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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件事说出来连我也不信,我被一个姑娘爱上了。
我离婚已经6年了,一个人生活也习惯了,这应该感谢我的前妻,是她培养我锻炼了我。都说,女人是男人最好的学校,一个成功或失败的男人身后总站着一个女人,这话一点不假。我的前妻就是我的最好学校,她就是站在我身后的那个女人。现在的我虽然光棍一人,但能够轻松地应付日常生活,洗衣,做饭――烙饼、包饺子、炒菜我都会。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我心静如水地活着,就像山谷中的小草,似乎就要这么平静地过一辈子。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我被一个姑娘爱上了。
我有早起的习惯,这个习惯是我当炉锅工时养成的。我看见一个晨跑的姑娘,被吸引了。本来,像我这个岁数像我这个条件应该心如死灰,不要对任何姑娘女人产生什么想法,我也是这样做的。平时在单位和大街上我都不看女人,不管这个女人是少女还是,是略有姿色,还是楚楚动人都与我没有关系,因为,我没有喜欢女人的本钱。通过几年的修炼,应该得道了。
今天怎么了,我着魔了吗,我被一个年轻的姑娘狠狠地抓住了眼球。这个姑娘漂亮吗?应该是很漂亮的。不仅仅是这样,她使我想起了一个人。
2、那是22年前的事了。那年我才20岁就是大款了。我凭着16岁下海,到南方做皮鞋生意,发了一笔,手头有10万块钱。别小瞧这10万块钱,当时一个二级工的工资才36块钱。这些钱相当于如今的100万,那时候我是名副其实的大款。想当年,我是多么的风光,一身的名牌,出入酒楼、宾馆、舞厅、歌厅,出手阔绰、挥金如土,让人羡慕得要死。我有一辆嘉陵牌摩托车,红色的,很是显眼,我骑着它像一阵风,牛得不得了。
梅进入了我的生活,我们俩的故事浪漫又俗套。
梅,比我大两岁,从小和我住在同一条巷子里。
她妈妈是我妈妈的同事,小时候她就对我很好,她总是把我当弟弟看待,换衣服的时候也不背我。记得那天,我去她家,她正在换背心,那时她大概16岁了,一对像两个青色的桃子。她常带我到五一广场去玩,那时的五一广场附近是一片庄稼地和菜地,我们在一起捉青蜓,逮蚂蚱,玩得开心。
我人大了,野心也大了。那天,我骑着自行车带着她到部队看电影,电影的名字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在电影散场的途中我大着胆子在她的胸口上摸了一把,当然是隔着衣裳摸的。当时她委屈得大哭起来,说我欺负她,还要告诉老师,可把我吓坏了。
就为这事我辍学了,不是人家告发了我,而是我自己心怀鬼胎,不敢再上学了。我就成了改革初期最先下海的那拨人,先在广州、上海做生意,后又到海南做生意。那时的买卖真好做,没几年就发了。本来我应该有一个成功的人生,可我没有,我这个人虽然聪明,就是没有长性,干什么都是三天新鲜,长不了,我倒霉在这个上面。
梅成了我的女朋友。梅和我好,不排除我有钱这个因素,但,我们俩是真好,梅没有逢场做戏。当时,有个巴基斯坦电影《永恒的爱情》很火,我们俩就像电影中的男女主人公一样爱的死去活来。
