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非常靠谱?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非常靠谱?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那些被叫错的名字

实在是不想与大家探讨湖人队15号的近况:彻底沦为一名纯替补,在21.3分钟的场均出场时间里仅得到5分、2.5个篮板和2次助攻,各项职业生涯统计几乎都跌落至职业生涯的最低点。在没有任何伤病的情况下,很难想像这位曾经的全明星和最佳防守球员本赛季的状态会一落千丈。会是因为改名惹的祸吗?对了,不知道大家现在如何称呼他,如果仍然叫他“阿泰斯特”也无可厚非,毕竟那是他的曾用名。即使是在中国,我们上学时身边也总有因为种种原因而改名的同学,习惯让我们一时都无法叫这些人的新名。但既然人家费劲巴力地递交申请把名字改了,我们还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吧。不过我敢打赌,90%以上的人都会称他为“慈世平”(Metta World Peace),而且无论是各大中文门户网站还是电视台,都把它翻译成“慈世平”。但是这仅适合于对他的调侃,外国人的中文译名从没有因为英文的原意而被直接翻译成汉语,只是由于曾经的阿泰斯特太爱表演,也是个爱出风头的怪头,所以他才能享受到中国人第一次把一个外国人的英文名用中文翻译成真正有意义的词语,而不是音译。

其实音译外文名才是最靠谱的,因为并不是每个外国人的名字都有实际的意义,所以音译的名字既统一,又能基本符合他们名字在本国语言的发音。所以说像“慈世平”这样的翻译是极不靠谱的,只适合调侃。在此之前你何时见过一个外国人的名字并非是由音译翻译而成的呢?如果真的按这样的翻译方式诠释NBA球员们的名字,那可就会闹出大笑话了。远的不说,只列举现役的NBA球员,你还能分清楚他们是谁吗?

起重机・玫瑰、富有表情的・酒徒、战士・酿酒师、出身高贵的・红衣主教、出身高贵的・厨子、时髦的・看守公园的人……

如果不去查翻译,也不看下面的答案,你能马上确定上述“人名”指的是现役球员中的谁吗?不容易吧。这里并不是在炫耀英文水平和打击各位学习英文的信心,只是想告诉大家用中文意思去翻译一个外国人的人名是多么搞笑的事,因为有些英文名字和姓氏本来就不是常用的词语,多数名字都仅用于起名时。而且姓氏是与生俱来的,如果非要把他翻译成中文,像凯文・爱(乐福,Love)和泰肖恩・王子(普林斯,Prince)等叫出来又好听又有意义,但你让其他人怎么办?多数人的名字会更扯,比如德马库斯・表妹(考辛斯,Cousins有表妹的意思)、克里斯・胡扯(波什,Bosh意为胡扯)、德文・网银(伊班克斯,Ebanks在中国指网上银行),如此这般,更是让鲁迪・盖伊(Rudy Gay,这个不解释)情何以堪。

友情提示,上面的答案分别是德里克・罗斯(Derrick Rose)、卡洛斯・布泽尔(Carlos Boozer)、罗尼・布鲁尔(Ronnie Brewer)、布莱恩・卡迪纳尔(Brian Cardinal)、布莱恩・库克(Brian Cook)、托尼・帕克(Tony Parker),如果你有发现其他类似更搞笑的姓名,请果断列出。

