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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邦正义到个人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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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理想国》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一部非常重要的作品,其中的正义理论也开创了对正义问题讨论的先河。柏拉图通过建立一个理想国,从城邦正义推论到个人正义,总结出城邦与个人正义的同构观,并用各种制度把这种正义稳固下来。但是城邦正义是否可以推出个人正义?柏拉图的正义是否能够实现?这种正义理论又有哪些缺陷?这一系列问题还有待后人解决。

关键词:城邦;个人;正义;德性

中图分类号:B5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1-0024-03

不同的学术范畴中都有涉及过正义这个概念。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提出了“城邦正义与个人正义同构”这一观点,引起了后世人的热议,那么什么是城邦正义?什么是个人正义?它们之间有没有必然联系?我们把眼光局限在《理想国》里,看一看柏拉图认为的正义究竟是什么。

《理想国》是一部综合性的著作,它包含了诸如政治、哲学、教育、家庭等方面的内容,但是其核心话题是如何建立一个正义的城邦。

一、正义的四种批判

首先,克洛法斯提出的正义观:“有话实说,欠债还钱”。苏格拉底“着手从各种具体的个体在社会中所处不同情景中考察正义”[1]指出,如果一个人借了别人的武器,现在这个人疯了,如果照克洛法斯的观点还给他武器倒成了不正义的事。

其次,玻勒马霍斯认为的正义观:“正义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柏拉图对此指出:“正义的人会帮助正义的人而不是他的‘朋友’,而且他不会伤害任何人。”[2]如果朋友是坏人,敌人是好人,那么帮助朋友就是不正义的事。但是正义者要帮助正义者免受不义者的侵害,他就必须对不正义者有所伤害。

再次,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不是别的,就是强者的利益”[3]。正义是强者制定出的统治人民的规定,谁不遵守,谁就是不正义的。在这里,色拉叙马霍斯的正义看上去只是一个名词,而不是正义真正的内涵。它变成了统治者的一个工具,虽然这种情况极其符合那个时代的现状,但是正义一词需要的是普遍价值。柏拉图对此做出了回应,首先他认为强者的利益有时也可以是弱者的利益。“像牛肉这样的美味对身体强壮的运动员有好处,所以是正义的,但对身体弱的人又有好处,难道就不正义了?”[3]但是这种反驳并不有力,他一样承认正义是强者的利益,只是有时对弱者有利罢了。第二,柏拉图认为,“正义有时是不利于统治者的,即强者的,统治者无意之中也会规定出对自己有害的办法来的。”[3]即强者也会犯错误,制定出对自己不利的法律来。同样,这种观点也不够有力。色拉叙马霍斯的观点是“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而非“强者可以永远得到利益”。即使强者犯错,也可以说是强者没能得到属于他自己的正义。第三,柏拉图是从自己建构的正义上来反驳。他认为:“统治是一门技艺,而技艺本身是完美无缺的,技艺除了寻求对象的利益外,不应该去寻求其他任何事物的利益。”[3]这个对象就是荣誉。如果荣誉是强者唯一的利益,那么他为之奋斗时就一定会考虑人民的利益。这一反驳如果建立在柏拉图的思维逻辑上是正确的。但是现实情况中,强者有更为重要的利益,荣誉反而被不弃之不顾。因此,大众所持有的是一种功利主义正义观,而柏拉图持有的是一种以理念为根基的正义观。

二、城邦正义

柏拉图认为城邦的正义就像大字,个人的正义就像小字。于是他在二者之间作了一种类比,更准确点说,是等同[3]。柏拉图认为个人是不能自给自足的,所以要建立城邦。城邦里有人做这,有人做那,就划分出了不同的阶层。正义的出现要靠城邦的发展。于是人口与需求的增长导致了对领土和物品的渴求、而对钱财和物品无止境的追求导致了战争。由于战争和保护财产的需要,城邦又需要军队;根据专业化的原则,这些保卫者必须是专职的[4]。保卫者进而产生出统治者。最下层的农民、工匠、佣工等 是神用铜和铁做成的,这些人等级较低,但在社会当中却是极为重要且不可或缺的,因为社会生产活动的供给都由其去完成。中间阶层的护卫者是由“金、银”做成的,从事战争,保卫城邦,也属于统治阶层。作为最上层的统治者是神用“金”做成的,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立法和统治国家,对国家的事务进行谋划安排,他们的利益是赢得美名。为了保持城邦安定有序,就要使各个阶层处于稳定状态,柏拉图举出这样一个例子:一个木匠做鞋匠的事,或者一个鞋匠做木匠的事,假定他们相互交换地位和工具,甚至假定同一个人兼做这两种事,这种相互交换职业对国家不会有很大的危害。但是一个军人企图爬上他们所不配的立国者或护国者的等级,这种交换和干涉会意味着国家的毁灭。就此,正义走到了前台。于是,柏拉图定义城邦正义为“城邦中的每个人都从事他本性上最适合的唯一的工作。”[5]所以说,柏拉图的城邦正义是一种秩序的正义。正义就是各做各的事,看似是对个人地位的固着,但其实是建立在对整体利益思考的基础上。柏拉图一直强调,城邦大于个人,没有了整体利益,个体的利益也必定得不到保障。而城邦正义就是要消除各个阶层的竞争与仇恨,要人们各安其职,达到城邦的最大幸福。柏拉图深信,个人必须使得城邦完善,完善的城邦又可以使个人达到至善。因为城邦的本性就在于促进个体之善的完善,而完善的手段就是针对个体心灵进行公民教育[6]。当人们把国家与个人对立起来时,其实是双方都没有尽到各自的职责才导致的,而非单方面的过失。

