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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2年中国私人财富报告》统计,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财富来源地。在中国1000家最大的企业中,企业家的平均年龄48.3岁,其中家族企业占2/3。由于第一代企业家的平均年龄为55~75岁,未来5~10年,中国众多民营企业将面临财富传承、企业传承问题。
财富传承的六大障碍
全球范围内不乏企业及个人资产未能有效传承的案例,究其原因,在于财富传承过程中存在6大障碍。
继承人财富管理缺位
很多人创造了无限辉煌,但到了孩子这一代却没有办法延续。变数非常多,包括创富能力、管理能力、个人兴趣、健康状况和商业资源等。以个人兴趣为例,投资大师巴菲特的大儿子宁愿拥有一大片玉米地,也不愿意去接受父亲的投资大业。
很多人都说创业容易守业难,当企业愈来愈大的时候,在管理上的驾驭能力也就显得格外重要。如何去驾驭这些资产,如何去承载社会关系和责任也是传承时应注意的课题。变数也可能是,商业资源传承过后是否有同等的政治资源、商业资源和时代机会?
不了解继承人范围界定和关系平衡的重要性
很多人都不明了继承人范围界定与关系平衡,有6个决定性因素:(1)谁可以继承;(2)谁必须继承;(3)谁放弃继承;(4)代位继承;(5)继承权继承;(6)个人偏好。如果在进行遗嘱规划时忽略了这6个问题,就有可能会造成后续的遗产纠纷。
财产分割尚不易,事业传承难上难
高资产人士可能会有多种资产、多个区域、多个账户、多人名下、多种权属的财产。在财产分割不易的情况下,可能引发继承上的纠纷。
有一位企业家,他生前在遗嘱中指定,存款归大儿子,股票归小儿子,两笔钱差不多。然而在一次股市大跌的风波之中,这位企业家将股票卖掉赎回了,而后进入银行托管账户,名义上日后还是做投资之用,但实际上却成为银行中的一笔钱。纠纷因此出现,大儿子认为银行托管账户的钱都是存款,应该归其所有;但小儿子认为托管账户的钱是父亲卖掉股票所换得的金钱,当然归自己所有。两兄弟因此吵得不可开交。
个人如此,企业也是如此。在财产继承上可能会受到企业愿景、核心价值、业务状况、股权结构、管理体制,以及个人愿景、事业发展、综合能力、社会资源、身体状况、对家族生意的认知等的影响而产生变化,所以解决继承问题是成功企业创始人退位前的最重要功课。
传承时机难把握
很多资产所有者觉得自己还很健康,现在谈遗产规划觉得为时过早。死神何时来访,任谁都不清楚,因此财富人士在“刚组成家庭”、“有家庭成员增加”、“婚姻有变化”、“资产由少变多”等情况出现时,建立遗嘱很有必要,而且要适时更新。要站在未来看今天,站在未来安排今天。
法理不完备,工具不适当
根据中国基层法院遗产纠纷案例统计,遗产纠纷案70%是因为未立遗嘱,或未制定遗产规划;25%是因为遗嘱欠缺法律要件,形式或内容违法。
税务困扰,一生相随
中国台湾的基业达副董事长温世仁先生,不仅在子女继承环节出现了问题,还因为没有做好有效规划而多交了40亿元新台币的税。台湾纸业某大佬,临终留下了20亿元新台币的资产,结果税收就交了10亿元新台币。还有一位很有名的房地产开发商,去世时留下了一栋楼房,想要继承必须交1.45亿元新台币的税金,但因为继承人没有这么多的现金,只好把楼房捐出去。虽然中国大陆现在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未来必然开征。
财富传承的工具
财富传承的工具主要有下面几种。
遗嘱
遗嘱是欧美国家富裕人士常见的财产传承工具,三十岁以上有子女的人立遗嘱是很普通的事情。它可以真实有效地反应传承人的意愿。但在中国,很多人还认为立遗嘱不吉利,而在已经订立的遗嘱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60%的遗嘱在合法有效性方面存在瑕疵。
个人信托
也称遗嘱信托,为近一两百年内显赫家族的财富传承首选工具之一。使用信托作为财富传承工具有几个特点。第一,它能“规避遗嘱公正程序”;第二,实现权益重构;第三,第三方专业管理;第四,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第五,实现税收规避;第六,设立手续简单。
但目前中国信托的法律制度远不完善,遗嘱信托规划也有很大障碍。
家族有限合伙
这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家族企业可考虑使用的方法,也是复杂度高、专业要求高的财富传承方法。以沃乐顿家族为例,他们把企业资产做了捐赠,成立了沃尔顿家族基金会,同时近40%的股份是在沃尔顿公司;其妻子、长子、次子、三子和女儿,各分得20%权益。
这样规划,第一,控制权已平均分配,所以也不用再互相争夺;第二,税收提前筹划,一举两得。企业传承最难是因为有很多人不想提前规划,不想资产控制权分散或丧失,但如果不提前规划,遗产税可能随时就会产生。家族有限合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相关问题。
终身寿险
在财富传承规划过程中,终身寿险能具有非常强大的功能。而在中国,使用终身寿险进行财富传承规划更因为其设立方便、法律制度的相对健全、操作简单而成为财富传承必须使用的工具。
终身寿险从法律角度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
可掌控的传承 3个“可控”――“控给不给”:谁是投保人就有对保单的绝对掌控权;“控给谁”:随时可以变更受益人;“控给多少”:随时可增加或减少保额及受益比例。而以上的3个可控都具有最大程度的方便性和法律确认性。
指定传承,避免纠纷 同家庭成员可以通过保险划分合理受让财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放大资产,隐藏财富 寿险保单一经确立,也就意味着相应一笔财产在被保人在世的时间内得以长期、确定地保值增值。合理规划下,企业还可以通过保险资产将转移到受益人名下,除企业主和受益人本人可以查询保险单情况之外,不提供其他公开的查询,有效保护客户的隐私。
避债和节税 保险法规定,受益资产不受债权人的追索,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不得列入死者遗产,也不得用来偿还死者生前的债务和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