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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11-000-01
摘 要 从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全面实施。由于起的提高,减轻了居民的个税负担,从而有助于提高居民特别是工薪阶层的消费能力,刺激消费的温和增长。尽管此次个税改革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税负,可大众却对减税的效果并不满意。主要原因就是我们的税负主要来源于流转税,而流转税的降低才是税负能够减轻的关键。
关键词 税负 个人所得税 流转税
一、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减税的实际幅度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免征额提高到3500元,由此带来的直接效果是8400万工薪阶层受益,其中有6000万工薪阶层将免征个税。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到底为纳税人减了多少税负?对比下图,可以看出月收入(扣除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公积金后)在8000~12500元的纳税人从此次改革中受益最多,达到了480元。
9月CPI同比增长6.1%,环比增长0.5%,当月活期存款利率为0.042%
尽管名义上减税最多能够达到480元,但是考虑到CPI上涨的因素,实际的减税幅度并没有那么大。从上图可以看出,结合了CPI、利率的综合影响,本次个税改革中9月份实际最多受益为443.56元。更令人沮丧的是以后每个月的受益额都将会随CPI的上涨逐渐缩小,恐怕用不了多久此次个税改革千辛万苦取得的成果就会被CPI的涨幅所消化。
近年来,个税收入连年大幅增长,其中近七成收入是由工薪阶层缴纳,因此单纯依靠提高起征点并不能改变工薪阶层是缴税主力的局面。征收个税的初衷是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但现实情况却是收入低的多缴税、收入高的少缴税。此次个税改革受益最大的就是工薪阶层,但为什么广大工薪阶层却没有明显感到减税的带来的益处呢?究其原因,是因为中国的税收负担主要来源于流转税,流转税不降低,仅仅依靠个税的减征很难从根本上减轻税负。
二、税负重的主要原因
流转税在我国主要体现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这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的税制结构就是以流转税为主体,而经济发达国家多实行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根据财政部数据,2010年国内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9%,国内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8.3%,营业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5.2%,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7.1%,以上合计流转税占税收总收入的69.6%。个人所得税收入却只占税收整体的6.6%,不到流转税的十分之一。这意味着,纳税人缴纳了很多税单上看不到的流转税,而这些税款占了我们税负的主要部分。
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只要消费商品和服务,消费者都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流转税。营业税是价内税,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增值税是价外税,虽然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但最终也会被企业通过加价的方式将其中的税负转嫁给消费者。流转税的特点决定了商品和服务在市场中经过的环节越多,消费者承担的税收负担就越重。《2009年公民税权手册》告诉我们一袋售价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每当你喝掉一瓶3元的啤酒,就为国家贡献了近0.7元的税收;烟民更是纳税大户,一包8元的烟,其中大约4.70元是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一度0.4486元的居民电价中含0.07元增值税。中国人缴税不少,但在上学、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却都由自己承担,社会福利水平低,这才是大众抱怨税负高的原因。尽管此次个税改革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税负,可大众却对减税的效果并不满意。如果降低流转税,进而使得商品价格降低,对低收入阶层的有利影响将远大于提升个税起征点的效果。
不久前,《福布斯》推出“税负痛苦指数”榜单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全球第二。尽管《福布斯》夸大了中国内地的税负程度,但也从侧面反映出税负确实较重,而其中流转税占了主要方面。目前中国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远高于GDP和居民收入增速,而财政收入过快增长将必然导致国富民穷。财政部日前公布数据显示,2011年1-9月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7.13万亿元,同比增长27.4%。由此测算,今年财政收入肯定将突破10万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财政收入确实增长过快,流转税减税势在必行。
三、流转税改革的方向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指出,由征税引起的商品涨价幅度,往往遵循着生活必需品最大、日用品次之、奢侈品最小的规律。也就是说,高额流转税对普通人的影响相对而言要大于高收入群体。我国对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都不加区别地征税,这等于对低收入者征收累进税而对高收入者实行累退税,加重了低收入者的负担。只有对流转税进行结构性减税,把影响生活必需品最大的流转税将下来,这样才能让大众体会到减税的效果。
应当说,在当前我国大幅度减税确有困难,但适当减税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我国今后一段时间流转税税制改革的突破口首先就是要完善增值税,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将增值税与营业税合并,降低增值税的税率,实行彻底的消费型增值税。这样也就同时解决了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减轻了流转税税负。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并且提出了在现行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这些都表明,政府已意识到流转税的税负确实过重,并已经开始进行逐步的改革探索。
综上所述,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减轻流转税税负,将减税与税改结合起来才是真正的让利于民。
参考文献:
[1]税政司.2010年税收收入增长的结构性分析. 2011.2.
[2]岑科,黄凯平.2009年公民税权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