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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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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总体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双保双服务”行动,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国土资源保障保护难题,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和要素支撑。

2013年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

主要问题和形势任务

总体上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国土资源工作中用地空间不足和大量存量土地粗放低效利用同时并存,土地利用方式落后和调控手段匮乏相互制约等新老问题还会继续交替出现:一是我省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禀赋先天不足,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拥有量,都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统筹保障保护任务艰巨;二是空间开局无序,城镇和工业发展空间过度扩张,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致使建设用地总规模继续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我省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已经突破规划下达的到2020年控制指标,实现土地利用从外延扩张向内涵转变任务繁重;三是土地粗放低效利用和闲置问题依然突出,全省批而未供土地总量始终接近80万亩,工业用地地均总产值、地均销售收入、地均利润总额平均水平分别为上海市同期的71%、50%和48%,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任务迫切;四是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案件仍然处于多发态势,近年来年均发现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数接近3000件,同时案件查处难、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任务艰巨。

伴随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如何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调整利用结构、控制开发强度,形成科学、有序、均衡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二是如何完善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把握好土地参与宏观调节的节奏力度,增强针对性、灵活性,在促进发展的同时调整结构;三是如何进一步健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机制,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国土资源的节约集约为动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四是如何改革现行征收供应制度,改变过度依赖用地收益支撑城镇建设模式,促进土地要素自由流动,妥善解决城镇化建设用地,应对城镇化可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五是如何搞好战略研究,谋划好国土资源科学发展。

党的十对国土资源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提出“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大幅降低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今后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统筹谋划,按照十精神,做好国土资源工作。

今后五年国土资源工作主要思路

和2013年重点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省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是进一步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水平、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关键时期。我省发展的土地红利正在弱化,我省经济增长过多依赖低端产业和环境资源消耗等问题没有根本改变。按照省委提出抓好“一三五”,到2020年实现“四个翻一番”目标,做好土地、矿产资源保障,提供要素支撑任务十分艰巨。按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美丽浙江”目标,做好耕地和重要矿产资源保护的任务异常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努力开创国土资源科学发展新局面。

今后五年,我们将围绕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总目标,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实施节约优先战略,通过利用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通过利用水平提升支持发展需求,通过利用方式转变推进生态、建设、保护融合发展。

一是推进利用结构调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各种类型的空间规划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国土空间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共同目标。科学确定国土资源和地域空间开发的规模、强度、结构、布局和时序,研究制定区域差别化的资源配置和空间开发政策,实现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均衡开发国土空间、整治国土生态环境、保障国土安全,提高国土开发利用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的目标。

二是实施亩均倍增计划,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大力实施亩均倍增计划,到2020年,实现二三产业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达到5?郾6亿元/平方公里,其中2015年达到3?郾9亿元/平方公里,2017年达到4?郾5亿元/平方公里,以最小的资源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约束和评价机制,健全土地使用标准体系,完善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准入标准,建立促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流转和低效土地退出机制、出台推进“三拆一改”相关政策措施。

三是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实现省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基础网络完善、统筹城乡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重点领域投资项目,全力做好土地、矿产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对省政府重点推进的1000个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的土地实现应保尽保,促使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四是推进“812”耕地保护工程,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并举。以统筹城乡发展、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促进资源节约、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整合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低丘缓坡和沿海滩涂开发利用等工作,实施“812”耕地保护工程。2013—2017年,全省计划垦造新增耕地80万亩,其中落实省统筹委托造地10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000万亩,综合整治农村建设用地20万亩。

五是深化“751”地质找矿工程,大力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深入实施“751”地质找矿工程,继续部署整装勘查7个重点区块,安排5个老矿山“探边摸底”工作,支持一批企业走向省外、国外,争取我省在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铀、地热、铜、钼、银、铅、锌等)找矿方面有重大突破。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提升,实现矿山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积极培育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竞争力的矿业集团。继续大力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六是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以部省合作、厅市合作为抓手,建立联动合作推进机制。要以统筹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滩涂及围填海形成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舟山群岛新区陆海统筹试点和旅游改革专项试点、义乌国际贸易综改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杭州差别化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闭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等“1+8”试点为突破口,全面深化“转变土地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结构、优化国土开发空间格局、资源市场化配置、地质找矿新突破、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简政放权”等六大重点领域改革。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重要之年。做好2013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统筹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求。开展国土规划编制的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为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布局奠定基础。坚持山、海、陆全域立体开发,探索完善浙北平原的农村土地整治、浙东沿海的滩涂围填海和浙西丘陵的低丘缓坡等区域差别化的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加快形成东中西各具特色的三大空间开发利用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二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启动实施“812”耕地保护工程。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通知精神,进一步创新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和改进垦造耕地项目管理,规范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市场体系,总结推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完善违法用地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组织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三是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启动土地亩均产出倍增计划。修改完善我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单位建设用地GDP指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土地使用标准执行的监管和评价。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政策试点。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推进力度,加快闲置土地依法处置,促进建设用地供后尽快形成有效利用。

四是深入实施“751”地质找矿工程,不断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落实《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优化矿产开局和结构,推动矿业企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应建矿山的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50%以上。全力推进“四边”区域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组织开展和谐矿区建设试点,推进矿业权网上交易制度改革,深化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促进采矿权市场健康发展。

五是持续推动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建立完善各类改革试点的执行、评估和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类改革试点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加快新制度供给。加快落实涉及我厅向舟山市和义乌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扩大市、县行政审批权限。

六是着力加强维权维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深入开展国土资源积案化解活动,建立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推进数字地籍建设。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出台各级政府、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地质灾害责任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