当然,光有阶层的划分是不够的,城邦的各阶层必须具备与其身份相称的品质。如果 “各做各的事”就是正义,未免太苍白。正义必须是一种美德。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指出了正义产生的过程。第一,“我们的城邦,如果建立得合理的话,就应是善的”。第二,“可想而知,它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正义的”。第三,“如果我们在城邦中找到其中的三个,那么剩下的便是我们还没找到的”[3]。

一个城邦是智慧的。在这里,柏拉图重新定义了智慧,智慧不再是工作技巧,劳动艺术,也不是伟大的著作或艺术品,因为这些知识不是用来考虑整个国家大事的。智慧应该是治国的艺术技巧,按照神的安排能拥有这种智慧的人是最少数,所以智慧只属于统治者。

一个城邦是勇敢的,关于可怕事物和不可知事物并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确信念之完全保持就是勇敢[5]。这里的勇敢是一种理智的信念,不同于兽类的勇猛,因为它是需要经过教育才能形成的。此处的勇敢应该包含了更多的意思,既然是一种信念那么还和坚定有关。同时,不为动摇的人必定是寡欲之人。理想国中的勇敢比一般世界中的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勇敢只属于护卫者。

一个城邦是节制的,它不同于前两类品质,但却比前两者有更广的适用性。生产者在城邦中似乎没有更多的品德,他们没有智慧, 又不够勇敢,因此,他们可能理性不足,无法判断良莠,不够坚定,易被贪欲驱使,他们的躁动会导致上层的不稳,那么整个城邦就可能被底层大众颠覆。所以要生产者安分守己地做自己的事,唯一的办法就是使其拥有节制。当然节制不仅适用生产者,还适用于护卫者和统治者。

由此,具备了三种美德的城邦就成为正义的城邦,秩序中生出美德,美德辅助秩序的建立。正义作为城邦的第四种美德出现,但是又“消失”了。这是因为,正义既是三种美德的统一,又是独立的作为协调三种美德的第四种力量。所以,柏拉图在此处仍然没有解释什么是正义,它依然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包含了很多要素,又似乎只是一种原动力。

三、个人正义

柏拉图在建构起正义的城邦以后就开始着手寻找个人正义,也就是小写的正义。柏拉图认为“一些拥有共同名称的事物,无论其在型制上是大还是小,它们在以该名称所指示的它们的那方面是相似的,因此‘一个正义的人与一个正义的城邦在正义的理型方面是完全相同的。’”[4]在柏拉图一系列的追问以后提出了人的灵魂的“三分法”。他首先发现的是欲望,然后是激情与理性。在他看来,人的“欲望”和“理性”似乎是彼此相反对的。欲望是人生来具有的本能,它包括爱,饥渴,主要是感官感受。激情表面看来是欲望的一部分,但激情不同于欲望。在激情中分化出一种感情叫做愤怒,而它有时是站在欲望的对立面的。苏格拉底在这里讲了一个故事:阿哥莱翁之子勒翁提俄斯从比雷埃夫斯进城去,路过北城墙下,发现刑场上躺着几具尸体,他想要看又觉得害怕而嫌恶它们,他暂时耐住了,把头蒙起来,但最终屈服于欲望的力量,他长大眼睛冲到尸体跟前,骂自己的眼睛说:“瞧吧,坏家伙,把这美景瞧个够吧!”由此,柏拉图认为激情正在帮助理性谴责欲望。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激情”恰恰是站在欲望的一边而反对“理智”表示愤怒的[7]。这里真正辅助理性抵制欲望的不是激情,而是一种自尊。我们姑且认为在柏拉图的逻辑中激情是有作用的。柏拉图认为,正义的人应该是由理性作为领导,激情作为理性的辅助者,共同节制欲望。个人正义正是灵魂中的这三个要素和谐有序的安排。笔者认为,柏拉图的个人正义理论是为城邦的节制美德服务的。显然一个正义的个人不一定智慧或勇敢,但一定是节制的。这对于城邦的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柏拉图的个人正义更像是一种服从规范,是一种人的“灵魂状态”,它和人的具体作为无关。

柏拉图从城邦正义推论到个人正义。从其中的一一对应关系阐释出二者具有同构性。城邦中的智慧对应于人的理智,勇敢对应于激情,节制对应欲望。柏拉图把城邦赋予了灵魂,因为它是由个人组成的。柏拉图的正义推论对后世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当然也有诸多矛盾之处。

