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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在国家防灾减灾中的战略定位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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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业;防灾减灾;战略定位发展取向

[摘要]保险业是专事风险管理与损失补偿的专业部门,在发达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的保险业发展滞后,存在着总量不足、结构不良、功能不全等缺陷。在中国灾害问题日益恶化的背景下,国家宜将保险业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通过明确的保险业战略定位与大力发展保险业的政策取向,让其成为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体系中的生力军。

[中图分类号]F84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6-0022-08

一、国际视角下的保险业与防灾减灾

从13世纪出现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开始,保险业就扮演着承担损失分摊与损失补偿职责的角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商品生产发展到了顶峰,在资本家之间剧烈竞争的情况下,无论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流通领域,资本遭遇灾害事故的风险更大。为了稳定生产经营,维持商业信用,实现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逐步从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中分离出一种保险资本,并通过专门设立保险公司来承担组织保险基金和补偿损失的任务。随后,保险业从为生产经营服务扩展到其他各个领域,进而成为一种具有普适意义的风险管理与经济损失补偿制度,在发达国家的保险市场上,已经发展到了“无险不保”的地步。

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保险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对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的专业化与社会化方面。一方面,保险业是专门经营各种风险的行业,各国的保险制度更是普遍规定了保险专业经营的法律原则,保险业务经营的专业化,使其在开展风险管理和组织经济补偿时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多的经验;另一方面,保险又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业务,其业务经营活动因风险管理的需要和再保险、再再保险机制的作用,往往超越国界而成为一种全球性业务,这种高度社会化的经营方式,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各种风险能够在最大的范围内得以分散,各种保险损失得以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分摊,最终实现保险业务经营的稳定化、可持续化。因此,保险在管理风险、组织经济补偿方面,具有其他制度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其作为应对各种灾害与风险的市场机制,在许多国家防灾减灾体系中占据异常重要的地位,其不仅扮演着补偿灾害损失的主要角色,也是整个社会防灾减损的生力军。

保险业的强大补偿功能,使其成了许多国家特别是工业化国家灾害损失补偿机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许多国家远远超过政府救灾对灾害损失的补偿。

从表1可见,在2009年和2010年,全球灾害损失分别达到620.2亿美元和2180.64亿美元,其中,工业化国家所处的北美、欧洲等地区的损失更重,但其经济损失通过保险补偿年均达到50%以上,北美和澳洲的灾害经济损失补偿更高达60%以上。2008年和2011年是全球巨灾损失大年,直接经济损失分别达到了2690亿美元和3700亿美元,全球保险补偿分别达到了19.52%(该指标因我国南方冰灾和汶川地震几乎没有保险补偿而较低,如果扣除几乎没有保险补偿的汶川地震损失,全球2008年的保险补偿为灾害损失的36.21%)和31.35%,而北美的保险补偿占经济损失分别达76%和63%,欧洲也在50%以上。在巨灾损失补偿方面,美国作为飓风频发的国家,其购买的财产保险巨灾风险限额占全球的1/3,其支付的再保险费占全球财产险再保险保费的1/2。正因为平常保险预防机制的确立,美国每次飓风造成的损失均可得到50%以上的保险补偿。例如,据瑞士再保险公司《sigma》统计,1992年安德鲁飓风带来的洪水总损失300亿美元,保险补偿165亿美元,占损失的55%;2005年发生的卡特里娜飓风带来的洪水损失1500亿美元,保险补偿占其50%;2007年因飓风造成洪水损失20亿美元,保险补偿16亿美元,达到了80%;等等。日本2011年3·15大地震损失2100多亿美元,保险补偿了350亿美元,就是其1964年新泻大地震后于1966年立法建立了地震再保险株式会社作为巨灾风险积累防范机制所起到的作用。

与欧美保险补偿力度大相比,除日本、韩国外的其他亚洲国家及拉美一些国家的灾害经济损失保险补偿作用处于极低水平。表1的数据显示,2009年亚洲和南美的保险补偿占经济损失补偿仅为14.55%和8.93%;2010年虽然南美的保险补偿力度有所提高,可亚洲的保险补偿却只有经济损失的2.99%。就个案而言,同2008年我国的汶川地震几乎没有保险补偿一样,2010年死亡22.2万多人的海地地震的保险补偿也只有经济损失的1%,而同一年只死亡562人的智利大地震与零死亡的新西兰大地震的保险补偿分别为80亿美元和44亿美元,占其经济损失之比分别达到30%和77%。同样是毁灭性地震,海地和中国的损失只能由本国的财政来负担,而智利与新西兰的地震损失(尤其是智利的损失)则基本上是由国际再保险公司来承担。国际保险补偿资金的流入,对于灾后恢复重建及国家的经济发展意义非凡,既能避免国家因灾而增加财政赤字,又能刺激灾后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不会影响本国保险业的偿付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诸如智利、新西兰这些建立了地震保险的国家建筑物的建造,因保险的介入,其建筑标准非常严格,从而达到了地震发生后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另一方面,保险业因为长期经营风险和应对各种灾害问题的丰富经验,又在灾害防范与损失减少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不仅通过巨灾保险或再保险方式来提前安排灾害损失财务风险,还专门成立有主攻防灾业务的保险公司以达到预防灾害发生、减少灾害损失的目的。例如,美国法特瑞互助保险公司(FMGlobal)虽然是一家保险公司,但其核心和重点却放在了以工程技术为基础的防灾防损风险管理上。依靠“绝大多数财产损失是可以预防的”、“损前预防胜过损后补救”等理念,该公司从承保到理赔等各个方面,都贯穿以防为主的原则,有效地把防灾防损风险管理技术与保险紧密结合起来。事实上,国际上许多成熟的保险公司为达到减少赔偿的目的,都内设防灾防损机构,专门提供有特色的防灾防损服务。例如,英国的一些保险公司成立火灾保险科研机构,开展预防火灾的技术研究;德国保险公司有的就设有防损工程部,为客户和准客户提供防灾防损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地震灾害地图的描绘、实地勘查以对灾害风险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交书面整改建议等。许多保险公司还经常对客户进行防震、消防等安全培训,培训包括如何制定防灾减灾应急程序等。此外,在英国、美国等国家,大的保险公司甚至成为国家消防力量的中坚,或建立专业的保险消防队伍,或资助政府的减灾机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