那段时间是我最开心幸福的日子,我们骑着摩托车兜风、到水库游泳、吃鱼,看电影、压马路、到饭馆吃饭,去舞厅跳舞。卿卿我我、情意绵绵写下一曲爱的诗篇。我们还偷尝了禁果,那时的女孩子都很保守的,从不在婚前跟人上床,梅却跟我上了床,我们完全沉浸在二人世界中,其它的事情一概不管。
真是乐极生悲,我进去了。
那天,我和几个朋友到天上人间吃饭,中间有一个漂亮的姑娘献歌。我们献了一个花篮,旁边一桌献了一个大花篮;我们又献了一个更大的花篮,两桌人都年轻气盛不含糊就打了起来,当时我身上正有一把新疆刀子,借着酒劲我就捅了对方一刀子,伤势并不重,那人是区长的公子,我便进去了。
出来后,梅已经结婚了。
我的铺子也黄了,买卖也黄了,从一个大款变成穷光蛋了,我无心咸鱼翻身,去了石油机械厂当了锅炉工。
3、那个晨跑的姑娘太像梅了,活脱脱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知道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叶子,但会有两片长得很像的叶子,那个女孩子和梅就是两片长得很像的叶子。
她叫潇潇,是新来的大学生,在厂财务科工作。
我一天不见潇潇的身影就好像生活中缺点什么。真是不可思议。我对自己说,别这样,这样是没有好结果的。我40多岁,人家20来岁,我又不是那种事业有成,有房子、有车子、有票子的钻石王老五式的男人。虽然,我年轻的时候也是一表人才的,有人背后说我长得像电视剧《上海滩》中许文强的扮演者周润发。可是我老了,满脸的皱纹,还有胡须和白发。
况且,潇潇还有男朋友。
如今,女孩子长大了总是要有男朋友的,不仅要有男朋友,而且早早地失身了。潇潇也不能例外。现在早已不是女孩子失身就上吊跳井寻死觅活的年代了,社会对这个问题宽容明亮了许多。失身吗,也挺好的。
潇潇的男朋友是很帅、很阳光的那种,高高大大、白白净净,虽然有些轻浮却很讨女孩子的喜欢。
因为我迷潇潇,对她的一切我都很在意。比如,她经常在早晨或者中午迟到。她喜欢穿那种很短的,几乎遮不住全部身子的,一抬头、一弯腰就会露出一截子细细的腰身的那种上衣。她爱穿夹脚指的凉鞋,脚指甲上爱涂绿色的蔻丹。她还爱和一个同她一般大小的财务科的另一个女孩子一同吃早点。
她的男朋友每天都骑着一辆红色的摩托车到厂门口接她,她从厂门口出来的时候总是习惯地捋一捋自己的头发,然后,跨上摩托车、贴着男友的后背,他们像风一样离开了厂区。
我有几次遇见潇潇和她的男朋友。一次是在菜市场。潇潇穿着背心和热裤,他们拎着塑料袋里装着西红柿、西兰花、青椒、朝鲜菜和馒头。看来他们已经开伙了。他们有说有笑地走着,不知那小伙子说了一句什么玩笑话,潇潇举起小拳头擂了他一下。第二次是在步行街的一家商店里,潇潇的男朋友给他买了一双鞋,她正在那里试鞋。
第三次,我是在海边见到潇潇他们的。潇潇穿着三点式泳装,很性感的样子。前两次我都躲起来了,这一次他们发现了我。潇潇很会游泳,不带泳圈在深海处浪花里像一条快活的小鱼。走出游乐场,我们在一起吃了饭,虽然是我花的钱,可我的心里非常的愉悦。我觉得潇潇对我挺好的,尽管有男朋友在场,她也丝毫不减对我的热情,话匣子一直是为我打开的,竟一点也不避讳。凭直觉她对我是有好感的,她的眼神不会说谎。
4、从那以后,潇潇见了我总是很亲热,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是友谊,还是好感,还是客气,像我这样的老男人还能得到什么呢?
