应的也有许多变法。

疾徐开阖法 出针后疾按针孔与不按针孔,这是针刺开阖补泻的常规,在直接灸的补泻上也得到应用,杨继洲曰:“以火补者毋吹其火,须待自灭,即按其穴;以火泻者速吹其火,开其穴也。”此即在艾炷自灭之后,再加按压,以增强补的作用,后世又有灸后贴膏药之法,如张景岳及吴亦鼎等人皆有推荐。即“凡用火补者毋吹其火,必待其从容彻底自灭,灸毕即可用膏药贴之,以养火气。若欲报者,直待报毕,贴之可也。若欲泻者疾吹其火,令火速灭,待灸疮溃发,然后贴膏。此补泻之法也。”此即以徐火灸毕之后,当即贴膏药者为补;疾火灸毕之后,待灸疮溃发,再行贴膏药为泻。这也是属于开阖补泻的应用。

减 痛

直接灸的烧灼痛是病人最为畏惧的第一关。至于疼痛在针灸作用中的利弊,还难作定论。但至少说疼痛也是针灸作用中一个有效环节,是属于良性刺激,与病理的疼痛有着根本的悬殊。但病人往往不能忍受故必须极力减轻,以完成灸疗的作用量,当艾炷燃烧过半时,疼痛最剧,此时可用手拍打患者身体其他部位,或在灸处附近抓搔以分散其注意力。有人先用局麻,在穴位上作浸润麻醉,但常不必要。一般只有在第一壮为最痛,以后各壮就可忍受了。

壮 数

古人以燃艾一炷谓之一壮,以之作为施灸的作用量的标准和依据,但对施灸作用量来说,无论为间断法、连续法或补泻法,首次均是以造成三度烧伤,使灸处皮肤变为焦黑,四周皮肤向内收缩,出现车轮状皱纹为准,古人有几壮或以年为壮之说,是不能一概而论的。直接化脓灸的目的,主要是在于造成灸疮,只要造成灸疮,作用量已经达到,则不论是壮数多少,作用都是一致的。又有数十壮,数百壮,以至千壮与三报之说。所谓报,乃是重复与加强之意,而在同一孔穴之上,反复施灸与前后相催,而不必更换他穴。也有经验证明,在同一孔穴之上,可以连续灸数百壮而不焦腐,这乃是生活着的人体与死亡的尸体区别所在,作者曾经治疗过1例长达二十余年之久的背部溃疡,用比拇指头还大的艾炷,每次灸二十余壮,共连续十次,溃疡壁方见脱落,而患处周围之健康组织并未被烧焦,可见古人数百壮与千壮之说,是可以分次与一次应用的。

对于“壮”的解释,历来多数人认为是强壮与少壮之意,误认为艾灸能增长人之元气,而使人少壮也。这是不正确的,“壮”是“创”与“灼”的意思,一壮就是对人体进行一烧灼,与给以一次创伤,在“灸针探源赋”中已有考证和说明。

灸 疮

直接灸的作用,主要就是造成灸疮以形成慢性刺激。当灸疮形成之后,火的作用已不复存在。故直接化脓灸的发挥,灸疮是居于重要地位。以下几个环节,应当重视。

灸后保护:待灸壮完毕后,揩净灰烬,用干敷料覆盖,不用任何药物,待5~7天后,焦痂开始浮动脱落,有少量分泌物,可隔1~2天更换敷料,疮口周围用酒精或盐水棉球揩净,仍用干敷料覆盖。如需继续在原处用原法加强,在焦痂尚未脱落时,则疼痛每极轻微,如焦痂已经脱落再行直接烧灼,痛感每不能忍受。可在疮面上放一姜片或蒜片,在直接灸基础上再用间接灸。灸后仍用干敷料覆盖保护。

促使发作:如果灸疮干燥,无分泌物渗出,古人称为“灸疮不发”,往往收效不大或无效。《资生经》云:“凡着艾得疮发所患即瘥,不得发,其病不愈。”古法有用葱煨,热熨,或用补气益血方剂。但终嫌费事。[明]高武云:“予尝灸三里各七壮,过数日不发再各灸二壮,右足发,左足不发,更各灸二壮遂发,亦在人以意取之,若顺其自然则终不发矣。此人事所以当尽也。”即如遇灸疮不发,可在原处再加添数壮。此法最为简捷可用。

清洗止痛:在灸疮发作后,偶可见有疼痛剧烈,难以忍受者,古法常用鲜柏白皮,鲜柳白皮,当归,薤白,生地,黄芩,竹叶等药,选取一二味,煎汤熏洗。可参阅《外台》卷二十九疗灸疮及火疮诸方。

观察瘢痕:灸疮愈合后所形成之瘢痕,也是观察疗效的一种标志,如果瘢痕起坚硬疙瘩或是呈现紫暗颜色,是说明病根未除,还要继续在原处施灸。如果瘢痕颜色灰白,平坦柔软,就已达到治疗的要求。《外台》卷十八曰:“候灸疮差后,瘢色赤白,平复如本,则风毒尽矣。若颜色青黑者,风毒未尽,仍灸勿止。”古人在这方面早已有过观察和说明。

适应症与效果:举凡全身各个系统之陈年痼疾与药物难以为力的病症几乎皆可包罗,用之得当,均可收奇效、显效与有效的不同效果。有的病例可立即生效,如感传及于患处,各种症状即可轻减。但大多患者当时可无任何反应。等待灸疮发作,焦痂脱落,分泌物增加时,效果为最好,待5~6周后,灸疮开始干燥,效果也就有所减弱,如症状仍然存在,可在原处反复加强,持之以恒,以图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