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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营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1122”工程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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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适应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新形势,东营市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1122工程。从背景条件、组织实施、成效等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1122”工程进行论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1122”工程;成效;建议;山东东营

中图分类号 F321.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20-0325-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纵观世界各国的实践,农业高度发达的国家都有着高度发达的合作社。在美国,由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占总量的80%;在西欧农产品市场上,合作社经销的产品占60%。当今世界,合作社发展已经从农业到工业、从生产到消费,全方位地深入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农户之间的联合和合作都得到了充分发展,这是在国际竞争的实践中总结的经验。我国2006年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促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东营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断加大指导、扶持和服务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努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引领农民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逐步走向有组织、有规模的联合经营,实现合作共赢,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东营市组织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1122”工程。

1 东营市实施“1122”工程的背景条件

国务院于2009年11月正式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东营市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实施国家战略,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对东营市现代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将分散的农户经营发展为能合理利用资源的现代经营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领农民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走向有组织、有规模的联合经营,实现合作共赢的有效组织形式[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阶段完善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推动农业改革发展,实现“第二次飞跃”的重要出路[2],也是加快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重要出路。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东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2009年底全市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57家,入社农户达到5.2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6.02%。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发展中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多数合作社规模较小,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运作不够规范;二是合作社自身实力有限,承担风险能力弱,融资比较困难,市场组织化程度较低,产品难以通过“农超对接” 等方式实现高效益的现代营销;三是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仍不能适应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需要,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2010年东营市开始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1122”工程。

2 组织实施

2010年初,印发了《东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1122”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大力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1122”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1122”工程,即“一项行动、一个推进、两个对接、两项制度”。

2.1 一项行动

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立足当地资源和产业特点,选择具有产业代表性和农民确实需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通过政策扶持、业务培训、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切实帮助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培育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实现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和产品品牌化,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带动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2010—2011年,投入财政扶持资金1 200多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扶持资金500万元),重点培育了100家市级合作社示范社,并通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广示范社的经验和做法,使其他合作社和广大农民学有样板、赶有目标。通过示范社的示范带动,使更多农民自发组织起来,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并逐步规范合作社建设,推动形成“建一个合作社,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局面。

2.2 一个推进

全面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按照全市农业产业布局,结合优势农产品生产经营体系建设,依托优势产业带、产业基地和特色产品生产乡镇村,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农产品商标注册,创建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为了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围绕粮棉、蔬菜、畜牧、水产、林果和休闲观光农业等农业主导及特色产业,积极引导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干部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引导种养、购销、农机大户等发挥其运销、流通、技术等优势,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鼓励农技推广、供销等方面的基层组织和专业人员发挥其组织、技术、资金和场所的优势,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依托生产基地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是引导同类或相关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联合与合作,积极发展跨区域的联合社,实现行业规模发展,实行跨区域、集团式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从2010年到2012年上半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45家。通过全面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

2.3 两个对接

组织好“银社对接”和“农超对接”。一是积极开展“银社对接、金融支农”活动,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中资金短缺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与东营市农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并建立了“银社对接、金融支农” 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政府搭台、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银社共赢”的方针,努力构建互惠共赢的银社对接平台,促进金融机构和合作社双方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实现合作共赢。二是大力开展“农超对接”,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营销问题。按照“超市(流通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直接进入超市和流通企业。定期组织连锁超市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实地考察观摩,同时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仓储运输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为农产品进入超市拓宽渠道。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大型超市召开“农超对接”洽谈会,积极促进超市、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达成合作协议,实现“农超对接”。仅2011年,150家合作社通过“银社对接” 获得贷款1.6亿元,30家合作社通过“农超对接”达成交易金额1.8亿元。

2.4 两项制度

建立固定联系点制度,及时了解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动态管理制度,及时调度发展状况。针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信息不灵、人才缺乏、资金短缺、技术落后等问题,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固定联系点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合作社的发展动态,大力开展以信息、培训、融资、产销对接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进一步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克服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和障碍,提升建设水平。对新发起成立合作社的农民进行指导,帮助他们组织可行性报告的论证、制定章程和做好各种材料的准备工作等,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水平。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专业市场、金融机构等组织单位之间的合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一体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3 成效

通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1122”工程,培育出了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带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有力地促进了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

3.1 培育出强社名社,带动农民发展合作社

围绕绿色高端种植业、生态畜牧业、生态渔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农业主导产业,着力培育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强社名社),率先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在种植业方面,如广饶县富源蔬菜种植合作社,入社社员460户,已建成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666.67 hm2,其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和全球GAP认证,年生产优质蔬菜5万t,全部由加工企业以订单形式高价收购。在畜禽养殖方面,如垦利县肉牛生产合作社,由万得信食品有限公司和285户肉牛养殖户发起成立,现已建成标准化肉牛规模养殖场22处、良种繁育中心1处,年出栏肉牛1.5万头,户均年增收近3万元。在水产养殖方面,如垦利县大闸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从事大闸蟹规模化养殖,生产的黄河口大闸蟹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产品认证,带动了大闸蟹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大闸蟹养殖面积达3.7万hm2,黄河口大闸蟹入选“中国十大名蟹”。示范社示范带动广大农民自发组织起来,建立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建设规范化合作社,逐步推动形成“建一个合作社,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局面。

3.2 引领农民合作共赢,实现跨越发展

截至2012年6月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702家,辐射带动农户19万余户从事订单生产和专业生产,覆盖了粮棉、蔬菜、畜牧、水产、林果、农机等产业,合作的深度已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产前、产中、产后等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合作的广度正在从技术信息、农资购买、产品销售服务逐渐扩展到品牌创建、实体经营等领域。全市产供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有405家,占合作社总数的57.7%。合作社的规模也不断壮大,社员数量在100户以上的有155家,占22.1%。据统计,201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户均纯收入达3.25万元,与从事同种农产品生产的非社员相比,户均增收30%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突破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农民家庭分散经营存在的难以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生产,难以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和现代设备,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竞争等难题,引领农民合作共赢奔小康,实现了由分散经营走向合作共赢的跨越发展。

4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1122”工程,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但是当前多数合作社仍存在规模不够大、运行机制不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弱的问题。后期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1122”工程,要着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水平,增强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引导合作社加强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建设,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增强社员对合作社的归属感和合作社对社员的凝聚力[3]。坚持依章办事,建立健全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落实好盈余分配,建立起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4]。二是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引导、鼓励和支持合作社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依法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和相关技术规程的培训,并加强生产信息监管,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三是加强品牌化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引导合作社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实施品牌化经营战略,注册产品商标,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参加各种产品展销、展示活动,参与“农超对接”和国际竞争,拓宽产品营销渠道,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竞争能力[5]。

5 参考文献

[1] 董晓波.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创业中的维度与变革[J].河北农业科技,2008(17):48-49.

[2] 魏芳霞.秦安县规划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路与对策[J].甘肃农业,2010(2):71.

[3] 吴秀珍.北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及发展对策[J].广西热带农业,2009(6):21-22.

[4] 张梅,郭翔羽.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效率[J].商业研究,2010(9):179-184.

[5] 孔祥智,史冰清,何安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中国合作经济,2009(9):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