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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危机时代中国商业银行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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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银行业来说,进入21世纪后最初的十年是黄金的十年。我国主要商业银行通过重组、改制、引入战略投资者并最终成功上市,初步建设了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树立了现代的经营管理理念,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过硬专业能力的业务和管理人员,成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具备了前所未有的强大竞争力。

尽管取得了如此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在欢欣鼓舞之余,我们却不应盲目自大。在过去十年中,我国商业银行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也无意间制造了一些新课题。能否把这些课题处理好,对于中国银行业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

难以满足的资本需求

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客观形势的需要,以工、建、中、农为首的四大国有银行均为中央汇金公司以超过50%的持股比例绝对控股。而多数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亦不外是地方国资委、财政局(厅)或者大型国企集团,虽然不都能保证绝对控股,但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依然可以保证向这些上市银行施加举足轻重的影响。

在这样的股权结构之下,我国上市银行的高级管理层在很大程度上将服从第一大股东――即各级政府的意志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而除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却缺乏足够的话语权影响高级管理层为自己争取利益。

各级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地方龙头产业发展,以及其他诸多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项目中,希望银行继续扮演好资金供应者的角色,加强信贷投放力度。这对银行来说就意味着需要保持较高的信贷资产扩张速度,较高的风险资产增长速度以及较高的资本消耗速度,简称为“三高”型发展模式。

但同时,多数其他股东则希望银行以提升ROAE(净资产平均收益率)为最核心目标,获取单位资本投入内最大的收益回报,避免过快增长的风险资产将资本消耗殆尽后被迫频繁地再融资。对银行来说就意味着保持中等的信贷资产扩张速度,较低的风险资产增长速度以及适度的资本消耗速度,简称为“均衡”型发展模式。

我国上市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中央及地方政府作为双重角色的扮演者,既希望银行能够快速扩张保障宏观经济建设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又需要银行控制资本消耗实现合理的ROAE,正可谓鱼和熊掌不可兼而得之。最终,经过反复的权衡和抉择,我们看到手握决策权的政府大股东在过去十年中选择了“三高”型发展模式。这一战略选择的最终敲定必须通盘考虑政治、经济,甚至国际形势和文化传统等诸多因素。它造就了我国商业银行过去十年的辉煌成就,也产生了难以回避的难解之题。

当前一个广泛存在于中国商业银行的问题就是发展模式问题,即内生资本的积累速度赶不上资产规模的扩张速度。

我们首先分析一下商业银行资本的主要来源。除外部融资以外,商业银行的资本来源在于留存收益累积,而留存收益则来自于净利润。由于当前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仍然是利息净收入(即利差收入),因此在假设银行必须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增长速度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如果不处于利率上升周期内或者无法在短期内大幅提高议价能力,就必须通过大量放贷,扩大信贷资产规模的方式以量取胜。此时,风险加权资产增速显著上升,资本充足率下降,银行对于资本的需求被迫增加。当商业银行新增的净利润在经过必要的扣减后可以计入留存收益的部分不足以抵消新增风险加权资产对于资本充足率侵蚀的部分时,就产生了外部融资的需求。

随着监管机构对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标准的不断提升,商业银行在“三高”型发展模式下依赖外部融资的发展方式正在逐渐失去生存的空间,寻找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成为了中国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而此时,对于收入结构的改革需求也已呼之欲出并渐成燎原之势。

不均衡的收入结构

当前中国商业银行的收入主要分为利息收入业务和非息收入业务,根据统计,截至2010年9月30日,我国上市银行的绝大部分收入依然来自于利息净收入,行业平均占比高达80.61%。对利息业务收入如此高的依赖度和海外同业形成了较大反差。

我国商业银行巨大的利息收入除了享有被管制的利差优势外,大量放贷产生的规模效应也是重要因素之一。从根本上讲,银行用于放贷的资金其实挤占了本应投向直接融资渠道的资金,市场投资者(基金/机构/散户)本应可以成为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东,结果把钱投向了银行。这一趋势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将形成大银行一资本市场的格局。金融体系中的相当一部分资金都通过银行流转,银行左手吸存,右手放贷,资本充足率一旦不足就寻求二级市场融资进行补充。这种模式短期看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长期来看是蕴藏着巨大风险的。

不过把全部责任都推给银行似乎也不客观。事实上从数年以前,监管部门就已经提出了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力求构建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协调发展的金融市场体系。但截至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始终在曲折中艰难前行。

