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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贫弱者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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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我给《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等报刊写专栏,写的是“历史评论”,主要借历史评论现实。这是一种“另类”的表述,谈的是历史,但聪明的读者一眼便能看出,文章针对的其实是现实中的社会现象。

采用这样的写法,好处主要在于可以规避众所周知的言论尺度问题。因为文章中用的是历史事例,绕开了现实,不是直接针对现实发言,有些人即使看了不高兴,但也不能对号入座,将文章中所说的事指为现实中的人和事。同时,在历史事例中,可以挖掘有价值的信息,总结历史现象,做深度的评论。

试举一例。去年4月13日的《南方都市报》曾刊载笔者的《中国的康乾盛世还不如英国中世纪》一文,次周的《南方周末》将之列为“一周高论”,评审者的“推荐理由”说:“历史评论是一种颇值得玩味的文体,最引人入胜之处往往是以历史镜鉴现实。此类文章所引掌故新奇有趣,相对于一般的评论文章,更具‘观赏性’。不过,历史评论写作困难,考据不易……”

这段评议可谓知音之论。如其所言,历史评论不仅可以“以历史镜鉴现实”,而且具有“观赏性”。而写作的困难,在于与现实案例形神相近的历史事例并不好找,考据更是费时费力等等。当然,最难的还是发现历史和现实世相后面的规律,提炼出具有“镜鉴”价值的观点。

《中国的康乾盛世还不如英国中世纪》一文写作时,曾受到当时许多新闻的触发:一类新闻与房地产业有关,如房地产公司的老总任志强等年薪高达七八百万元,而建筑工人却因拿不到七八百元钱的月工资且需以跳楼的极端方式来讨薪,两种现象相对比,实在让人愤慨!与之同时,新闻中不断出现普通民众在公安局、看守所非正常死亡的案例,比如陕西省丹凤县十九岁高中生徐梗荣被警方传唤,后猝死在公安局。上述诸多社会现象,应该如何看待和评论?它们之间有无内在联系?

我以为,这些现象反映的其实是同一个问题:民众的权利贫困。不仅这几个事例可作如此观,绝大部分的公共事件也都反映了这个问题。民众的权利贫困,无疑是当代中国最大的问题,也是许多社会矛盾的根源所在。因此,文中提出,面对上述种种社会现象,“中国人应该反躬自省:我们的‘文明’处在什么样的位置上?”并提出核心观点:“只要普通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那就不能算是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改革必须不断增进普通人的权利”。

过去的三十年,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其表现,就是将近10%的GDP增长速度,但同时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种种社会现象表明,中国民众还处在“权利贫困”的历史阶段。权利贫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权利的贫困,如民工低工资且需以跳楼的方式讨薪;二是人身权利的贫困,普通民众面对强权的肆意侵犯,缺少能够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途径和制度保障。

如果以普通民众的权利保障状况作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那么我们就有了另一种评判历史和现实的新角度。比如,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总量估计就已经超过了当时所有西方国家的总和,但是从普通民众的权利来比较,无论是经济权利还是人身权利,十八世纪康乾“盛世”下的中国民众,并不比中世纪晚期的英国民众更有保障。这实际上说明,中国康乾“盛世”虽然经济总量庞大,物质文明似乎也比较高,但实际上社会文明程度并不高,其理由便是民众权利并不比英国中世纪更优越。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么以史为鉴,当代中国的发展更应该从解决民生疾苦,增进民众的权利着手,全面提升社会的文明层次,而不是简单地强调GDP总量的提升及经济的增速。

中国的民众,从历史到现在,多数都是贫者、弱者,他们的生活缺乏尊严。而有尊严地活着,乃是人的天赋权利。有尊严地活着,就需要权利的保障;只有权利受到保障,才能免于贫乏,免于人身权利受侵害。然而,中国民众作为“沉默的大多数”,往往既不清楚自己的权利,更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因此,为他们争尊严、争权利,便是我等写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其实,我等本来就是他们中的一分子,为他们争尊严、争权利,也就是为自己争尊严、争权利。

作者漫像 / 杨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