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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城乡关系的新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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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已经出现一个新的重要拐点,即城乡关系由体制上的分割走向发展上的分化;城乡关系由过去的城市依赖农村阶段进入了现在的农村依赖城市阶段;城市对农村的剥夺由过去的行政方式转变为现在的行政加市场方式。

【关键词】城乡 城乡关系 城乡发展

一、城乡关系由体制上的分割走向发展上的分化

20世纪50年代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从政策和体制上将城乡分割为完全不平等的两部分。不论在社会地位、经济地位,还是政治地位上,城市居民都高于农村居民,这种体制上的不平等结果转变为先天性的不平等。这种情况直到现在依然存在着,甚至在有些方面还有所强化。有的学者将这种分割很简要地称之为“一国两策、城乡分治”。如果当初的决策者只是想通过这样的分割,只是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和工业,最终目的还是要实现城乡共同发展的话,那么,实际的结果则完全出乎意料,现在城乡关系由于城乡体制的分割而明显地发生了发展上的分化。

所谓发展的分化,就是指在经济、社会、政治乃至文化的发展上城乡不但没有缩小差距,而且还在扩大差距,这种扩大趋势成为一种巨大的惯性,反过来继续推动着发展的分化。显然,“发展的分化”的内涵就是出现相反的发展态势:城市发展越来越快、越来越好,农村的发展变得缓慢,显得不乐观,导致城乡差别难以缩小。在城乡二元体制建立之初,城乡发展已经开始分化,只是现在这样的分化已经更大,而且出现断裂的迹象。对于这样的状况,仅仅依靠小范围的政策倾斜,没有多大的效用,难以扭转发展的继续分化趋势,而必须要进行全面的体制转轨和政策倾斜。

1、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从经济上看,与改革初期相比,城乡收入差别出现不断扩大的势头,从1978年的1:2.35扩大到现在的1:3.28,这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如果将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和隐性收入算进去,其差别就更大,我国城乡差别在世界各国中也是最大的。合理的城乡差别应该在1:1.5之间。我国城乡收入差别扩大的势头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还呈现出不断扩大的态势。即使2004年农民收入增长是1997年以来最快的一年,但仍然低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

2、农民负担依然较重。虽然取消了农业税和各种收费,但是农民的负担并没有因此减轻很多。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将广大农民带进了现代化进程之中,却没有给他们构建规避风险的体系,对农民来说,这是很危险的。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农民面临的风险就会增大,这是现代化的负面影响。 “全国问卷抽样调查表明,农村各个阶层的教育负担平均占到收入的17.05%,这一比重相当于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率的1倍以上,足见农民的教育负担之重。”“1998年至2003年5年间,城市居民的收入年递增8.9%,比医疗支出增幅13.5%,少了4.6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的收入年递增2.5%,比医疗支出年增幅11.8%,少了9.3个百分点。”不少农民在疾病面前基本上是束手无策,所以一些农民把所有病都称之为“癌(挨)病”,农民盛传着“小病挺,大病拖,真正不行就太平”的说法。

3、农民的流动比率偏低。从社会流动角度看,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人向上流动的可能性增大了,说明我国的社会开放度增大了,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底层阶层成员向上流动的机会开始减少,在底层向中间阶层的流动比率很低,显示出阶层间出现屏蔽化的趋势。据有关资料显示,农民的不流动率最高,达到73.4%,其余的都是流向与其他地位相差不大的阶层,比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和产业工人阶层(分别是6.2%、6.6%),而流向国家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和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比例不到2%,流向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的比例分别是0.9%、2.7%、7.1%。就拿私营企业主的情况来看,据第六次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显示,务农出身的私营企业主占的比例很小(4.5%),跟改革初期首先由农民出来当私营企业主的情况已经完全不同了。虽然有1亿多农民工从农村转移出来,但是他们没有被城市社会所吸纳,过着非常不稳定的生活。还有5000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实际上他们中大部分人的社会地位在向下流动。

4、农民的社会影响力小。从社会影响力看,农民虽然是我国一个最大的人群、最大的阶层,但是他们在社会上、在决策中声音很少,缺乏真正的代表。在各级人大和政协中,真正属于农民的代表和委员非常少。笔者在某县调查的时候,发现真正属于农民的人大代表只有2人,但是该县农民占人口总数的60%以上,政协更没有农民代表。人大组织法规定,城市居民是28个人选一个人民代表,而农村居民则是98个人选一个人民代表,而且这些名额还被各级官员、企业家等所谓农民代表占用。

二、城乡关系已经从过去的城市依赖农村转变为农村依赖城市的阶段

1、全球化和市场化使城市不依赖农村成为可能。表面上看起来,城市还是需要农村,比如需要农村提供农副产品、劳动力和土地,城市仍在剥夺农村的利益,但是实际上,现在跟计划经济年代甚至20世纪80年代大不相同了,城市对农村的这种需求不是那么强的。在全球化和市场化年代,城市所需要的东西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配置,不一定非从农村调配。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不得不外出务工经商,否则的话收入会越来越少。城市可以凭借市场、资本和行政资源优势强征农民土地,农民对此无可奈何。但是,农村、农民已经离不开城市了:外出务工经商在农民收入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非农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是最大的;农业是市场竞争中的弱势产业,由买方市场所决定。因此,不少农民说,种地不赚钱,唯一的出路是进城务工赚钱。

