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液体化工储罐变更品种储存的安全验收评价探讨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液体化工储罐变更品种储存的安全验收评价探讨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储罐变更品种储存在一些专业液体化工中转储存罐区项目中频繁发生,而这些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常忽略对储罐变更产品储存的安全风险评价。一个液体化工储罐变更品种储存,应该充分考虑目标储罐的硬件条件是否满足安全储存需要,否则在使用时极有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故而这类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设置章节对变更产品储存进行安全论证,比照储罐的设计参数、储运工艺以及配套安全设施等全面评价具体储罐更换储存液体化学品的储存适宜性,明确指出项目获批的储存品种和已建储罐可储存配伍状况,并提出更换储存品种的安全准则以及更换化学品储存时安全管理措施等,为项目储运操作提供安全指导。

关键词:化工储罐 品种变更储存 安全评价

随着液体化工品仓储集散式贸易飞跃发展,在沿江临海的城市,纷纷临水建设液体化工品仓储中转罐区以适应新型贸易方式的需要,但罐区储运经营者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常常使用有限数量的储罐流转储存不同品种的液体化工品,在这种不考虑储罐的安全条件下随意更换品种储存可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是建设项目建成后安全监管部门安全验收的主要依据和经营业主日常使用时的安全指导书。笔者发现这类项目的安全验收报告几乎没有对变更产品储存安全适宜性专立章节进行论证评价。建成的液体化工品储罐往往参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但是要改变既定储罐的储存介质,那么必须要考虑其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更换的化学品的储存安全性,确保储运安全运行。这类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增加储罐的设计参数和工艺条件来要素,指出变更品种储存存在的安全风险,明确项目获批的储存品种与已建储罐可储存配伍状况,提出变更品种储存操作安全管理措施。

一、液体化学品储运罐区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普遍存在问题

一些液体化学品储运罐区项目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在项目建设之初通过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论证报告获批品目繁多的化学品储存许可,其中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也获得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储存批准证书》,但由于考虑投资的限制,往往仅建设数量有限的储罐,不可能全部做到单一品种固定单一储罐进行仓储运营,再加上建设施工期间设计单位根据业主的需要,可能发生大量的设计变更,那么建成的储罐很可能已经改变了原来预评价和安全论证报告中的安全储存条件。而经营业主在真正运营储运业务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储罐储存的状态,常会选择一些空置储罐接纳储运其他化学品,尽管这些化学品属于获批储存的品种范围内,但是不考虑储罐的储存安全适宜性就很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哪怕是储存一些非危险化学品也有可能造成罐体爆裂或者罐体倾斜的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评价。目前现行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依据的导则有《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这些是我们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依据准则。笔者在经历多家液体化工品储存罐区验收评审时发现,这些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仅依照原设计的化学品储存条件进行评价,几乎没有根据项目建成实际状况对储罐变更品种储存的储存安全适宜性做出评价,多数流于导则编制形式,对项目获批储存的化学品品种和对应储罐的储存配伍仅仅一笔带过。这样一来,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不能有效给安监部门对项目储存化学品颁发验收许可提供科学依据,业主在日常使用时没有即成的储罐与产品储存配伍指导而随意变更品种储存,存在极大的潜在安全隐患。通常储罐依照储存介质的理化特性和储运工艺要求而设计,那么具体的安全评价不但要对这些设计因素进行评价论述,而且还要对变更储存运作的安全管理给出一些建设性的安全措施建议。

二、变更品种储存储罐和储运工艺因素评价

1.储罐设计状态因素评价

周所周知,既定的液体化工储罐设计均考虑到工艺、土建、设备等专业方面对储存特定产品的安全要求,所以它对储存介质具有选择性的,只有符合其储罐的设计安全条件和配套工艺才可储存。本文以液体化学品储存罐区常用的立式圆筒型储罐(以下简称:储罐)作为探讨对象,通过对储罐的设计参数和工艺条件来确定变更品种储存适宜性的安全评价内容。

1.1储罐所在罐组区域的防火等级因素评价

液体化学品火灾危险性类别包括甲、乙、丙和戊类,在分析变更储存液体化学品储存适宜性时,应首先充分考虑变更品种是否符合罐区(罐组)的防火设计等级,若是原罐区(罐组)设计的防火等级较低,则不应储存较高灾危险类别物质。安评人员可以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 年版)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对储罐的设计防火距离一般按照进行识别,判别那些产品不宜在某储罐或者罐组内储存。值得注意的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4.2.2条规定,储罐加氮封保护,应按浮顶罐的间距确定。

1.2储罐结构型式因素评价

立式圆筒型储罐在化工领域得到广泛使用,针对不同储存介质的物理化学特性,立筒式储罐还分多种型式,内浮顶、拱顶储罐等,易挥发的苯类、醇类、醛类、酮类、醚类(储存温度下饱和蒸气压低于大气压)及其他易挥发、有毒的液体化工产品适应采用内浮顶式储罐,以减少介质蒸气的挥发,避免给后续的尾气处理装置增加负荷或者影响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另外对于一些易发生聚合反应的物质,不宜采用内浮顶储罐储存,防止聚合物淤塞卡住浮盘,在物料转移时很容易造成罐体增压或者罐体抽瘪等安全隐患。从储罐的结构型式可以确定哪些物质不适宜储存既定储罐。

