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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农药监管工作现状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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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凉市农药监管工作在省、市农业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农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工作,并于2009—2010连续两年专项开展农药执法年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及努力,我市的农药生产经营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农药监管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形势依然很严峻,下面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我市的农药监管工作现状作以阐述。

一、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基本情况

经调查目前平凉市辖区内没有农药生产企业,全市共有农药经营单位281家,年销售农药商品总量约1900t左右。其中国有独资单位1家、股份公司6家、集体经营单位10家、个体经营户264家,分别占0.4%、2.1%、3.6%、94%。个体经营户占绝大多数,其中在安监部门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120家,占43%。经营从业人员327人,以高中或中专以下文化程度居多,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的220人,占67.2%,农药经营人员总体素质较低,缺乏专业技术知识,违规违法经营时有发生。生产人员和农户主要是从农业部门、农药经营单位获取病虫害防治知识,通过经营者的介绍、看使用说明等使用农药,从而产生一些违规及超范围用药现象,严重的甚至导致发生药害事故。

二、日常农药监管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1.认真开展全市农药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

农药经营主体登记调查工作是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每年各县(区)都会依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农药登记、经营条件,联合工商、公安、质检、供销等部门,对各辖区内的农药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通过登记调查,基本可以掌握我市农药经营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方向。

2.认真开展农药标签和质量抽查工作

农药标签是反映产品性能、特点、质量、使用范围和施用技术等重要信息的载体,是判断农药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农药使用者科学安全使用的重要途径。为此,每年我们都会按照省农牧厅和市农牧局的统一按排进行农药质量、标签抽查工作。今年我们制定下发了平农〔2011〕45号《平凉市农牧局关于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得力人员,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重点区域、作物种类、农药品种,依照农药登记证号、毒性标志、农药名称、使用范围、企业名称、防治作物、防治对象等内容积极配合省、市监督抽查组开展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农药质量鉴定暂只能依靠省上的抽检,农药标签抽查结果为在抽取的150个样品中,不合格标签3个,标签合格率98%。

3.加强禁限用农药监管

高毒及禁限用农药监管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严格高毒农药经营管理,制定措施和方案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和打击力度,并督促辖区内的所有农药经营单位建立进销货台帐,要求农药经营者进货前应验明供货商的资格,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标识,如实记录购进农药的品种及生产企业、供货商信息。止目前我市未发现有经营甲胺膦等高毒禁限用农药现象。

4.加大违规经营行为处罚力度

为保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净化经营环境,有效震慑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对犯罪分子形成高压态势。近几年来我们不断加大违规经营查处力度,据统计我市从2006年至2010年年底累计查处农药违法案件40起,涉案金额22.26万元,查处违法农药8.91t,其中农业部门查处农药违法案件27起涉案金额1.79万元,违法农药数量1.41t;其他部门查处农药违法案件13起涉案金额20.47万元,违法农药数量7.5t。

5.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农药监管的主动性和群众科学使用农药的自觉性,各县(区)结合市场巡查、质量监督抽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集市、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通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场讲解农药鉴别知识、鼓励群众对非法经营农资行为及时举报、介绍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和使用技术,引导广大群众合理、科学选用农药,提高了用户抵制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的自觉性,增强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两年来全市累计出动车辆230多台次,举办专题培训60多场次,举办现场培训58场次,印发宣传材料11.96万余份,发放磁带、光盘212盒(张),电视、广播宣传报道13次,放心农药及农药新产品推介24.5t。通过向经营者、消费者传授农药使用相关技术知识和伪劣农药的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指导经营者选择进货渠道、向农民推荐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合理、科学选用农药新理念;通过设立投诉电话,鼓励群众及时举报非法经营行为,提高群众抵制违规农药产品和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农药的自觉性,确保我市农药市场健康发展。

三、我市农药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药经营主体、经营行为仍不规范

在经营企业中,个体户占绝大多数,一些挂靠法定经营单位的经营户大多也是个体经营,有些县(区)在市场整顿中,对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取缔和限制,其中存在很多矛盾。一些随意经营、邮政混合经营、走村串户摆摊设点甚至副食商店代卖农药等现象也大量存在。如何正确引导和加强规范是目前农药管理中急待解决的难题。

2.农药经营人员专业素质低下

由于缺少正规专业培训和行业标准考核,经营者缺少足够的专业知识,经营指导的随意性很大,大多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而唯利是图,很难从根本上提高服务水平。

3.违规及超范围用药现象时有发生

大多数农民和果蔬生产基地没有建立生产档案,用药随意性大,不能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农药。

4.农药管理手段落后,经费紧缺

大多数的农药管理人员,缺少农药质量方面的专业培训,没有农药质量鉴别所必需的工具、资料和设备,大部分人员的现场检查只能靠直观印象,很少使用《农药登记公告》《农药管理信息汇编》《农药电子手册》等进行核对,执法工作存在很大漏洞。农药的质量鉴定只能依靠省上的抽检,农药质量管理存在较大困难。

5.复配制剂农药种类繁多,质量不容乐观

目前生产的复配制剂品种越来越多,原因是单制剂农药大多有国标、行标,企业不容易钻到空子,而复配制剂基本是执行企业标准,审查的尺度比较宽松,产品质量令人怀疑。在我市销售的许多复配型杀虫剂中,部分品种可能含有违禁的高毒农药成分,存在源头上的安全隐患。

6.最主要的是农药经营监管部门不明确

《农药管理条例》虽然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农药管理的主体,但却没有明确具体的监管部门,目前在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安监部门办理,日常监管工作却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造成许多经营单位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形成了监管上的空洞,在执法过程中还往往存在农业、工商、质监、安监等多头执法现象,形成交叉重复执法,尤其在县(区)一级没有专门的农药经营监管机构和固定工作人员,这些问题都给农药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1.健全机构,争取经费支持;

2.加强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3.强化上岗培训,努力提高经营人员素质;

4.突出重点,加大市场专项整治力度;

5.加强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

6.严格监管、积极推行农药诚信经营;

7.完善规章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