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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地分级分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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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进行林地分级分等工作,对立地质量分析与评价及林地综合分等指数进行确定,得出了安徽省林地各地类分等分级的结果,旨在为依法、科学、合理、统一管理林地,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完整科学的林地等级和林地价格体系标准及参考依据。

关键词 林地;质量;分级分等;安徽省

中图分类号 S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21-0230-01

林地作为资产、作为一种财产进行经营,进行合理的流转,应该像其他产业一样活化产权,需要相应的等、级、价的界定,依法明晰产权,才能真正调动起广大生产者和投资者的积极性,引入充满活力的市场机制,加快发展步伐。林地还不具备进入市场、作为可经营的资产流通的基本条件,其与建设用地之间的反差极大,为了进行市场化发展,林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1-4]。为深化安徽省林权制度改革制度创新,应当做好林地分等定级工作。

按全国立地分区,根据《中国森林立地类型》为基础划分分等指标区,确定分等立地条件及权重,确定评价区的主要经营模式、基准树种,编制评分规则表,确定林地自然质量,按立地类型进行立地质量分析和适宜性评价等;进而根据区域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水平调查结果,确定林地综合分等指数。

1 研究方法

1.1 立地质量分析与评价

1.1.1 林地自然质量。林地自然质量是各指定树种立地指数折算的基准产量指数,是在林地自然质量条件和林地所在保护利用分区的平均利用条件下,按照当地标准林业经营制度所确定的。林地自然质量即评价区内各树种分值与潜力指数的综合。对照“指定树种—分等因素指标值—立地质量分”关系表的建立,参考分等因素属性值,将其转换成分等因素质量分,且根据分指定树科、分立地亚区逐一进行。分等单元林地自然质量分的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体现主导因素的作用。是该分等单元内的林地所实现的最大可能产量水平(当地最有利经济条件下),因此,林地自然质量即为林地的“现实”产量水平。

1.1.2 多因子综合分析与评价方法。一是预测不同立地的生长,分析生长指标与立地因素之间的数量关系。二是对生长量、材积量、生物量;平均高生长或立地指数;干旱地区月、季、年的土壤含水量等直接指标进行分析,评价立地质量。三是总结当前森林立地评价中的新方法,参考人为干扰频繁的地区受限制,植物或植物群落的指示意义,采用数量化方法、多形立地指数、灰色关联分析、模糊综合评判等先进的实用技术,计算生态区位指定公益指数,建立立地评价体系,进而确定其等级和林地自然质量等。

1.2 林地综合分等指数的确定

1.2.1 林地综合分等指数。林地综合分等指数是林地所在土地经济分区的平均经济条件下,林地所在林地利用分区的平均利用条件和林地自然质量条件下,按照当地标准林业经营制度所确定的各指定树种,所能获得的按产量比系数折算的基准综合产量指数。该产量指数体现林地的经济产量水平,即该分等单元内的林地所能实现的最大经济产量水平(当前的林业技术经济条件下)。

1.2.2 经济系数修正。体现经济水平(如地价)及投入水平受区域性因素的影响,从而对其进行修正。

1.2.3 利用程度修正。参考经济、自然条件等,以指定林地利用系数基本一致为原则,体现利用水平在文化历史过程影响下的差异,对初步划分的等值区进行订正。

2 林地分级划分结果

2.1 林地分级分等

2.1.1 林地质量分级。根据与森林植被生长密切相关的地形特征、土壤等自然环境因素和相关经营条件,对林地质量进行综合评定。选取林地土层厚度、土壤类型、坡度、坡向、坡位和交通区位等6项因子,采用层次分析法,按下式计算林地质量综合评分值。

EEQ=Vi·Wi(i=1,2,……n)

式中:EEQ为林地质量综合评分值(0~10);Vi为各项指标评分值(0~10);Wi为因子的权重(0~1)。根据林地质量综合评分值,划分为Ⅰ级(分值≤2)、Ⅱ级(2~4)、Ⅲ级(4~6)、Ⅳ级(6~8)和Ⅴ级(9~10)5个等级。

2.1.2 林地质量分等。在林地质量评价分级的基础上,根据各级林地保护等级、地理要素、生态区位重要性,以林地小班为单位,借助于林地小班因子差异性对其质量优劣进行评价与分等(表1)。

2.1.3 林地小班质量等级评价。根据林地小班调查,逐项对照评定等级,根据土层厚度、土壤类型、坡度、坡向、坡位和交通区位等6项因子的林地宜林程度差异,确定权重分别为0.30、0.20、0.20、0.10、0.10、0.10,对林地小班进行综合质量评价。

2.2 林地质量的分等评级结果

根据林地质量综合评定方法,选取林地土层厚度、土壤类型、坡度、坡向、坡位和交通区位等6项因子进行综合评定。安徽省林地总面积为443.18万hm2,评定结果分为5个等级,其中Ⅰ等级林地面积为0.59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0.13%;Ⅱ等级林地面积为84.11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18.98%;Ⅲ等级林地面积为266.55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60.15%;Ⅳ等级林地面积为91.69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20.69%;Ⅴ等级林地面积为0.24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0.05%。

2.3 各地类分等情况

根据研究结果,安徽省按各地类分等林地面积主要为:乔木林面积291.69万hm2,其中Ⅰ等级面积为0.59万hm2,Ⅱ等级面积为61.51万hm2,Ⅲ等级面积为169.15万hm2,Ⅳ等级面积为60.44万hm2;经济林面积54.90万hm2,其中Ⅱ等级面积为13.49万hm2,Ⅲ等级面积为36.32万hm2,Ⅳ等级面积为5.09万hm2;竹林面积33.72万hm2,其中Ⅱ等级面积为4.02万hm2,Ⅲ等级面积为25.20万hm2,Ⅳ等级面积为4.50万hm2;疏林地面积4.46万hm2,其中Ⅱ等级面积为0.47万hm2,Ⅲ等级面积为3.05万hm2,Ⅳ等级面积为0.94万hm2;灌木林地面积25.68万hm2,其中Ⅱ等级面积为0.47万hm2,Ⅲ等级面积为9.23万hm2,Ⅳ等级面积为15.74万hm2,Ⅴ等级面积为0.24万hm2;未成林地面积11.02万hm2,其中Ⅱ等级面积为1.42万hm2,Ⅲ等级面积为9.00万hm2,Ⅳ等级面积为0.59万hm2;苗圃地面积1.07万hm2,其中Ⅱ等级面积为0.71万hm2,Ⅲ等级面积为0.24万hm2,Ⅳ等级面积为0.12万hm2;无立木林地面积10.33万hm2,其中Ⅱ等级面积为0.59万hm2,Ⅲ等级面积为8.20万hm2,Ⅳ等级面积为1.54万hm2;宜林地面积10.31万hm2,其中Ⅱ等级面积为1.42万hm2,Ⅲ等级面积为6.16万hm2,Ⅳ等级面积为2.73万hm2。

3 参考文献

[1] 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监测中心,安徽省林业厅.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安徽省森林资源清查成果[S].合肥:安徽省林业厅,2010.

[2] 王伟.林地分等定级及估价技术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09.

[3] 曾思齐,杨文军.基于的林地分级与估价专家系统的设计与开发[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10(10):41-46.

[4] 庄晨辉,张惠光,徐文辉.用材林林地分等技术研究[J].林业勘察设计,20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