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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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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简要介绍彭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分析林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为该县林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借鉴。

关键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对策;宁夏彭阳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22-0177-02

彭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全县156个行政村779个村民小组54 686户23.5万人。全县纳入集体林改面积13.03万hm2,其中退耕地造林5.04万hm2,有林地2.47万hm2,疏林地0.17万hm2,灌木林地0.37万hm2,未成林造林地3.67万hm2,荒山宜林地1.31万hm2。

1 林改工作进展

2009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彭阳县确定为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林业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反复研究论证,将草庙乡和白阳镇确定为该县林改试点乡镇,制定了实施方案,于2010年3月召开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强化政策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着力推动生态型林业向生态经济型林业转变,林改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初步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标。

2 林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草庙乡、白阳镇2个乡镇开展了林改试点工作,其余10个乡镇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了林改阶段性工作,但工作成效不明显。部分乡镇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林改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不平衡等诸多问题,导致林改工作相对比较滞后。

3 林改工作对策

为进一步加快彭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程,确保201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该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勘界确权、资料归档、林权证发放等工作,迎接区政府的检查验收,提出如下建议。

3.1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自治区林业局2012年4、5、8月召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和促进会议精神,2012年10月,区政府要对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基础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全县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市、县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林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被动应付、等待观望等畏难情绪,下决心采取硬措施,加大林改工作进程,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如期完成。

3.2 注重宣传,营造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舆论氛围

为了使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及其深远意义,要采用悬挂横幅、开设专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宣传林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逐步消除群众的思想疑虑,增强群众参与林改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农民群众对林改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1-2]。

3.3 严格政策,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内业档案

严格按照《彭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林改工作操作程序,按照林权登记县、乡、村和林权所有者四级备案的要求,统一表格规格样式,统一组织填写,统一装订归档,做到一组一盒、一户一卷,使林权档案管理全面有序、科学规范。林业部门要利用GPS等先进技术设备,对集体林地实地勾图作业。各乡镇要扎实做好集体林地调查摸底、勘界确权、规范档案、登记发证等工作,使集体林地确权率、林权证登记合格率、档案管理合格率均达到100%。

3.4 强化管理,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费专款专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为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财政专门安排了林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林权改革办公设备的采购、图表的印刷及村、组干部工作经费补助。办公设备的采购和图表的印制具体由县林业部门负责落实,村、组干部工作经费补助待各乡镇完成勘界确权任务,上报各种表册后,由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将林改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乡镇[3]。

3.5 加强领导,强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次生产关系的大调整、经济利益的再分配,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正形成“县级直接领导、乡镇负责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林改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加快生态彭阳建设,加快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务必于10月底之前完成12个乡镇36个重点村的改革任务,其余村组要同步推进,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

3.6 严格考核,确保林改目标实现和工作有序进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核范围,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年度考核中奖优罚劣。县林业部门要将林改的任务、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乡(镇)、村组,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彭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和任务指标。县上成立林改督察组,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并将督察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强大合力,推进林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要高度重视林改纠纷调处,切实做好各类林权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行政界线争议、土地权属争议、林权争议等各类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在林改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作风不实、落实政策不到位,造成乱砍滥伐林木、群众集体上访等严重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4]。

4 参考文献

[1] 徐济德,许传德,黄东,等.福建林权制度改革的调查与思考[J].绿色中国:理论版,2005(12M):12-16.

[2] 李然,严立冬.我国林权改革制度窥见[J].当代经济,2005(2):59-60.

[3] 李凤辉.华安县湖林乡集体林权改革的实践与措施[J].福建林业科技,2005,32(4):221-224.

[4] 李娅,姜春前,严成,等.南方集体林区林权改革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5):1488,1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