1.3储罐材质因素评价

对于常见的具有腐蚀性的液体化学品,我们很容易识别储罐材质是否满足储存介质的要求,例如一般的酸碱性的液体化学品不适宜用普通碳钢材质储罐储存。但是针对那些抽象认为腐蚀性不强的液体化学品,也应该考虑储罐的材质是否满足储存需要,确保储罐的使用寿命。一些使用者往往忽略这方面因素,盲目使用导致储罐加剧腐蚀,当腐蚀到一定程度,储罐的强度不能满足储存需要,盛载符合达到一定状态下甚至可能导致储罐爆裂的安全事故。在储罐变更品种储存评价中,应认真对照腐蚀方面的工具书查验目标储存介质对储罐材质的腐蚀速率,根据储罐设计使用年限计算出腐蚀量,对比储罐的设计腐蚀裕度,辨别预期液体化学品储存适应性。进行评价,例如不同浓度的磷酸的影响,比照《腐蚀数据与选材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1995),当浓度处于10%~85%对铬18镍9不锈钢的腐蚀速率k>1.5,而小于10%的浓度时腐蚀速率k在0.05~0.5之间。对于有内涂层的储罐应该核对该涂层物质的防腐数据,判别可储存的化学品品种。此外,对于有浮盘的储罐,还应考虑浮盘的材质是否满足储存物质的耐腐要求。

1.4储罐介质设计密度因素评价

储罐设计时考虑的介质密度只有一个可能的最大值,介质密度关系到土建专业储罐基础载荷承载能力和设备专业储罐罐体承受静压强度等方面因素的设计。倘若大大超过设计密度储存化学品,满载储存状态下就有可能设计安全余量,可能会引发罐体爆裂的安全事故,甚至可能出现地基下陷或不均匀沉降倾斜,拉断连接管道,引发次生安全事故等等。在评价时,虽然目标储存介质在其他等方面都满足了储存安全要求,哪怕是储存非危险化学品,在报告中一定要指出具体储罐超过设计密度的介质的限载量或者限制储存液位高度。

1.5储罐设计温度和保温保冷设施因素评价

根据设计原则,熔点较高化学品,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储罐储存;具有自聚性的化学品,应采用有保冷功能的储罐储存。很多种化学品熔点范围在环境温度范围内,随着环境温度的变化,就会出现物理形态的改变,例如醋酸熔点在常压下为16.7℃,在常温下很容易发生物理相变。笔者曾遇见某化工品储存罐区,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在11月份时临时将醋酸倒罐到另外一个没有加热保温的储罐中转,没料到随后气温骤降,到要发货出库时,醋酸已凝固,延误了生产。安全评价过程中,该考虑拟变更储存物质的加热或者保冷需要,对照储罐现有的加热、保温、保冷等设施状况,来配伍合适的储罐储存化学品。

1.6储罐设计压力因数评价

通常的立筒式化学品储罐以常压状态工作为主,当前一些大型罐区通常采用微正压氮封保护,对于一般常压储存要求的化学品,可不做过多评价设计压力方面的影响。但是对于需要加压储存的介质则不适宜采用普通常压储罐储存。

1.7储存介质对储罐配套安全设施的要求

每个储罐在设计时均设计设置一些安全设施,例如泄压阀、呼吸阀、紧急人孔、爆破片、液位测量监视器等,在评价时也应对照拟储存介质和储运要求的需要进行评价。

2.储运工艺可行性评价

通常大型液体化工储存罐区,普遍采用集中设泵站,集中装车平台,工艺路线复杂,虽然在设计中可能考虑多种品种变更操作的需要,但是对于化学品周转输送管道的配置可行性也应给予做出一定的评价,辨别是否存在和其他化学品输送产生冲突和满足物料转移的需要等情况。

三、储罐储存品种配伍原则评价

对于某种物质是否适宜储存在某个储罐或者某个罐组,安全评价时还需考虑《化学品储存安全通则》的要求,例如:在同一罐组内,宜储存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物料,不得储存互为禁忌的物料;在同一隔堤内应避免水溶性与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同时储存;甲B、乙A类液体与其他类可燃液体同时储存;助燃剂、强氧化剂及具有腐蚀性液体储罐与可燃液体同时储存等。

四、储罐更换品种安全管理评价

在液体化学品集中储存罐区,更换品种储存作业常常伴随清罐、倒罐作业,作业人员疏忽大意极有可能酿成重大安全事故,例如存在人员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物料泄露、罐体瞬间受压爆裂、储罐吸瘪等潜在安全风险,类似事故在全国范围内时有发生。在安全评价中对变更化学品储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应着重给予评价,提出相应的安全操作建议。例如,如要在某个储罐必须要储存介质密度大于储罐设计密度的,在其他因素都能安全匹配的情况下,评价中应指出如何利用现有的安全设施避免超负荷储存,可以根据也为液位限高连锁设置等。

五、小结

综上所述,针对多品种交替变更储存液体化工罐区的安全验收评价,应充分对照储罐设计条件评价储存适宜性,分析储运工艺的操作可行性,识别具体储罐可储运的化学品类型或者种类,帮助经营者的有的放矢营运储运化学品;安全评价还应根据液体化工品罐区运营的特点,经常出现产品变更而引起的清罐倒罐作业,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建议,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杜绝由于盲目储存和生产操作造成严重安全生产事故。本文对中介机构在评价过程中安全分析、安监部门在验收时安全论证以及储罐使用者在更换储存品种时安全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安监管理部门在液体化工储存罐区项目建设评审、颁发储存许可、项目安全验收时,可参照本文探讨的要点进行相关的安全论证,确保审批有效、安全、可行。

参考文献

[1]朱有庭,曲文海,于浦义. 化工设备设计手册[M] 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5 .

[2]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 SH 3046-1992.

[3]宋剑伟 王冬 郝小丽 石化码头和储罐区的风险分析及安全生产对策[J] 《山西建筑》 2012年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