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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希曼:罪恶的平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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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使他犯了罪,但并不能开脱他的罪恶。

纳粹阿道夫·艾希曼是个拼命工作的行政官。从1942年起,他负责把欧洲的犹太人送入波兰的集中营,包括奥斯维辛集中营。这是阿道夫·希特勒的“最后解决方案”的一部分:它旨在杀尽德军占领的欧洲各地的犹太人。

艾希曼没有参与制定这个系统屠杀的政策——这不是他的主意。但他深深参与了实施这项政策的铁路系统的组织工作。

20世纪30年代以后,纳粹开始实施剥夺犹太人权利的法律。希特勒把德国的一切错事都归咎于犹太人,疯狂地希望报复犹太人。这些法律禁止犹太人进入国有的学校,强迫他们交出金钱和财产,命令他们佩戴黄颜色的六角星。犹太人被集中起来,被迫住进犹太人区。那些地方是城市里的人口稠密区,成了犹太人的监狱。食品稀少,生活艰难。但“最后解决方案”更是达到了罪恶的一个新阶段。希特勒决定杀掉数百万人,只是因为他们的种族。这意味着纳粹分子们必须用一种办法把犹太人赶出城市,送到一些能把他们大量屠杀的地方去。现有的集中营被变成了用毒气杀人的工厂,每天都会焚化数百人。很多这样的集中营都在波兰,因此必须有人安排火车运输,把犹太人送往死亡之地。

艾希曼坐在办公室里,任意翻动着写有档案的小纸片,通过电话下达重要命令,他这些做法的结果就是数百万人的死亡。一些人因伤寒或饥饿殒命,另一些人则被强迫劳动至死,但大多数人都被毒气杀死。在纳粹德国,火车的运行很准时——艾希曼和像他那样的人保证了火车的准点运行。他们的工作效率一直使运输车厢满载,里面是男人、女人和小孩。他们踏上痛苦的长途之旅,奔向死亡,通常都没有水和食物,有时还要忍受酷热和严寒。很多人在半路上就死去了,尤其是老年人和病人。

活下来的人到了集中营时都虚弱不堪,心惊胆战,纷纷被赶进了伪装成淋浴室的屋子,在那里被迫衣服。屋门锁上了。就在那里,纳粹用齐克隆毒气杀死了他们。他们的尸体被埋掉,他们的随身物品被抢劫。倘若他们未被挑选出来立即用毒气杀死,其中身体较好的便可能被迫去做苦工,每天只能得到很少的食物。纳粹看守常常殴打他们,甚至以射杀他们取乐。

在这些罪行中,艾希曼发挥了重要作用。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却设法逃避了盟军,最终逃到了阿根廷,隐姓埋名地生活了一些年。1960年,以色列秘密警察“摩萨德”的人员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追踪到了他,把他逮捕。他们麻醉了艾希曼,用飞机把他送回以色列受审。

艾希曼是不是邪恶的畜牲、是不是从他人的苦难中取乐的虐待狂?对艾希曼的审判开始前,大多数人都认为他是。在纳粹的大屠杀中,除了干这个,他还能干别的吗?有好几年,他的工作就是把人们送入死亡。当然,完成了那样的工作之后,唯有恶魔夜里才睡得着觉。

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是德国的犹太人,后来移民美国,为《纽约人》杂志报道了艾希曼审判案。艾希曼是纳粹极权国家的产物,是一个几乎不容许你想到自己的社会的产物,对和他面对面,阿伦特很有兴趣。她想理解这个人,想知道他是怎样的人,想弄清他何以做出那么可怖的事情。

艾希曼远远不是阿伦特见到的第一个纳粹分子。她曾逃脱了纳粹,离开德国,到了法国,但最终成了美国公民。她年轻时就学于德国的马尔堡大学,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曾是她的老师。她和海德格尔有一段短暂的恋情,虽说当时她只有18岁,而海德格尔已婚。海德格尔忙于写作《存在与时间》,一部难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著作,一些人认为它是对哲学的重大贡献,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作者故意把它写得晦涩难懂。海德格尔后来成了纳粹党员,支持纳粹的反犹太政策。他甚至从《存在与时间》的题献页上抹去了他的朋友、哲学家埃德蒙·胡塞尔的名字,因为胡塞尔是犹太人。

