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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上市公司董事会特性与公司绩效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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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已成为理论和实践中关注的热点。良好的公司治理能有效提升企业的业绩,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董事会特征对董事会作用的发挥有着本质的影响。目前国内外已有很多文献研究董事会特征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权威的结论,关键的原因在于计量方法、绩效指标、样本、取样时期、所选行业等方面的差异。本文在吸收和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控制公司规模和公司的成长性,用总资产收益率财务指标分析河北省上市公司董事会特征与公司绩效的关系,以期更深入了解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实际功能及其影响,为科学评价董事会的功效与公司治理水平提供帮助。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假设1:在董事会规模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方面,Lipton 和 Lorsch(1992)指出规模小的董事会比规模大的董事会有效;Zahra 和 Pearce 认为董事会规模越大就可以更好地控制高级管理层的行为,因为管理层是很难操纵一个规模较大的董事会;于东智、池国华(2004)指出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呈倒“U”型的关系。笔者认为公司规模太小可能出现不科学的判断,会导致决策专断,使企业绩效受到不良影响,董事会规模过度膨胀容易造成决策不及时、相互扯皮、搭便车的问题,治理成本的增长速度超过绩效增加的速度,公司绩效下降。因此本文提出假设: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呈倒“V”型的关系。

假设2:在独立董事对公司绩效影响方面,袁萍、刘士余和高峰(2000)以1999年~2003年对所有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对公司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影响。独立董事应该是利益独立于公司之外的董事,更多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有利于获得独立董事的行业经验和知识结构,增加董事会能力的互补性,由此,上市公司将获得更好的绩效。因此本文提出假设: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绩效成正相关。

假设3:在董事会领导结构方面,Dalton和Kesner,PiTimme等认为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与公司绩效呈反向关系。杨海芬认为两职合一能提高公司绩效,蒲自立认为两职分设对公司绩效有负面影响,吴淑琨、于东智认为两职合一与公司绩效无关系。

领导合一的领导结构有损董事会的独立性,导致经理人更容易控制董事会,对经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动机和行为缺乏制衡机制。董事会是董事长的最高责任者,总经理是公司业务的最高执行者,两职分离有助于平衡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权利分配,以便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因此本文提出假设: 假设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会阻碍公司绩效的提高,董事长与总经理分离有助于公司绩效的提高。

假设4: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方面,唐跃军、李维安(2009)认为第一大股东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治理机制,毕艳杰、赵秋梅(2010)对家族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表明家族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三次曲线关系。王满四、邵国良(2007)认为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机制存在负的治理效应。

当公司股权高度分散,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很低时, 公司业绩应该处于一个低水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上升使其监督投入逐渐变得有利可图, 从而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内部人控制对企业价值的损害, 公司业绩随之上升。因此本文提出假设: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假设5:近年来我国引进了专门委员会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战略委员会。各种专门委员会的设立使董事会能够很好的发挥作用,进而有效的提高其公司绩效。因此本文提出假设:审计委员会的设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绩效,薪酬委员会的设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绩效,战略委员会的设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绩效,提名委员会的设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绩效。

三、变量与数据

(一)样本及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的样本为河北省2007年以前在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上市的公司。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河北省共有38家上市公司,样本中剔除了性质特殊的金融性、保险性公司以及财务数据不全和数据有奇异的公司13家,最终选择25家上市公司2007年~2010年的财务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上市公司的所有财务数据均来源于http://www.省略/(锐思数据库)和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

(二)变量选择与定义

绩效指标。目前常用的经营绩效评价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托宾 Q 值法、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单一财务指标(会计类指标),由于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性以及股票市场的非有效性使得采用托宾 Q值等指标的前提条件不完全具备,同时中国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高度波动性和高换手率会导致托宾 Q值和市场回报等指标存在潜在偏差, 相对而言, 采用会计类指标可能是比较好的衡量方法。因此,本研究也采用企业的总资产收益率。

公司规模。大公司可能存在规模经济,比较容易获得外部资金,从而提高公司的绩效,因此将公司规模作为控制变量。

成长性。新兴的、高成长的公司投资机会较多,往往投入大量资源以换取未来的高回报,因此本文将公司的成长性作为控制变量。

变量的定义与说明如表1所示。

四、结果与说明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文通过SPSS16.0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相应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

如表2所示,总资产收益率的均值为0.041,标准差为0.479,表明企业间的差异较大。公司的成长长性最小值为-0.951,最大值为5.483,均值为0.311,标准差为0.767,表明公司的成长性明显存在差异,这与企业自身的运营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水平紧密相关。