像所有的平常人一样,我也拥有过婚姻,她是一个相貌平平又不本分善良的女人。她的心中只装着有钱有权的男人,见到他们眼睛就发亮,她眼热那些生活优越的阔太太,渴望成为她们的一族。她的父亲是个开杂货铺的,她的全家都唯利是图。她找不上大款就把目标对准了我,她听说我做过买卖,对我报了很大的希望,我让她失望了。我是一个很没有志气的男人,我就觉得喝点穷酒、打点小麻将是最好的日子。我宁愿一辈子受穷,也不想他妈的狗屁的奋斗。我就想做一个普通的男人,普通得掉到地上没人捡的那种男人。过去我做过买卖不假,也曾发了,现在我不想做买卖了,我就愿意烧锅炉,挣那么几百块钱。
她对我实在忍无可忍,最后上了一个又丑又是拐子的男人的床。那个拐子有什么好的,我在澡堂子见过他的那条腿,细得跟麻秆似的,像木乃伊,让人看上一眼就恶心,怎么跟他上床,不就是手头有点钱。
这件事对我来说也无所谓,都什么年代了,不就是老婆给别人睡了。有什么了不起,老婆又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她爱跟谁睡就跟谁睡好了。
我们离婚了,不是我要离,是她逼着我离,从此,我就成了一个无忧无虑的光棍。
我虽然性情恬淡些,但我也是男人,也有七情六欲,想见女人的和屁股。可是,像我这样的人,谁理呀,腆着脸跟人家女人套近乎不是自找没趣吗?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尽管这样我还是对潇潇想入非非。
5、市国资委工会举办舞会,厂里面一共就给了几张票,轮到办公室也就一张票。顺便说一句,我现在不烧锅炉了,我的新工作是分发报纸归办公室管理。舞票虽然少却不稀罕,喜欢跳舞的人已经不多了。
我过去喜欢跳舞,和梅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俩常去舞厅,我还真上了瘾了。好长时间不去舞厅了想想当初跳舞的情景恍如隔世。像一些曾经喜欢跳舞的中年人一样,我现在对跳舞已经没了兴趣,可人家硬把票塞给我也就只好去了。
潇潇主动邀请我跳舞,我问她,那么多的帅哥你不去找,为什么找我跳舞。我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却是一百个乐意。潇潇回答,我不习惯和不认识的男人跳舞。
我和潇潇相拥着跳舞,我感到潇潇的身子贴得很紧,传递过来一种久违了的感觉。潇潇的舞跳得很好,我也有一定的基础,很快适应了对方的舞步,达到了很默契的程度,成为了舞厅的一景。
我对她说你跳得真好,她莞儿一笑,我在学校是舞蹈队的。她说,你的舞跳得也不错吗,我说,我年轻的时候是跳舞的高手。
从舞厅出来,潇潇很自然地挽着我的臂膀。
潇潇扬着脸说,我饿了。
我把潇潇领进了我经常去的一家小饭馆时,要了一盘鸡丝拉皮、一盘花生米、一盘酱牛肉、两瓶啤酒还有两碗炒饭。潇潇故意撅着嘴说,没想到你这么小气,第一次请本小姐吃饭就这么抠门。
我说,这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请你吃饭是在北戴河。对了,那个帅哥呢。
潇潇满不在乎地说,吹了。
为什么?
没有感觉了。
没有感觉就吹,当初干什么去了。
当初就没有感觉,不过解闷而已。
太随便了,这又不是过家家。
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走人,不喜欢了还纠缠,多累啊。
6、潇潇常来取报纸,借着机会和我闲聊一会。有时候三言两语,有时候东拉西扯聊二十分种,她已经改变了中午爱迟到的习惯,把取报纸当成了必须完成的功课。
在等待人们取走报纸的时间时,我闲着无事就找来了一些书刊来看。《读者》、《十月》、《小说月报》。没想到这些书潇潇也爱看,为了让她高兴,我就买了许多这类的报刊等着她来借,借书还书又成了我们来往的内容之一。
潇潇似乎对我很信任,她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我当成了最亲近的人。我不知道我在她心目中是个什么角色,也许是父亲和大叔的混合角色吧。
潇潇的爸爸是一个干建筑材料生意的老板,从她记事起爸爸就很少回家。偶然回家一趟,家里就像过节一样,妈妈忙里忙外,还换上新衣裳,爸爸不像是回到家里,倒像领导下基层检查工作。