但是现在,阿伦特将在耶路撒冷见到一个与其他纳粹大不相同的纳粹分子。她面对的是个普通人,他宁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做仔细思考。他的不加思考造成了灾难般的后果。可是,他却并不像阿伦特预期的那种罪恶的虐待狂。他很有些不同寻常,但同样危险:他是个不思考的人。在一个最恶劣的种族主义成为法律的德国,他很容易说服自己相信他干的事情是对的。环境给了他事业成功的机会,他也抓住了这个机会。希特勒的“最后解决方案”,就是使艾希曼事业成功、表现自己能干的良机。这很难想象,很多批评阿伦特的人都认为她错了,但她却觉得艾希曼说自己是在履行职责时是真诚的。

和一些纳粹不同,艾希曼的行为似乎并非出于对犹太人的强烈憎恨。他不具备希特勒的恶毒。大量的纳粹党徒都会欣然地把一些犹太人当街殴打至死,因为那些犹太人见到他们时没高呼“希特勒万岁”;但艾希曼不属于这种纳粹党徒。但是,他接受了纳粹官方的路线。远远比这更恶劣的是,他还协助纳粹把数百万人送入了死亡。即使听到不利于他的证词时,他仍然似乎不知道自己当年错在哪里。就艾希曼而言,他当年并未违反任何法律,从未亲手杀死过任何人,也从未让别人替他杀人;他那些行为合情合理。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服从法律,又被训练得一贯服从命令,他周围所有的人都像他那样行事。从别人那里得到命令,使他不会感到他该对自己日常工作的后果负责。

艾希曼不必亲眼见到人们被塞进运输车厢,不必亲自去死亡营,所以他没有那么做。这个人对法庭说,他之所以没能当医生,是因为一见到血就害怕。但他手上还是有血。艾希曼是一种制度的产物,不知为什么,那个制度禁止他批判地思考自己的行为及其给活人造成的后果。他仿佛根本不能想象其他人的感情。在对他的审判中,他始终执迷不悟地认为自己是无辜的。他要么坚称自己无罪,要么就用一个理由作为最好的辩护:他当年那么做是在服从法律;倘若如此,他就欺骗了阿伦特。

阿伦特用“罪恶的平庸”来描述她在艾希曼身上见到的。说某个事物“平庸”,通常是指令人讨厌和毫无独创性。阿伦特说,艾希曼就是平庸者,因为平庸是官僚体制之罪,是当政者之罪,而不是恶魔之罪。艾希曼属于一类很常见的人,他们允许纳粹的观点影响自己的一切行为。

阿伦特的哲学来自她周围的事件。她不是那种一生都坐在扶手椅里进行纯抽象思考的哲学家,不是那种无休止地争论某个词的确切意义的哲学家。她的哲学联系着最近的历史和活生生的体验。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书中的论述,基于她对一个人的观察,基于那个人的语言和自辩。根据她的所见,她对极权国家里的罪恶及其对不能抵御其思想模式的人们的影响,做了更概括的解释。

像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很多纳粹一样,艾希曼也不能从别人的角度看问题。他不够勇敢,不能质疑加给他的规则:他只是寻找最好的方法去服从它们。他没有想象力。阿伦特说他思想肤浅、没有头脑——但没有头脑也是一种行动。艾希曼若是恶魔,他便会令人恐惧。可是,至少恶魔比较罕见,通常也很容易被识破。或许更令人恐惧的是艾希曼显得那么平常。他是个平常人,并不质疑自己所做的事情,却参与了人类所知的最重大的罪行。他若没有生活在纳粹德国,便不大可能成为罪恶的人。环境使他犯了罪,但并不能开脱他的罪恶。他服从了不道德的命令。阿伦特认为,服从纳粹的命令就等于支持“最后解决方案”。艾希曼没有质疑命令他做的事情,执行了那些命令,这就是参加了大屠杀,尽管他认为自己只是编制了火车时刻表。在对他的审判中,有一次他竟说自己当年是在按照伊曼纽尔·康德的道德责任理论行事——好像奉命行事是正确的行为。他完全不理解一点:康德认为道德的基础是尊重人和人的尊严。

(摘自新华出版社《40堂哲学公开课》 作者:[英]奈杰尔·沃伯顿 译者:肖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