所以说,“Metta World Peace”最靠谱的中文翻译,应该是梅塔・沃尔德・皮斯,“慈世平”不应该成为官方的人名翻译。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情况只是个案,如此翻译英文名字可能在国内也是开天辟地头一遭,想想曾经的沃尔德・弗里(World B.Free)在改名后也没有被叫成“世界自由”。但是有些外文名用音译也不完全准确就有些不太应该了。这里面最著名的是足球巨星法国人亨利(Henry),当初把这个名字被翻译成“亨利”是因为他的拼写与英文中的Henry相同,所以便用英文的发音去翻译。但殊不知这并非英文而是法语,在法语发音中此名应发“昂希”的音,“亨利”应该是完全错误的。而在美国人名中也存在着很多因为发音而出错的名字,比如扣篮王杰森・理查德森(Jason Richardson),事实上学习英语的人应该知道,这里面“Richardson”中的“d”是不发音的,所以翻译成理查森是比较准确的。还有个本人觉得应被的是一些应该发“R”而被译成了发“L”的音,如被叫了很多年的吉尔伯特・阿里纳斯(Gilbert Arenas),既然中文有“瑞”字,就该叫阿瑞纳斯更好。这不像布兰登・拉什(Brandon Rush)中的“Ru”没有准确的中文字来代替,只能求其次用“拉”,如果可以还是以标准发音为准好,否则不是像与我们隔海相望的两个“R”“L”不分的邻国一样了。

那些被叫错的绰号

“天勾”、“大鸟”、“大猩猩”、“狼王”、“魔兽”、“怒吼天尊”、“外星人”……这些我们已经叫了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球星们的绰号,在当今发达的互联网时代我们突然发现,其实自己被骗了很久。曾经我们天真地以为他们的绰号都是原汁原味的美国本土的称呼,但是多年之后我们才明白,许多NBA球星们的绰号并不属于美国人,如果把这些绰号翻译成英文在美国喊出来,便没人再知道你说的是谁了。

其实美国人在给人起绰号时,一般要根据这个对象的性格、行为方式的习惯和他们名字的谐音等,用这个人的外形像什么去给他起绰号其实屈指可数。比如“白巧克力”贾森・威廉姆斯也只是因为他的肤色属于白人,而像“外星人”萨满・卡塞尔这种以球员的长相开玩笑的绰号是不会存在的。在美国,卡塞尔最常被叫的绰号是“Sam I Am”(我是萨姆)这么简单,如果非要说他还有其他绰号的话,那也是查尔斯・巴克利给他起的“Gollum”(咕噜),根本没有“外星人”的存在。还有“大猩猩”尤因。坦白来讲绝非出于不尊重,尤因的外貌确实有几分相似于猩猩,不过美国人的确没有因此而直接称其为“大猩猩”,而是叫他“The Beast”(野兽),这应该是因为直接指出对方的长相弱点对于美国人来讲是不礼貌的。

因为贾巴尔的勾手出神入化,我们便叫他“天勾”,因为拉希德・华莱士脾气暴躁经常吃到技术犯规,我们便叫他“怒吼天尊”。但事实上贾巴尔只有“The Captain”(船长)这一个绰号,而且还是与纽约传奇球星威利斯・里德共用;而华莱士的则是“Roscoe”(左轮)。像这种与美国人原意毫不相符的绰号其实不胜枚举,比如“魔兽”霍华德,他众多的绰号中有“超人”、“大男孩”等,就是没有我们常用的“魔兽”;拉里・伯德的绰号其实更加大气,是“Basketball Jesus”(篮球耶稣)和“Larry Legend”(拉里传奇);肖恩・坎普同样是比起“雨人”拥有更具气势的“Reignman”(统治者)的绰号;没有“大将军”阿瑞纳斯,只有“零号特工”阿里纳斯……而诸如什么“狼王”、“蜂王”、“龙王”、“鹰王”之类 的各种王更是没有,美国人很清楚NBA是一桩生意,即使一名球员再出色也不会让他的绰号中出现他所在球队的印记,因为等他离开时这个绰号就变得没有意义了。比如我们现在如果还叫加内特为“狼王”,那么凯尔特人队和森林狼队的球迷恐怕都不会愿意。加内特在美国较常用的绰号是“The Big Ticket”和“The Kid”,前者是因为他的身价早早地在90年代后进入NBA的球员当中签下亿元的大合同,某央视著名解说嘉宾曾经在一次转播中看到森林狼队的取胜之匙的第一条写的是“The Big Ticket”时称不知道美国同行所指为何,这就是受困于我们叫惯了自己起的绰号,而忽略了或忘记了加内特真正的绰号。而后者则是因为加内特是以高中生身份进盟的球员,所以在早期他曾被称为“小子”,这也是他如今最不喜欢别人对自己的称呼。