剩下的时间,就是她和妈妈两个人守着一处空空的房子。有一天,她听见妈妈在她的卧室里低低地哭泣,她问妈妈,你怎么了,妈妈回答,没什么,你回去睡吧。
这个谜底,她后来解开了,那是一天的下午,她远远地看到爸爸的身边有一个年轻的女人,比她大不了多少。
打那以后,她从一个乖乖女变成了一个桀骜不驯、叛逆的姑娘。频繁地交男朋友,跟同学到海边裸泳,参加选美,到美院做人体模特,拍个人写真。前些日子的那个帅哥,是她交往时间最长的一位男友,已经同居一年了,因为没有了感觉,所以散了。
她居然还写诗,出版了一本诗集,真是难得的很,现在的女孩子,有几个爱好文学的。她真是个才女、奇女加美女。
潇潇心目中的理想丈夫和其它女孩子心目中理想丈夫没有什么两样。长得不够帅不要紧,但也不能太寒碜了,更不能太猥琐了。要有能力,有能力的表现就是要有钱,钱不能太多了,也不能太少了,年收入几十万就够了。不能怪女孩子势利,现在,没钱真的没法生活,住房、穿衣、孩子上学、看病、用电、用水、取暖,哪一样不要钱啊,没钱的日子真是一种悲哀,我没戏了。
潇潇说,男人呀就应该敢恨敢爱,你要是喜欢哪个女人就要去攻占她,女人们其实喜欢这样的男人。她说我就是一个没出息的男人,明明喜欢谁,却不敢明明白白地表达,这样的男人就是缺乏自信,缺乏自信的男人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就是天上掉下一张馅饼你也吃不到。
她把我搞糊涂了,现在的女孩子,真是不得了,让人难以琢磨。
7、我们俩终于发生了故事,这是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但它还是发生了。真是,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
我不知道她也爱我,她用她的行动向我说明了她爱我,至少她是喜欢我的。像我这样一个普通的男人居然还有人爱,连我都不相信。
在经历了几次不期而遇之后,她把我领进了她的住所。床上、地上、墙上有几幅油画,有人物的,还有人体的,电脑旁有几张照片,是潇潇,的潇潇。她的丰满而又坚挺。
我知道,这叫人体艺术,是挺高雅的东西。现在的姑娘们做美院或者摄影师的人体模特已经不是新鲜事。我知道人体是美的,就像一棵树、一朵花,可人体又不是一棵树、一朵花,我耳热心跳,使劲咽着唾沫。
潇潇靠近我,抓住了我的手,问,你多长时间没和女人在一起了。我说自从离婚以后。
潇潇问,你为什么不找个女人解决一下。
我说,找谁呀,现在的女人都现实得很,像我这样条件的人是没人理睬的。
那你为什么不找个小姐。
找小姐,让警察抓住了可不是好玩的,要罚款,他们就指望这个挣钱了。
那你怎么解决。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用手呗,没本事的男人都是用手解决的
潇潇把灯按灭了,她脱去了衣服和乳罩,窗外的月光洒在她的身上,她的皮肤像绸缎一样光滑。
难道她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人们都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其实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说,天上很少会掉下馅饼来,这句话也许会准确些。
她给了我一个美妙的夜晚。
8、她走了,留下了一封信。信上写着:“当你看到我的信时,我已踏上了南方的列车,跟着一个男人到那里开创我的事业。我喜欢你,当一个女孩子愿意和你肌肤相亲又不为其它目的,不是爱又是什么呢?我的母亲是梅,你们的事情我知道,我母亲至今还保留着你们俩在海边的照片。可我从来没有和你提起过。我喜欢你并不是因为你曾经和我妈好过,我喜欢你的原因,其实很荒唐。我做过一个梦,梦见一个男人从车上下来,把我紧紧地拥抱,那个男人的模样和表情在我的梦境中十分清晰。我第一次进厂的时候,看见你从一辆司太尔的车楼子里下来,你沧桑的面孔、你的微笑(不知当时你是否在微笑)就像我梦中的那个男人,使我怦然心动。我就爱上你了。当然,这是没有道理的事情,当一个人爱上了另一个人往往都是没有道理的。可是,现在我要和一个有钱的男人走,不要怪我……”
看完这封信后,我傻了。
我不知道她也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