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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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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反假货币工作是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社会职责,对于维护货币的信誉,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工作中的行为选择,揭示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工作中努力程度的根源。

关键词:金融机构;反假货币;成本;收益;博弈

中图分类号:F8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11-0070-03

一、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成本收益分析

现代经济学假定人是理性的,理性人的行为模式总是在约束条件给定时最大化自己的收益或者目标函数给定时最小化自己的成本,理性人假定的背后隐藏的是理性人的行为模式。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工作中发生的成本和取得的收益影响到金融机构反假工作的行为模式。

(一)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成本分析

金融机构的反假工作主要包括反假货币宣传、假币的鉴定、假币的收缴等三部分。在开展这些工作中发生的成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构成。(1)业务成本,指在假币的收缴、鉴定过程中占用的时间成本。(2)反假设备成本,指为了进行假币的鉴定而购买的假币鉴定设备。(3)宣传成本,指每年开展反假货币宣传购买的宣传册子、宣传横幅、宣传资料等。(4)培训成本,指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为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花费的成本。(5)纠纷成本,指金融柜台出纳人员在办理假币收缴过程中,由于假币鉴定失误而与客户发生的纠纷造成的成本。(6)客户流失成本,指在假币的鉴定、收缴过程中造成客户流失而减少的收益。(7)检查成本,指金融机构为了配合监管者以及对下属机构进行反假货币检查发生的成本。(8)协调成本,指为了协调与其他反假联席会议成员之间的关系而发生的成本。因为金融机构是反假联席会议成员中的一员,如参加每年的联席会议、与公安和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等。(9)奖励成本,指金融机构为了奖励柜台出纳人员对假币的收缴发生的成本。奖励成本在很多金融机构已经被取消了,影响到柜台人员收缴假币的积极性。

(二)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收益分析

反假货币对社会和国家来说有利于打击假币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有利于维护社会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等。但对具有私人性的金融机构来说,带来的私人收益却比较少,主要有:(1)免予处罚,指金融机构认真开展反假货币工作而免于受到监管者的处罚带来的收益。(2)奖励收益,指监管者为了调动有关单位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银发〔2005〕266号),奖励在反假货币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而获得的收益。但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第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公安机关、海关、国家安全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破获假币案件或没收、收缴假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在这一条中,把金融机构奖励收益排除在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积极性。(3)声誉收益,指金融机构按照要求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得到政府、监管者、群众的认可,政府、监管者给予金融机构的一些政策倾斜而获得的收益。[1]

(三)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成本收益冲突

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成本收益函数为:

L=R-C

L是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中获得的净利润,R是反假货币获得的全部经济收益,C是反假货币工作中花费的成本。金融机构能够控制的就是C,监管者能够控制的就是R。在反假货币工作中,金融机构作为一个理性人会尽量减少成本支出,进行应付性的反假工作,效果也就可想而知。而监管者为了取得反假效果会加大反假工作检查力度,这是金融机构与监管者的一个动态博弈过程。

二、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博弈分析

尽管反假币工作涉及的领域不局限于金融机构,还有公安机关等部门,但金融机构始终在反假货币中处于最前沿的重要位置。随着假币的流通重心转向农村,金融机构反假工作在建设和谐农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下面对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工作中与假币持有人、监管者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行动策略选择进行分析,在分析中假定金融机构是理性的经济人。

(一)与假币持有人的博弈分析

金融机构反假工作的重要一项就是在客户缴纳现金存款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缴假币。金融机构在进行收缴假币的过程中,会根据客户的性质采取不同的收缴策略,而不是一视同仁。

1.与大客户的博弈分析

大客户是指对金融机构或收缴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客户,如在该金融机构存款大的个人或开户单位、收缴人的熟人等。在一家农村的金融机构里,假设一个大客户在交存现金存款时,被金融机构柜台人员发现了假币,柜台出纳人员也知道按照规定应该收缴。在这个博弈中,柜台出纳人员有两种战略可以选择:收缴还是退回。而大客户也有两种战略:默许还是斗争。假定在收缴假币之前金融机构的利润为100,假如将假币退回给大客户,金融机构就将面临处罚10的机会成本(处罚金额和发现概率的乘积,由于检查中取证较困难,发现的概率较低,处罚成本较小),利润为90;而把假币收缴,假定客户默许则获得反假货币收益5,总利润是105,大客户将是-20,如客户斗争则金融机构将会失去大客户带来的20的利润,同时获得反假货币收益5,则总利润为85,大客户还是-20,各种战略组合下的博弈树如图1所示。

