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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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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装饰企业或施工单位都强调“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建筑精神,由此可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对企业、对业主都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

质量是建筑本身价值的具体体现,在建筑装饰施工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或部位出现问题,都会使工程整体质量和功能效应偏离设计要求,或是存在安全隐患,甚至是无法承受的重大后果。

质量和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

1.质量的概念

质量,即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这里“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通俗地讲,就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完整实体。就建筑装饰工程而言,质量具有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等特性。

2.质量管理的概念

质量管理是监督并指导施工技术或操作人员行为及其彼此协调与配合的活动。这就需要首先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质量策划、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纠偏措施以及质量改进方案等。因此,质量管理可以进一步理解为质量方针的确定和建立、质量目标的制定及岗位职责的确立,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来规划各种管理手段和控制措施以使计划得以实施的所有活动(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纠偏等手段)。

建设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对质量形成的影响

工程的装饰过程极其复杂的,要求客户(业主、投资者)必须直接介入整个生产过程,参与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程项目要想达到既定目标,得到一个优质工程,要求施工企业或单位必须对整个项目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

装饰工程项目具有多工种、交叉施工多的特点,工程质量不是某个单一班组能完成的。各个施工阶段和不同工种之间必须紧密衔接且相互制约和影响,工程质量是由每一个施工阶段和作业工种共同作用所形成的。通常说来,我们强调设计要满足业主及设计规范、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及竣工验收要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其所有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使用阶段的要求。

不同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形成起着不同的作用和影响,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设计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有着非同凡响的影响

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主要决定于设计阶段,工程成本的高低也主要体现在设计阶段。工程的建筑平面图及其空间布置情况,建筑材料的选用、构配件及设备的标准要求等,将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效果和使用功能,关系到建设投资的综合功能和充分利用。设计的合理性、严密性,从根本上决定了项目的成败,是总体效果、环境保护、消防等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

2.项目施工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

项目施工阶段,要求必须按照设计图纸、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设计规范等要求,把设计意图付诸实施、检验并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前提是,必须选择好优秀的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质量目标(合格工程、优质结构、中州杯或是鲁班奖等)得以实现。施工的目的是将设计意图付诸实施,建成最终符合设计规范、验收规范的产品。任何优秀的设计成果,没有科学的施工,严格的质量控制,要想将其变为现实是不可能的。因此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是设计意图能否实现的决定因素,它直接关系到工程使用功能的实现以及外观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意图、施工验收的规范要求。工程项目的施工是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施工过程所用的一切材料,如细木工板、装饰面板、胶接材料、水泥、砂石等装饰材料都要具有合格证、准用证、检验报告等资料,且要经过见证取样(监理单位见证,施工单位取样员要持证上岗),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用到工程上去。在施工期间监理单位的见证取样及跟踪检查工作显得极其重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质量把控目的是确保施工所用材料、施工操作规程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之规定。

3.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

工程竣工验收有建设单位组织,它以检验施工效果为目的,该阶段就是对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行试车运转、检查评定,考核质量目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这一阶段是装饰施工向使用转移的必要环节,验收是否通过,是判定工程能否最终满足使用要求,体现工程质量水平的最终评判。因此,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是质量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极其重要和严肃的一个环节。

工程项目质量的控制原则、内容与方法

装饰施工是把设计意图转化成具有相应实际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的过程,是工程人员通过努力使之最终形成满足设计要求、验收规范要求的重要阶段。所以,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是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要做好项目的质量控制,就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1.施工质量控制的原则

(1)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在建筑工程中,装饰费用相对来说,单位工程造价较大,关系到环境保护、业主的生命安全和装修成果的有效使用。因此,工程项目装修施工阶段,必须始终坚持质量不合格不放过的原则,把“质量第一”作为质量管理的第一要件。

(2)坚持事前控制,也即是事故发生前的预防控制,是为将事故的损害减少至最低或避免事故发生而采取的控制措施。有些时候,事前质量难以控制,这就要求严格事中控制;对于每一道施工工序、施工过程都要做到自检、互检及交接检,也就是在一工序结束后,先进行施工方的自我检查,自我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对所进场的材料进行材料报验,严把材料关。特别是施工前各个班组和工种的技术负责人员的技术交底十分重要,施工单位的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员一定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遇到施工难题要与相关人员共同研究决定,对施工人员做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教育,并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3)坚持“用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实测数据说话”的原则。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标准,以实测实量为依据,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做到超规范不放过,不测量不表态的做事精神。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评价工程质量的依据,实测实量数据是衡量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及验收规范的凭证,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只有通过检查验收才能确定,坚决用实测实量、用实事说话,提高动手能力,并将有关的技术要求、施工经验运用到工程实际管理中去。

(4)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人是质量控制的根本,质量控制要以提高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为目的。选择优秀的施工人员,想尽一切办法把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责任感调动起来,努力减少施工过程中的人为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促进工程整体质量的提高,其中,项目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认真、公平地对待每位施工人员。坚信“没有不合格的工人,只有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质量的好坏,直接与管理者的要求和对待质量的态度有关。

(5)坚持“公正、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建筑市场的腐败是施工质量事故的关键诱因,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及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在处理质量方面的问题时,应尊重客观事实,公平、公正、合理的处理问题;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法律法规办事,杜绝施工管理中的营私舞弊行为;做事要严格要求自己、秉公办事,做到谦虚谨慎、实事求是,对于质量事故,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事故处理原则进行处理,让真理成为我们处理质量问题的唯一标准。