(二)相关性统计分析

为剔除公司规模对相关数据的影响,本文采用偏相关统计对指标进行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1)战略委员会的设置与公司绩效相关系数为0.465, P值为0.002,在0.05水平上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战略委员会的设立有助于公司业绩的提高。

(2)董事会规模1与公司绩效相关系数为0.158,董事会规模2与公司绩效相关系数为

-0.136,P值分别为0.12和0.184,在0.05水平上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表明董事会规模对公司绩效的作用不明显。

(3)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的相关系数为 0.348, P值为0.001,在0.01水平上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越有利于企业业绩的提高,第一大股东取得了公司的控制权, 控股股东对公司的业绩有积极作用。

(三)回归分析

根据研究假设和变量设计, 构建如下模型:

roa=a0+a1shenji+a2xinchou+a3timing+a4zhanlue

+a5dshsize1+a6dshsize2+a7dshdep+a8first+a9dszjzjl+ε1

其中,ε1为随机误差项,ai代表回归系数。当董事会总人数小于9时,dshsize1等于董事会总人数,dshsize2为0;当董事会总人数大于9时,dshsize1等于9,dshsize2等于董事会总人数减9后的余额。

表3为进入模型分析的各个变量的回归系数及显著性检验的计算结果。

由表3可以看出:

(1)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程度在0.01水平上具有显著影响,说明第一大股东对公司绩效有较大程度的影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越能促进公司绩效。

(2)董事会规模1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系数为0.009,董事会规模2对公司绩效的回归系数为-0.004,在0.05水平上具有显著影响。说明当董事会人数超过9以后,对公司绩效的反作用很明显,不利于公司将绩效的提高。

(3)战略委员会的设立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程度在0.05水平具有显著影响,说明战略委员会的设立对公司绩效有较大程度的影响,设立了提名委员会的公司比不设立提名委员会的公司业绩好。

五、研究结论及建议

实证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战略委员会的设立与公司业绩有显著的影响。董事会规模与公司业绩呈倒“V”型关系,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的设立以及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和董事会的独立性对公司业绩对企业业绩没有发挥作用。

根据本文的实证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逐步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本文数据研究表明四委会的设置对公司绩效解释能力不是很好。建议近期应以确保专门委员会的信息知情权和调查权为重点,同时积极为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创造良好外部制度环境和配套措施,为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创造条件。

选择适合公司的最佳的董事会规模。董事会过小,无力对管理层实施有效监督,董事会规模过大,会造成沟通困难,使董事会运作效率更差。所以建议,在确定董事会规模的时候,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使董事会规模的设计应该以公司绩效最大化为原则,确定出能为企业带来更好业绩的董事会规模。

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制度。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指标之间表现出较强的线性相关性,说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确实能够激励其关注公司绩效。因此本文建议可以通过向董事会成员定向发行股票来增加其持股比例,从而增强股权集中度,提高公司业绩。

由于本文选取河北省上市公司作为实证研究对象,总体样本量相对较少,希望在今后的研究中扩大样本量的范围,以便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六、进一步思考

本文实证结果表明独立董事对公司业绩没有发挥作用,这可能与选取的样本量和样本范围有关。由于我国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竞争不充分、信息披露不完全的情况下,独立董事制度还不健全。但是在董事会制度发展的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很多研究表明独立董事对公司业绩有促进作用,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更为明显。

现代公司制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分离,独立董事监控机制的建立,就是为了解决如何促使管理层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维护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作为“局外人”,不仅可以在复杂的利益纷争前保持冷静与客观,而且可以突破公司的执行董事或高级管理层看问题的狭隘性,而且他们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或避免经理人员的错误决策或短期行为。

独立董事的来源复杂且拥有在公司治理和经营方面的理论或实践的专业知识,这可以保持公司决策时思维的多元化和观点的新颖性,并使公司的决策遵循科学性和客观性的轨道运行。其次,科学的经营管理决策,要求能将长期的战略决策与日常的经营管理决策分开。独立董事主动参加到决策行为中去,并充分行使知情权,才能使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体现公司长期战略的要求。

另外,完善我省的独立董事会制度,有助于更快地适应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趋势。如今的国际机构投资者很看重公司的董事会中是否包括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以及独立董事将如何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而且对此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由于我省上市公司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形成在上市公司中由国有股“一股独大”现象,并造成我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高度集中,中小股东利益屡屡受侵。在这种情况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对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控制内部人控制,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因此,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具备独立行使职责的能力,切实地发挥作用,更好的促进公司绩效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