2、农村对城市的依赖成了城市剥夺农村的新契机。按道理,农村对城市的依赖意味着城市应该加大对农村的支援,但是在我国,这反而成为城市对农村的剥夺机会。用农村的劳动力和土地,却不要农村的人口,拒绝大量进城的农村人口城市化。农民工进城,成不了城市居民,而处在边缘化地位,有的专家学者用“半城市化”来概括他们的地位。这种半城市化表现在六“化”上:(1)就业非正规化。不论在正规部门就业还是非常规部门,他们的劳动和工作大多处于非正规状态。非正规就业,意味着他们只能获得很低的劳动报酬,而享受不到其他福利待遇,甚至劳动安全和人身尊严也得不到保障。(2)居住边缘化。他们居住在城市中最简陋、环境最差、地理位置最偏僻的房子里,他们是城市环境恶化的直接受害者。(3)生活孤岛化。他们不但不能像城市居民那样过着有规律的生活,也不能像他们在农村时那样过日子,吃饭有一顿没一顿,不少人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夫妻生活。(4)社会名声污名化。城市社会出现的许多问题都被归咎到他们身上,他们成了城市问题的替罪羊。(5)发展能力弱化。他们不能像城市居民那样享受单位、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他们的孩子也不能与城市孩子一样享受城市公共教育。(6)社会认同内卷化。对城市和农村的社会认同都在减弱,出现社会认同“摇摆”,而趋向于对内群体的认同。一个没有“根”的认同的人群正在城市社会中形成,他们对自己和城市社会都是很大的危害。现在不少地方的城市化,只重视城市建设,而不吸纳农村居民。深圳是最具典型意义的城市,声称已经完成了城市化任务,没有了农村,没有了农民,但是却对近千万(占人口绝大多数)外来人口(其中大部分是农村流动人口)不给予户籍。

3、城市文明成了农村农民的一把双刃剑。城市文明快速地向农村传播,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农民一方面离不开城市文明,而另一方面则享受不起这些技术,但又不得不去享受。现代市场将农民纳入了高风险的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农民失去了更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从这个意义上看,农民面对着比以前更具风险的生活。传统的民间就医被现代医学概念所取代,但是农民却没有享受现代医学成果的能力;农民终于有机会进入现代制造业生产领域,但是他们没有获得相应的技能培训,因此冒着非常高的伤亡风险。工伤事故、因病不能就医,已经构成农村人口的最大风险来源。

三、城市对农村的剥夺从过去单一的行政方式转变为了行政加市场

在计划经济时代,对农村的剥夺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实现的,而现在是行政加市场。我们知道,我国现在构建的还不是一个健全的市场经济,还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这在城市关系上表现得非常突出。

1、从土地市场看剥夺方式的变化。表面上我国建立了一级土地市场,但是,在这个市场上,由于所有制不同,享受的地位也就不同。农村土地由于属于集体所有,我国的土地制度却规定它们不能直接进入一级土地市场,先要转变所有制身份,变成国有土地,才有资格上市交易。在这个过程中,市场与行政同时对农民进行剥夺。征用和开发土地成为各地政府的最大收入之一,有“第二财政”之称。不少地方官员公开声称,如果不从土地上赚取收入,政府连基本运作都难以进行。据测算,在有些地方被征土地收益,地方政府占20%至30%,开发商占40%至50%,村级组织占25%至30%,失地农民占5%至10%。即使这样,很多开发商还空手套白狼,对补偿费能拖就拖,一些管理部门还雁过拔毛,造成补偿费常常不能全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与此同时,连续几年的我国富豪排行榜上占据前列的富豪大多是房地产商,他们的人数也是最多的,这背后的原因就是对土地利润的占有和房价的高利润。由此可见,现在对农民最大的剥夺就是通过征用土地而实现的。

2、从劳动力市场看剥夺方式的变化。农村居民由于农民身份,而不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市场待遇,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机构的招聘大多将农民、农村居民排除在外。比如,北京市政府于1995年4月制定了一部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对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在治安、就业、租房、收费、卫生防疫等5个方面采取了限制措施。这部《条例》清楚地规定了限制使用农民工的行业及其工种有:金融、保险行业的各类管理员、业务员、会计、出纳员、调度员、星级宾馆前台服务员、收银员、话务员、出租车司机、各类售票员、检票员、办公室秘书、计算机录入人员。自1996年起,北京市劳动局每年都要新的限制使用农民工的行业和工种。从1996年的15个增加到2006年的103个。在规定这些带有歧视性就业政策的同时,还配有严厉的治安行政手段。北京市政府对待农民工况且如此,全国其他城市也就可想而知了。另外,农村居民在非农领域的就业,工资比起相同工种的城镇居民来说就低很多,更主要的是不能享受应有的劳动就业权利和保障,他们贡献了青春、身体和精神,换来的是歧视和冷漠,最终还是要回归农村。

3、从城镇化看剥夺方式的变化。城市的扩张和改造也是通过行政加市场的方式对农民进行有效剥夺实现的。“城中村”的改造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削弱了农民向城市转移的能力。笔者并不是反对“城中村”的改造,但是现在城中村改造没有有效地保护好居住在城中村的居民的利益。一个城市的形象是很重要,但是不能仅仅为了形象而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改造城中村使城中村原居民失去了很多利益,也使进城务工的农村流动人口失去了廉价的住所。对城中村原居民来说,他们靠房租获得生活来源,还有一定的集体资产和经营使他们获得一定的收入,但是城中村改造后,这一切收入来源都失去了,真正成为“无收入来源”者。与此同时,城中村也是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的栖息之所。我们的城市从来没有为农村流动人口的居住做出安排,大部分农村流动人口原本靠城中村在城市立足和生存的,现在城中村的改造实际上动摇了农村流动人口在城市生存的根基。

【参考文献】

[1] 王春光:农村社会分化与农民负担[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2] 程漱兰:中国农民医疗现状与对策[N].参考消息,200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