2.有关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

(1)施工人员的控制。人,是建筑成品的创造者,是工程施工的组织者,是工程实体的管理者和操作者,也就是人们平常所说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要控制好人选问题,第一要选用技术高、纪律性强、有责任心的工程管理人员和实际施工人员,做好岗位责任制度;再次是如何做好调动施工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其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作用。为此,我们不但要制定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而且要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并做好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施工中,应尽最大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保证措施计划,对四新技术,专业要求较高、技术难度大、精度要求高的工序,应在工人及管理人员的选择上做好通盘考虑,即要求其责任心强,又强调其理论技术及操作能力均能达到相关要求。对有些误差要求极小甚至要求不得有误差的工序,在人员的选择上一定要提前考察并分析其心理素质,做好班前情绪稳定工作;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排除危险因素后方可施工。此外,对于特殊作业,一定做到持证上岗,对于作业马虎,工作大意,喜欢靠碰运气做事、常常存在得过且过心理的人员,应杜绝上岗。总之,只有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管理者和操作者的责任心,才能确保达到质量目标。

(2)施工机械的控制。施工机械是否正常运行,发挥其正常使用效果,直接关系到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为此,必须根据施工工艺特点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选择相应的施工机械,按机械的使用说明严格制定操作规程、把好机械使用管理关和机械设备保养关,同时要求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等,施工过程中经常对施工机具、电缆电线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停工一个月后再次使用时,必须检查机械的使用性能是否受到影响,制定完好的经常及大修制度。

(3)施工材料的控制。就是对施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的控制,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材料进场、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的进场报验制度,施工单位首先要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单位或是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否则不得直接用于工程当中去,正确合理地使用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等是工程质量得以保证的前提。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台账,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储运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努力减少或避免运输过程中的不必要浪费,做好仓管工作,把仓管工作中的损耗减到最低限度。同时要做好同质量的材料询价,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制度,杜绝材料采购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合理获得利润,不应只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必须牢牢树立“利润是一时的,质量是永久的”思想观念,并付诸实施。

(4)施工方法的控制。主要是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设计、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措施等的控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要有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方才执行。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要有实用性,能够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并且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一定要经过专家评审并完善后方才用于工程中去。施工质量、进度、成本之间相互制约和协调,方法选择正确有利于节约成本,加快进度,并能保证施工质量,使三者结合处于最佳状态。

(5)施工环境的控制。环境关系到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施工质量,由于环境因素复杂多变,要想做好环境控制,就必须对影响环境的因素有所了解,影响环境的因素具体有如下几点:①自然环境,如地质条件,天气变化等;②管理环境,如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等;③作业环境,如良好的施工组合,严谨的三检制度,可行的工序交接计划,现场的作业条件等。如上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而且由于环境影响复杂多变,尤其夏季气候,非季节性暴风、大雨等,施工场所的湿度、温度等都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因此,应对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尤其是施工现场,应要求其符合标准化的安全文明工地规定,为施工环境创造良好条件。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物识标示清晰,废料集中归类堆放,建筑垃圾入池并覆盖,做到施工场所井然有序。

3.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方法

(1)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具体内容有:审核有关技术资质证明文件,如产品的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准用证等;有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对于有些特殊要求的专项方案还要经专家评审;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或建设单位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才能用到工程上去;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把经过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的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处理报告也要经监理单位审核;分布分项验收,资料分类清晰,且必须报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核并备案;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要分类归总,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进行备案,以便交工时归档。

(2)施工现场质量检查

一是检查内容:施工中,每一分项工程或工序完成后,准备进入下一班组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好三检工作,自检合格后报建设或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必须停检部位或是要求必经政府监督部门监督的工序,一定要及时报验;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必须有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参与检查与验收;总之,检查的内容包括:材料检查、工序检查、隐蔽验收、分部分项检查、成品保护检查等。

二是检查方法。施工现场的检查方法有目测法、实测法、试验检查。

目测有:看、摸、敲、照;实测法有:靠、吊、量、套;实验法有:取样试验、物理检测。只要严格遵守以上检查方法,做好质量控制,就一定能够高质量地完成设计要求,向业主提交满意答卷。

监理单位如何在项目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

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单位在项目建设中的质量控制主要是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方面。其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为“三控、三管、一协调”,即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其中质量控制尤为重要,施工单位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与项目要求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是监理单位必查的内容。施工单位只有具有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并在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下落实到位,才能算是做好了施工质量控制。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报审及实体质量,消除引起质量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1.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监理单位首先要落实施工方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岗位分工情况,技术管理及材料管理计划,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针对细木工板、石膏板等材料,进场时必须检查其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即建材使用推广证、合格证及材料检验报告,材料在复试前不得使用,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材料,必须及时清退出场,必要时下发停工通知书,直至更换合格材料。

2.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度 “三检”即自检、互检及交接检,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首先组织施工方技术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员、质检员、安检员及其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加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填报质量管理分工表,签订岗位责任书,在施工过程中切实落实“三检”制度,施工方自检合格并签字后方可报监理人员验收,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对于施工方在自检表上没有签字并盖章的资料,监理单位不予承认,且可以拒绝施工方的验收申请。

3.严把隐蔽验收关,对于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隐患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监理单位在对隐蔽工程验收前,首先要落实施工单位三检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自检结果签字是否齐全,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单位方才组织施工方技术或质检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最终形成文字形式。

政府部门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政府监督工程质量是一种国际惯例。装饰工程质量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不管是哪个是国家,政府均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我国的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能是:一是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二是监督检查工程的实体质量,检查装饰装修的环境影响情况;三是监督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政府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内容,主要是检查建设工程施工中执行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涉及主要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四是对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抽查;五是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是代表政府实行质量监督管理。政府的监督管理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及综合性的特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工程建设活动都应服从这种监督管理。政府的监督管理是由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上述是结合自己的经验及专业知识,总结的一些对质量管理的认识。为适应市场化的竞争,满足客户对质量的认可度,就必须加强质量管理控制,提高管理者的质量意识,自觉参加各种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自我质量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