在金融机构柜台出纳人员收缴假币时,大客户在默许和斗争的情况下都是损失20,大客户知道自己在金融机构业务中的重要性,将会选择斗争,而金融机构出纳人员对大客户的选择也完全了解。最终的博弈结果就是金融机构不收缴,大客户损失为0。[2]

2.与小客户的博弈分析

小客户是指对金融机构或收缴人的利益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的客户。对于小客户在交存现金存款时发现假币,由于他对金融机构的利益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金融机构在对假币进行收缴时,将获得5的反假货币收益,小客户的默许或斗争,金融机构的利益都为105,而将假币退回给小客户时,将会发生10的处罚成本。各种战略组合下的博弈树如图2所示。

在这个博弈中,金融机构都会选择对假币进行收缴,而获得比不收缴更多的收益,小客户斗争与否没有太多的影响。

(二)与监管者的博弈

金融机构与监管者是一个多重博弈,是一个动态不完全信息的博弈。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反假货币不仅会带来成本的增加,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收益,监管者对金融机构进行反假货币监管是不可避免的。金融机构与监管者开始是互相不了解、信息不对称的,金融机构会假定监管者是一个强大全能的监管者,如果不认真进行反假工作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并假定金融机构和监管者都是充分理性的。这个时候金融机构为了免受惩罚,将会静观监管者的举动。当监管者出台一些反假货币举措和惩罚措施时,金融机构将会配合反假货币工作的开展。而当金融机构经过长期的试探之后,发现监管者监管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全能和强大,或者通过一些其他行为能使自己得不到应有的处罚,金融机构对于反假工作的努力程度将降低,也敢于以身试法。这是金融机构通过观察监管者的行为逐渐修正的结果。

在这一博弈中,金融机构可以根据监管者的检查概率和处罚金额来决定自己在反假货币工作上的努力程度,而监管者也将根据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的努力程度来决定对金融机构的检查概率和处罚金额。这是一个相互的、动态的过程,在经过多个阶段后,最终会处于一个均衡状态A(x0,y0),得到金融机构的努力程度和监管者的检查概率。如图3所示。[3]

监管者检查概率和处罚金额

(三)金融机构之间的博弈分析

金融机构不仅在与假币持有人和监管者进行博弈,同时在金融机构之间也存在观察和博弈。因为反假货币工作不仅是金融机构的一项社会职责,也是一项涉及到金融机构之间利益分配的一项工作。

假如在一个城镇有两个金融机构A和B,市场利润合计为100,当两个金融几个都努力或不努力参与反假工作时,利润是平分;而当一个金融机构反假工作努力,而另外一个金融机构不努力时,努力获得利润40,不努力获得利润60。每个金融机构的反假成本为10,处罚成本为40。

1.对金融机构监管严时的博弈分析

当对金融机构监管严时,假设金融机构反假工作的信息是透明的,一旦反假工作不努力时,就会被发现并进行处罚。金融机构A和B的博弈模型如图4所示,纳什均衡为(努力,努力)。[4]

2.对金融机构监管松时的博弈分析

当对金融机构监管松时,反假工作不努力的金融机构不但不需发生反假成本,并能在同业竞争中获得优势,还能免于受到监管者的处罚。这个博弈的模型如图5所示,纳什均衡为(不努力,不努力)。

三、结论

通过对金融机构反假货币的经济学博弈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成本收益影响到金融机构反假币工作的行为模式,高昂的反假货币成本及反假货币收益的可望不可及性影响了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的积极性,创新反假货币工作模式减少反假货币成本、增加金融机构反假货币收益是反假工作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第二,由于监管者在反假货币工作检查中取证困难,发现违规的概率较低,处罚成本较小,使得理性的金融机构在柜台的假币收缴中,会根据客户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策略,在反假货币工作中存在中间地带,影响了反假货币的效果。增强反假货币工作检查取证的可操作性是增强金融机构反假货币效果的有力保证。

第三,监管者应该行使自己反假货币工作监督职责,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检查和处罚力度,这是增强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努力程度的有力措施。

第四,金融机构之间在反假货币工作中具有模仿效用,在监管严时,全部金融机构的反假货币努力程度增强,监管弱时,全部的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努力程度降低。

参考文献:

[1] 陈宝山.现钞学:Mo基本理论及其相关科学技术的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2]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3] 林绍期.“联席会议”制度是海南省有效开展反假货币工作的根本保证[J].海南金融,2006,(10).

[4] 吴培清.让农村、农民远离假币――对建立农村反假货币长效机制的调查与思考[J].福建金融,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