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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会计信息披露与监督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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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信息产权是产权会计观的核心概念,是理解产权会计观兴起原因的一把钥匙。正是由于会计信息具有产权性质,因此对会计信息进行管制是十分必要的。利用信息经济学的博弈方法研究会计信息的披露与监督,其归结点是为了说明管制的必要性,并为其做出符合严密的、逻辑的论证。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博弈;监督博弈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0-0073-02

收稿日期:2010-01-02

作者简介:景雷(1984-),女,河南郑州人,硕士研究生,从事企业会计研究;唐文慧(1983-),男,广西南宁人,硕士研究生,从事金融数据挖掘研究。

一、会计信息披露博弈

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是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企业管理当局是会计信息的供给者。由于企业所有权的分享状态使会计信息变成了“准公共物品”,于是存在会计信息的“公共领域”,由管理当局和投资者之于会计信息产权的博弈必然会影响会计信息产权的界定,从而引起对资本市场供求的变化。在业已形成的资本市场中,资本的初始禀赋性质也能够对产权界定起到影响。如果初始禀赋为供给大于需求则需求方具有优势地位,掌握先行优势;反之,若供给小于需求则供给方会具有优势地位。这两种不同的行为,依其不同的逻辑路线,可以得到不同的结论。

(一) 资本充盈时的博弈

假定资本市场上供给资金为10,资本市场包含两个企业,两个企业是完全同质的,资金总需求为8,依据同质假设,每个企业需求资金为4。考虑到投资者规避风险的因素,管理当局披露会计信息则可得到更高的优势获取资金,披露成本为0.5;企业若是保密会计信息,则在同另一企业获取资金的博弈中处于劣势。而由于此时资金是充盈的,即处于资本市场需求方的企业管理当局在同供给方的博弈中始终是处于优势的,故此时博弈是就两个企业展开的。此时博弈双方的报酬矩阵对于企业1和企业2:(披露,披露)的报酬为(3.5,3.5);(披露,保密)的报酬为(3.5,4);(保密,披露)的报酬为(4,3.5);(保密,保密)的报酬为(4,4).根据严格剔除下策法则,我们即可得到(4,4)即(保密,保密)战略为博弈唯一的纳什均衡。也就是说,在初始资本供给大于需求的时候企业管理当局普遍拥有优势地位,博弈的结果是向投资者保密会计信息。

(二) 资本稀缺时的博弈

假设资本市场供给为8,资本市场仍包含两个完全同质的企业,资本市场中需求总量为10,每个企业需求为5,管理当局的披露成本为0.5。利用报酬矩阵表示管理当局的博弈结果对于企业1和企业2:(披露,披露)的报酬为(3.5,3.5);(披露,保密)报酬为(4.5,0);(保密,披露)的报酬为(0,4.5);(保密,保密)报酬为(4,4)。可见此时的纳什均衡为(3.5,3.5)即(披露,披露)战略,表现出明显的囚徒困境模型。一次博弈前提下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此时管理当局在不合作博弈中会主动让出会计信息产权,从而使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给投资者。

此结论说明了资本市场若完全由供需双方组成时,会计信息产权的界定并非完全无效,产权经济理论中剩余所有权与剩余控制权完全耦合时企业能够达到效率最大化。企业是否在市场机制和筹资压力下披露会计信息,取决于市场中筹集资金的企业数目的多少和筹资的频率。

“一次博弈”行为并不是最优假设,当资本市场上供求行为是多次时(保密,保密)战略成为博弈精练均衡。在这个均衡下产权经济理论所谓的剩余所有权与剩余控制权不能完全耦合,会计信息产权重新被管理当局占有,资本市场达到均衡时企业是处于“低效率”状态的。

二、会计信息监督博弈

上文分析说明了会计信息披露管制的必要性,但并不说明管制行为结束便能保证资本市场与企业的有效运行。原因在于以上结果只讨论到会计信息的披露管制而没有涉及其监督事宜。由于会计信息一旦公布,就具有了“公共物品”的性质,其负外部性如虚假会计信息等问题也随之显现,而会计信息产权并未进一步界定,于是管理当局有利用现有的会计政策或法规仅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披露有利于企业的会计信息的动机,在完全没有监督的状态下,管理当局甚至可能传递虚假会计信息进行舞弊。此时,“公共领域”仍然存在,会计信息产权的界定是无效的。在此,笔者抽象出两组博弈模型:一组是企业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博弈――双方针对作假和监督与否展开博弈;另一组则是在投资者内部,即每一个投资者对企业管理当局进行监督动机的博弈,从而使博弈过程得到完善。

