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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敏性药疹“个性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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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实例:

李先生是某公司的职员,今年30岁。前2年,因为患上类风湿性关节炎,他开始服用萘普酮,每晚1~2片(0.5~1克),后来症状缓解就停用了。李先生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3天前,李先生因病情复发又开始服用该药,1天后他的面颈部及手背突发瘙痒性皮疹,去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萘普酮引起的“光敏药疹”。李先生感到纳闷,怎么以前服用萘普酮从来没事,这次服药是怎么了呢?

光敏性药疹是服用某些药物后,再经受日光(主要是紫外线)照射诱发的,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皮肤发疹,有时还伴有发热、头痛等症状。当光敏性药物进入人体后,经过复杂的代谢过程,产生一些代谢产物,再受到紫外线的照射,可使这些代谢产物获得新的致敏特性,最终导致皮肤光敏性药疹的发生。目前,光敏性药疹的发病机制还不太清楚。

光敏性药疹有鲜明的“个性”,不难识别:首先,发疹前1~2周内服过具有光敏特性的药物;其次,发疹突然,除皮疹瘙痒、灼热感外,可伴有低热、头痛等全身不适症状;再次,用药期间常在室外活动,经受过不同程度的日光照射。

光敏性药疹的其他特点:从用药开始到发疹之间常有一定间隔期,如为初次用药,常在连续用药4~20天,平均8~9天后开始发疹,如为再次用药(以往曾用过)则常在24小时内发疹;皮疹主要发生在面颈、上胸V形区、手背等易受日光照射的部位,如衣着单薄也可累及肩背部等处;皮疹可呈多种多样形态,但以大片水肿性红斑或密集高起的丘疹最多见,边界清楚;整个病程历时2~4周,皮疹可逐渐消退。

光敏性药疹一旦发生,怎么办? 应该马上停用一切可疑的致病药物,如果未能及时停药,可使原本仅仅是轻型的药疹发展为重型药疹,甚至危及生命;及时就医,最好到正规医院,请皮肤科医生诊治;注意适当休息,多饮水,饮食清淡,居室温度适宜;少外出,避免日晒;消除不必要的疑虑和紧张情绪。

光敏性药疹的认识误区:

误区一:以往用过的药物,没有过敏,再次用更不会有事了

解答:通常情况下,药物在体内均通过正常代谢途径,并未形成具有致敏作用的抗原物质,故不会发生过敏。当机体内部环境改变或由于药品本身的细微差异(如质量、添加剂等方面)时,一些原本“安全”的药品会变得“不安全”。因此,不能认为以往用过的药,没有发生过敏反应,现在用也一定“平安无事”。

误区二:老年人比较容易发生光敏性药疹

解答:年龄大小、性别与发病的关系不大。发生光敏性药疹的必备条件除了服用具有光敏特性的药物,同时遭受日晒外,用药者本身还必须存在过敏易感体质。这可解释为什么用药的人那么多,而发生药疹的人毕竟是极少数。

误区三:光敏性药疹只在夏季发生

解答:光敏性药疹的发病除了需用过光敏性药物外,还必须经受日光中紫外线(主要是长波及中波紫外线)的辐射,光能越强,发病的概率越大。因而,光敏性药疹一般以春夏季较易发生,但秋冬季节只要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也可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