股权融资方面,虽然在2009年推出了创业板,但由于拟上市企业太多,无数企业只得在被推得水涨船高的显性和隐性上市门槛前望而却步,中国的纳斯达克并没有出现;债券融资方面,国内资信体系建设的滞后和产品种类的匮乏导致低级别企业债和城投债的投资收益和风险难以得到统一,投资者不敢贸然出手。最终,企业和个人不得不继续主要依靠银行借贷的融资方式,直接融资占比难以较陕提升。

依据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的统计,在2008~2010三年间,全国金融体系融资总额中分别有约83.1%、80.5%和75.2%是由银行贷款提供的,这一比例虽然的确逐年下降,但仍然显著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说明我国直接融资还远未达到与间接融资协调发展的水平。

即便在商业银行内部的损益表上,我们也可以看到来自于公司客户的收入明显大于零售客户的收入。除去文化传统上中国居民不喜欢个人负债等民族性格因素外,比较重要的一点在于过去的十年不单是银行业大发展的时期,也是超大型国企集团在各自领域内进一步实现资产、业务集中的时期。他们作为商业银行无可置疑的战略客户为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业务量,经常是一个战略客户比上万个零售客户的业务总量还要多,因此也成为了众多银行竞相争夺的“香饽饽”。在激烈的竞争下,商业银行只能无条件地向这些强硬的大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大量资源被倾斜向大型战略客户,零售业务被迫受到挤压,业务结构的不平衡难以得到迅速根治。日渐严厉的监管政策

近年来,我们观察到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正日益严格化、微观化。具体表现包括:从总行层面的宏观监管逐渐深入到分支行层面的微观监管;从对全行业的总体监管逐渐细化到对不同银行个体的差异化监管;从定l生监管到定量监管。

当本文正在撰写之时,出白银监会

和人民银行尚未确定的监管政策包括:

是否将部分商业银行列为系统『生重要银行?

是否对系统性重要银行施加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如何确定中国自己的“留存资本缓冲”和“逆周期资本缓冲”比例?

是否对全部商业银行计提25%的拔备/一般贷款比以及达标日期?

如何确定差别准备金率计算模型常数以及如何计算对不同银行的差别准备金率?

如何界定地方政府平台类贷款的拨备比例和风险权重?

银行表外业务是否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上述未决问题中的任何一条一旦尘埃落定,都可能会对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结构产生深远的影响,从广大银行从业者的角度来看,这其中的千钧责任绝对不可不察。只是在我国的现实形势下,由于政府决策机制尚不存在很透明且高效的渠道,因此在不安和猜测中,市场只能凭借各种流言和蛛丝马迹判断未来可能的政策导向。

不过在诸多不确定中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全球性金融海啸后,各国银行监管机构都必定会提高对商业银行各项风险的监管要求,实际上等同于要求银行降低杠杆率,缩减很多创新型业务,而我国银监会自然也不会例外。资本限定、杠杆率、流动性指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贷款拨备比率四大核心监管工具将在未来对商业银行构成更为严格的监管依据。

在坚决支持监管部门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同时,我们也认为由政府严格管理银行固然是正确的,但政府管理不等于监管机构直接干预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活动,应当给予商业银行一定的经营决策独立性。同时,可以考虑建立对监管机构的考核约束机制,不能使监管权力无限放大,否则必然影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并导致监管人员的寻租行为。发展之路

综上所述,进入“十二五”后,由于:1,资本充足率要求不断提高;2,贷款拔备比率的大幅提高导致银行新增贷款当年收益被大量对冲,即使息差下降,也无法立即以量补价;3,银行股东为了维持控股比例不下降,很可能要求商业银行降低增长速度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增速可能开始逐渐放缓,并亦步亦趋地改变以贷款增长和管制利率为主要驱动因素的业绩增长模式。

在新的形势下,监管机构可以考虑的政策引导方向包括:1,在5年或者更长的周期内渐进式放开利率管制,实现利率市场化,真正改变以利差收入为主导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基础;2,不能因噎废食地完全否定金融创新,而是应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适度放开对好的创新产品的管制,为商业银行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3,继续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扶持直接融资业务,以弥补商业银行逐渐“脱媒”后留下的资金断层。

而银行需要考虑的发展方向包括:1,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在包括中小企业、地方政府平台、个人信贷以及新兴产业等较陌生的领域做好风险定价;2,积极探索利率市场化后的非息业务发展增长点;3,在日渐严格的资本监管下,合理利用杠杆,发挥资本的最大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