要说明一点的是,美国人给球员起昵称(Nick Name)有时是为了简练和代替。比如“魔术师”(Magic)这个词就已经完全属于埃尔文・约翰逊,甚至你在资料网站上直接搜索Magic Johnson就能找到你想要的结果。同一状况的还有像Melo Anthony(“甜瓜”安东尼)。还有如MJ(迈克尔・乔丹)、KB(科比・布莱恩特)、LBJ(勒布朗・詹姆斯)、D-Ross(德里克・罗斯)、D-Wade(德怀恩・韦德)、CP3(克里斯・保罗)等昵称已经成为了巨星们的专用,即使再有名字首字母与其相同或重名的球员出现,这些昵称也是专为他们设定的。如果你在新闻会上直呼韦德为“Dwyane Wade”的话,“闪电侠”会认为你是一个记者中的菜鸟。

那些叫错的球队名

从本人十几年前开始看NBA时起就一直在纳闷,为什么达拉斯小牛队的队标是一个小马的脑袋,相信很多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疑问。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公众认知事物水平的提高,这个疑问慢慢得出了答案。

“Mavericks”的大意是不受驯服的动物,或者是与众不同的人。而起初把它翻译成“小牛”明显将这支球队表现得太温顺了些。“Mavs”应该蕴藏着特立独行的性格,结合队标和英文原意,或许野马队更适合些。

还有一个一直伴随着我和很多人成长的疑问就是费城76人到底是哪七十六个人呢?而之后我们得知,这样的译法也有些偏颇,随便拉来一个美国人他们也不知道这七十六个人是谁。虽然“er”在英语里多数是指什么什么人,比如“Lake”变成“Lakers”之后很自然地就被翻译成湖人。但是放在前者的情况之下,“76ers”中的“er”就不是指人了,而是指年份“years”。是为了纪念1776年美国独立,而美国独立宣言的签署地就是在费城,起初队名的意义是向杰佛逊总统签署美国独立宣言致敬,所以费城76年队应该是最符合其意义的翻译。

印第安纳步行者队是另一个深受“er”害的队伍,“Pace”的确有步调、步法的意思,但直接译成步行者有些太直白了,也有些肤浅。在中国港台地区则被翻译成溜马队,意义也不够引申。“Pacer”应该是草原上放马时的领头马的意思,但放在印第安纳的背景下,也许应该是“领头车”的意思。赛车迷们都知道著名的印第安纳房车赛,每次比赛前和F1一样,都会有5圈热胎时间,这个时侯是不允许超车的,而此时都有一个大赛组委会派出的排头车领着赛车手们热车,就像F1里每次组委会亮黄灯时那辆银色的奔驰车的作用,好似草原上的领头马,所以那辆领头车也叫做Pacer!而且每当步行者队胜利时,主场想起的队歌里面就有引擎的轰鸣声,这更加确定了这支队伍应该叫做印第安纳领头车队。

其他的球队的名称大都没有太多的异议,只不过华盛顿奇才确实应该叫巫师,而且球队的队标也明显是一个巫师,不知道是否因为“巫师”不够和谐才被换做“奇才”。

那些美国的大姓

不久前篮网队的四位威廉姆斯先生携手并肩的新闻曾一度让球迷哗然,不禁惊叹世界竟有如此巧合。其实不然,除非这整支球队的人都姓“威廉姆斯”,否则即使再多两个威廉姆斯我也不觉得神奇。因为“威廉姆斯”本就是美国本土的一个大姓,就像中国的张、王、李、赵一样普遍,如果我告诉你CBA的现役球员中有23位姓张的,18位姓李的,17位姓王的球员,平均每支队伍都有一个姓以上姓氏的一名球员的话,你一定不会觉得稀奇。所以威廉姆斯也是一样,美国人同样不觉得罕见。现役的球员中就有12名球员姓威廉姆斯,稳居现役球员的第一大姓。同时,威廉姆斯也是NBA历史上的 第一大姓,从古到今共有69位姓威廉姆斯的球员在联盟出现过,不过遗憾的是这个家族没有培养出一个名人堂球员。史上和现役排名第二大的姓氏是约翰逊,共有58位和10位,不过约翰逊们给他们的家族可是争了不少脸,共有3位成为了名人堂球员,丹尼斯・约翰逊、格斯・约翰逊,还有那位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魔术师”约翰逊。

