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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那个站得笔直的人,就是二傻。我站在他的身后,竟然热泪盈眶。
二傻的原名叫什么,我从未知晓,只是太姥爷常叫他二傻,于是整个村庄的人都这么叫他。按辈分,他是太姥爷的侄子,也就是我的爷爷辈,可在我的记忆里,他却从未有过长辈的样子。太姥爷说:“由于小时候出了意外,他能保住命就是万幸了,只是从此以后,脑子变得不好使了。”
记忆中,他总是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最常见的情景就是他爬过菜园的围栏,在菜地里费劲儿地拔出一根萝卜,在身上擦掉泥巴后,便津津有味地大口大口吃起来。
我总是不屑,应该说,我讨厌他。身为长辈,他总是从我手里抢零食,总是用粘满泥巴的手摸我的脸,无论我怎么哭闹,他都笑嘻嘻地一个劲儿要抱我。
他总是站不直,永远佝偻着背,见人也不打招呼,有时见人就跑。我曾见过他一个人坐在水边,手里捏着泥巴,脸上的神情说不出是木然还是落寞。
唯一让他兴奋的,恐怕只有爷爷的军装了。爷爷有一身气派的军装,偶尔遇上哪家请客就拿出来穿上。二傻看见这身军装就两眼放光,大声嚷着他也要。爷爷根本不可能给二傻穿,他自己都舍不得。我不止一次地听二傻说:“我也要军装,我也要军装!”
后来,我慢慢长大,离开了村庄,只有过年才回去陪陪爷爷和奶奶。而二傻,本来已经淡出了我那些本就不太清晰的记忆,如若爸爸没有提起的话。
今年春节,在回老家的路上,爸爸提起了二傻,我一愣。爸爸说:“他现在已经不是之前那样了,像换了个人似的。”我很诧异。原来他去了村里的养老院帮忙,有事儿做了。最重要的是,养老院发的工作服,是军绿色的。
站在穿军装的二傻身后,我生出无限感慨。以前,人们从未觉得他能发挥什么作用,拿白眼看他的人不在少数,没有人喊他帮忙,也没有人和他说话。所以,他羡慕爷爷穿军装,因为只有在大场合爷爷才会穿。或许在二傻心里,军装就是尊重,有了军装,就有人请他吃饭,有人请他写信,有人与他谈笑,有人找他帮忙。
村里人把他送进养老院帮忙,还给他一身军绿色的工作服,二傻那不怎么好使的脑子里充满了快乐。他站得笔直,身上收拾得干干净净,脸上总挂着笑,逢人便凑上去打招呼,人们也开始与他开起了玩笑。人们的尊重,给了他做人的尊严和生活的希望。
我正发愣,二傻突然转过身,对我咧嘴一笑,阳光下他的“军装”闪闪发光,有些耀眼。
[评点]
这是一篇质朴而感情真挚的文章。在很多学生选择编造作文的时候,这位学生在观察现实生活的基础上,提炼出一个“二傻穿军装”的奇思妙想。以一件军装为线索刻画了一个可爱、质朴的二傻形象,扣住了“尊重让人改变”的主题,感情真挚,引人共鸣。此外,文章具有生活味,现场感强。作者多使用描述性的语句,人物形象立体,一方面精炼不拖沓,另一方面又具有浓烈的生活气息。
(荐评者系湖北省枝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