(一)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博弈

这里我们用字母来表示更一般的情形。现作如下假定:(1)企业当年可分配的总利润为a,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为a1,分配给管理当局的利润为a2,即a=a1+a2;(2)若投资者选择监督,其成本为b且固定不变;(3)若管理当局选择作假,即通过各种方式攫取本应由投资者获得的利润,其收入为d,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投资者只能获得剩下的利润a-a2-d=a1-d;(4)管理当局作弊的成本为c,即他作弊后被投资者发现时,将会被扣除c的收入,同时,此部分将归投资者所有;(5)作弊本身没有成本,其成本仅体现在(4)中。根据以上假定我们可列出企业和投资者双方的报酬矩阵对企业和投资者:(作假,监督)的报酬为(a1-c,a1-b+c);(作假,不监督)的报酬为(a2+d,a1-d);(不作假,监督)的报酬为(a2,a1-b);(不作假,不监督)的报酬为(a2,a1)。此种博弈模型中,当b-c≥d即b≥d+c时博弈将会得到唯一的纳什均衡(作假,不监督),说明了监督成本b超过了企业管理当局作假的收益d和机会成本c之和时投资者会选择不监督战略,而此时企业管理当局能够意识到这种境况于是选择作弊。此时信息失真想象是必然发生的,管制的披露要求也实质上失效了。也就是说,当监督成本过高时管制行为是不充分的,管理当局掌握了实质上的会计信息产权,博弈均衡回到管制前状态。当b

(二)投资者内部的博弈

抛开管理者当局,我们重点评述投资者之间的博弈以及它们之间的博弈结果对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影响,旨在补充说明以上结论的正确性。我们构建一个非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现假设:(1)有两个投资者(分别以1、2表示),同时决定是否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督;(2)如果其中一人监督,则未监督方将得到单位为1的利益监督方得到的利益为1-监督成本;(3)如果双方都不监督,则每人收益为0;(4)由于监督成本的存在,第i人监督需要的成本为θi(i=1,2);(5)θ∈[c,d],(c

由于引进概率假设,我们可令Pj为j进行监督的概率,那么对于投资者i的最优战略便可转化为:只有j不监督时,投资者i才考虑监督与否。倘若j按照(1-Pj)的概率不监督,则投资者i的收益为1*(1-Pj),(此时需满足条件1*(1-Pj)>θi)。此分析同样适用于投资者j。由于信息不完全,我们可以认定Pj=P(θj*)根据利益最大化的一阶条件,得出θj*=1-P(θj*),再根据不动点原理我们可得到如下结论:θi*=θj*=θ*=1-P(θj*)。具体而言,如果将P(θ)定义为在[0,2]上的均匀分布,可得出θ*=1-θ*/2,推出θ*=2/3。(这里2/3即为不动点或均衡分割点)。当2/3≤θ1≤2,2/3≤θ2≤2时博弈体现为囚徒困境,双方均不进行监督;当0≤θ1≤2/3,0≤θ2≤2/3时博弈体现为斗鸡博弈,投资者1、2有一方监督而另一方不监督但不能确定由谁监督;当2/3≤θ1≤2,0≤θ2≤2/3时博弈表现为智猪博弈,此时投资者1为“大猪”进行监督,投资者2为“小猪”则坐享其成;当0≤θ1≤2/3,1≤θ2≤2时博弈同样表现为智猪博弈,此时投资者2为“大猪”进行监督,投资者1则采取不监督战略。不同的监督成本是导致不同博弈模型的原因,若投资者1、2的监督成本均超过不动点2/3时,模型具有囚徒困境的性质。

再来分析监督成本。对于每一个投资者来说,其监督成本θ可以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其与管理当局的交易成本g(m),二是投资者之间的交易费用f(n),n为投资者个数。我们仅考察f(n)的大小,根据常理随着投资个数n的增加f(n)也将逐渐增加,投资者人数越多单个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接触的成本就越高,f(n)是n的增函数。这时存在一个N,当n=N时θ=g(m)+f(n)超过不动点,在这种状态下每个投资者均可能达到超过不动点值的状态,于是此模型完全表现为囚徒困境。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是投资者逐渐增多,如果考虑到如此事实我们便可得知:虽然理论上会出现三种不同的博弈模型但实际上此种博弈只能表现为囚徒困境。

以上结论证明了投资者之间的博弈结果将会回归到囚徒困境中,于是(不监督,不监督)战略也是资本市场上最终达到的均衡。此时“个人理性终于再次导致集体非理性”,资本市场得到的均衡并不能保证会计信息产权的有效界定,企业仍然不会成为“有效契约”,管理当局仍然掌握实质上的会计信息产权。此时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第一轮管制在没有继续界定会计产权的情况下失效。问题重归于此,为处理此种失效状态需要引入会计信息的监督机制――如审计机制,我们称之为第二轮管制。第二轮管制对于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是必要的,且本轮管制相对于上一轮的披露管制也是十分重要而且必要的。

参考文献:

[1]葛家澍,裘宗舜.会计信息丛书――会计热点问题[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4.

[2]郭庆.会计信息产权与会计管制[J].山东商业会计,2006,(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