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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环境会计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等概念的界定出发,介绍了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原则,对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规范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措施,建议构建适用我国实际国情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关键词:环境会计 信息披露 会计准则 会计制度
一、引言
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也受到严重挑战,环保保护已是迫在眉睫。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建立起环境会计体系,披露和揭示环境信息,为社会各方提供有效信息,以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企业目前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企亚环境责任意识不强、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等。环境会计是以环境资产、环境费用、环境效益等会计要素为核算内容的专业会计。环境会计信息是指关于企业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消除、环境资源利用以及与环境有关的其他财务信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包括经济、法律、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因素。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采用一定方式,向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环境会计信息的会计行为。本文介绍了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原则以及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问题,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原则
(一)强制性与自愿性结合原则 “一个生产者的财富会随着他的名誉受损所导致的未来收入的现期资本化价值受损而降低。”西方国家许多大型企业考虑到普通大众对绿色氛围的需求,自愿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营造绿色优势,对其在实际环境影响中的负面作用进行弥补,并披露采取的减少环境影响的具体措施。环境信息的披露要花费直接成本,包括信息搜集成本、信息处理成本和信息审计成本等,还可能出现间接成本,如泄露商业机密等。我国还存在着企业的道德理念和环境责任没有完全形成的情况,加之不对称的环境信息,使很多的企业拒绝对外公布其环境信息,所以不能只依靠自愿来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在外部作用的激励下,企业迫于政府管理机构的要求,强制性地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企业必须对外提供环境信息状况,编制环境报告。结合新制度经济学原理,外界机关(政府)对环境信息披露规则进行统一制定,有时从成本上讲会比民间自发环境披露行为成本更小。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被统一了,从而增强了企业间信息的可比性,并消除因信息的不对称导致披露的不完整。企业面临的环境情况是互相区别的,很难制定出相关的披露制度,并完全被外部机构所了解,因此不能完全依靠强制性披露制度。可见,目前的信息披露需要舆论引导,加强企业的环保道德观念,也需要具有强制性的制度的出台即建立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成本效益比原则 企业在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会发生一定的成本,比如,环境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成本,环境会计人员的工资等等。但是,环境会计的披露也会给企业带来效益。如提高企业在股票市场上的筹资地位,降低筹资成本,提高企业社会形象从而销售更多的产品等等。因此,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当企业因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所带来的效益为正时,企业的这种披露行为才具有可行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期初,可能会发生成本大于效益的情况。但是我们更应该从长远的利益出发,不能因短期的成本大于效益,而放弃披露环境会计信息。
(三)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原则 环境会计是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背景下产生的,作为现代企业会计的一个新兴分支,它是传统会计学与环境学等学科相结合的产物,因此,构建我国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首先应遵守继承与借鉴的原则。充分的继承传统会计中可利用的理论和方法,并积极借鉴其他相关学科的思想和方法。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吸取国际上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其次,构建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还应遵循创新的原则。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结合不断变化的环境问题,敢于创新和探索,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套科学的环境会计信息系统理论与方法体系。
(四)循序渐进原则 事物的普遍发展规律总是从不成熟到成熟逐渐发展的,我国的环境会计发展也不例外。目前,我国的环境会计仍处于起步阶段,在今后尚有许多的问题需要探讨,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理论上与实践运作上的障碍,因此,构建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还需经过漫长的发展过程。我们应该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基于不同阶段人们的认知程度,逐步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此外,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操作中,也应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当前,可以选择一些污染比较严重、对国民经济影响比较大的重点行业或上市公司作为试点。待各种条件具备成熟后,将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企业。
三、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原因
(一)我国企业环境会计披露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企亚环境责任意识不强,披落企业数量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面临着愈来愈激烈的市场竞争,成本低会使企业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而考虑环境的支出无疑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所以企业一般不愿意考虑环境方面的问题,不会主动披露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致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公众的普遍参与。现阶段我国只对上市公司做出了披露环境信息的要求。但是单就上市公司来说,其环境信息披露情况也不尽如人意。根据有关调查显示,在2002年和2003年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也分别只有34.39%和36.99%。而根据调查显示,2000年全球最大的250 家公司中有35%的公司编制环境报告;北美、欧洲、澳洲有50%以上的公司编制环境报告。因此,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相对较少。(2)环境会计实务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目前我国对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理论上缺少统一的规则、方法和专业标准,环境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和可靠性,环境会计实务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在现行的会计制度中,还没有建立与环保成本相配套的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主要体现在:一是在披露方式上,对环境会计方面的信息还是结合在传统财务会计信息中披露,没有单独进行处理。二是会计处理方法不统一。由于各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重视程度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也各不相同,会计处理显得比较分散。三是内容不全面。一般只围绕环保投资、排污费、资源利用、绿化、税收优惠和环境认证等内容进行披露。(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环境会计准则。目前有关反映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法规只有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申请上市的公司进行了规定,且过于笼统,没有对所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做出具体的规定,不具备可操作性,对其它类型企业没有明确的要求。而在实际中,非上市公司如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表现得相当突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最早进入实务领域的,但目前基本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制定出系统的环境会计准则或指南。我国开展环境会计的研究比较晚,在环境信息的披露上也没有形成统一的专业标准。一些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缺乏可比性和完整性,所披露的信息还停留在定性信息上,缺乏定量的信息披露。(4)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够全面。根据一项调查统计,在对2003年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做出统计后显示见表(1)。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一般是围绕环保投资、排污费、资源利用、绿化、税收优惠、环境认证等内容进行披露,而这些内容是企业可以轻松获取的。但是对于与环境相关的资产、负债、收益等内容,目前我国还鲜有企业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