那些重名重姓的球员

乍一看伊萨亚・托马斯的名字的确能让我们误以为他与当年的伊塞亚・托马斯是同名同姓之人,坦白讲在去年选秀大会之后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仔细一看并非如此,前者的名字是“Isaiah”,而后者是“Isiah”,仅仅一个字母的区别。不过纵观NBA历史,重名重姓的人并不少,只是我们很少发现,或者说每一对中很少有人是给我们留下过深刻印象的球员。

上赛季一个名叫帕特里克・尤因的小伙子在球场上的亮相让我们眼前一亮,没错,此人正是前NBA巨星帕特里克・尤因的儿子,而在美国父子间的重名并不罕见,一般来说他们会在与父亲相同的名字后面加上“Jr”,大概就像《婚姻保卫战》里佟大为饰演的郭洋与儿子郭小洋类似。本赛季小尤因已经离开了NBA,而老帅麦克・邓利维的儿子小麦克・邓利维还依然在联盟效力,而且一直保持着不错的状态。联盟另外一对重名重姓的父子叫勒罗伊・埃利斯。虽然曾经在1972年与杰里・韦斯特、威尔特・张伯伦、埃尔金・贝勒和盖尔・古德里奇等传奇巨星随湖人队获得过一次总冠军,但也可能由于只能作为衬托这些鲜花的绿叶,即使职业生涯有场均9.7分和8.3个篮板,父亲老埃利斯也很少被人所熟知。也许是命运在和老埃利斯开玩笑,他曾有三个儿子,其中一个叫李・埃利斯(Lee Ellis)因为一起枪击事件而失去了生命,偏偏就是那个和自己同名的儿子在1991年继承了自己的衣钵,但是在NBA仅有的三个赛季里小埃利斯几乎毫无作为,更是鲜有人记得他。不过有意思的是,此父子区分姓名的方式不同于前两对,他们虽然中文译名都叫勒罗伊・埃利斯,但是英文拼写却有细微的区别,父亲的是“Leroy Ellis”,儿子的则是“LeRoy Ellis”,仅仅一个字母“R”大小写的差别。

不过上诉三人的同名同姓毕竟有血缘关系,不像那些毫无关系的两个重名重姓球员。而且我们知道美国人都有一个middle name,所以在这里我们不可能让他们的三个名字都相同,只能以最常用的名字为标准。而以这样的标准重名重姓的球员,历史上共有31对,并且有三对里有三个人同时叫一个名,分别叫乔治・约翰逊、查尔斯・琼斯和查尔斯・史密斯。而在现役的球员中杰拉德・安德森、大卫・李和雷吉・威廉姆斯,都在NBA的历史花名册上能找到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前辈。不过在这31对中却鲜有出类拔萃的球员,只有比尔・布拉德利一位名人堂球员,而巧合的是与他同名的那位比尔・布拉德利和他同年进盟,但是却没有出场打过一场比赛,我们也完全不需要担心在说比尔・布拉德利时指的是哪一个,因为根本没有人知道后者是谁。

错误也好,不应该也好,有些习惯已经成为了自然,现在让我们去把卫冕冠军叫做达拉斯野马队肯定是不现实的,球迷们也不会答应。有些东西只要我们心里清楚了就好,不必非要吹毛求疵地改过来,那样反而不能让现在的所有人满意。除非再出现一支新的球队,那时候希望我们的翻译能用最原始的意义还原起名人的初衷。而“慈世平”这个名字,希望他只停留在民间开玩笑时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