四、对柏拉图正义观的批判

1.现实与理想差距甚远

参照人类历史,柏拉图的“正义”从未实现过,个人可能会在某个瞬间达到,但是国家几乎不可能。人类不得不面临“正义”操作难的问题。就统治者而言:其一,统治者虽然非常优秀,但并非全知全能,绝大多数人与他素未谋面,他不可能了解所有人的特点,并为每个人做出选择。其二,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天赋能力并不是一目了然的,它需要人们的自我分析和评价[8]。这样说来统治者只能由神做出选择,否则国家就是不正义的。个人正义也不可能时时达到,就像亚里士多德说的:“一个人如果离开了城邦,他如果不是野兽,就是一个神。”一个人时时由理性驾驭他已经是神了。柏拉图的个人正义在普通人看来更像是一种压迫。也许柏拉图认为,大众之所以认为是压迫,是因为他们还没有习惯用理性驾驭自己。

2.城邦正义与个人正义不具有完全的对应性

城邦正义中的三者智慧、勇敢、节制之间并不存在对抗关系。相反,三者是相互辅助,缺一不可的。而个人正义中的三者却存在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城邦中三种品德不具有流通性,生产者不需要智慧和勇敢,而城邦中类似激情的东西似乎并不存在。这也是城邦与个人本质上的区别。个人的美德只靠理性成就,其他两者似乎没有也可以。事实上,柏拉图的灵魂“三分”说缘起于毕达哥拉斯学派所提倡的人要过的“三种生活”。在这里,似乎是为了与城邦对应而人为的把灵魂分成三个部分。城邦中的阶层不可能只有三种,那么只要再多出一个阶层,柏拉图的城邦与个人灵魂三分说很容易就会被。

如果从人性角度来看,人具有喜怒哀乐,城邦不可能有,人有生老病死,城邦不可能有。即使牵强地说城邦也有对应的喜怒哀乐和生老病死,那么二者的体验也是决然不同的。柏拉图在由城邦正义推出个人正义时有一个逻辑上的错误:人类的诞生要比城邦早的多,人类德性的养成也绝对在城邦之前,但是却要以城邦推出个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说是合理的,那么他推出的不是个人正义,而是公民正义。柏拉图寻找的是一个好公民而非好人。

3.柏拉图的正义不是一种德性

“德性即知识,”这是苏格拉底的经典名言。他认为真正的德性应该建立在知识上。那么我们来依次分析一下,城邦中的三种美德是不是以一定知识为基础的。首先,统治者的智慧是关于统治的知识,是一种对权力的运用。显然这是一种实践,而不是一种知识。其次,护国者的勇敢是建立关于可怕事物的信念,信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一种意见,而柏拉图认为意见不应当归入知识。因此勇敢不是一种知识。最后是生产者的节制,从某种意义上讲,节制是一种“禁欲主义”,而这也是对肉体和欲望的一种信念、意见,不属于知识。如此看来,柏拉图的正义都不是美德。按照我的理解,“德性即知识”的内涵与柏拉图谈论的城邦中的德性与知识并不相同。我们可以经常看到理想国中的概念矛盾。柏拉图总是有意无意的和一般大众的思想拉开距离,但是最后还是走不出大众的思维圈。这也是人本身具有的局限性。

4.一个城邦无法由哲学家想象

可以看到,柏拉图在谈论城邦和个人时都会忽略物质的一面,虽然也有对城邦生产,人员分配创设性地提出了如共产共妻的一类看法,但是这些都是为理念服务的,并没有仔细考虑城邦具体怎么运作。柏拉图只是简单的回答:只要我们都变成了圣人,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这种正义类似于哲学家纯粹的精神体验,但是这种精神的体验是不是能靠教育得来值得商榷,就像有人是天生的哲学家,而另一些人则是数学家。哲学家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变成和他一样的人。城邦与个人在柏拉图的眼中之所以具有同构性,是因为他相信城邦与人一样具有灵魂,这个灵魂究竟是城邦本身具有的还是由个人集合而成的,柏拉图并没有解释清楚,甚至连城邦究竟有没有灵魂这一点也不能确定。从某种角度来讲,城邦具有的三种美德其实也是人身上的,所以不能说是在城邦的灵魂里划分出来的。

五、总结及问题

《理想国》中的正义观的确存在诸多矛盾之处,但是不失为一种理想追求,归根结底是灵魂与肉体的较量。《理想国》这部书与其说它是为我们提供一种新的政治蓝图,不如说它是为我们抛出了许多政治问题。柏拉图的追问是一种灵魂的追问。在《理想国》中,国家应该由哲学王统治,哲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柏拉图是否过于夸大哲学的力量?哲学是否只适用于解决个人自身问题,而无法解决众人的问题,抑或是它通过个人来影响整体。细究《理想国》的种种,竟得出对哲学的终极怀疑。或许人们不应该去寻求问题的答案,只需要知道问题的来源。

《理想国》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治国逻辑,且不论它是否可行,就其问题的价值还是值得我们肯定的。现代社会正义也在一步步确立它的地位,或许人们最后无法达到统一的价值观。但是柏拉图有一个观点非常好:人应该做他本职的事,有什么能力就做什么样的事。如果未来的国家里人人能够各得其所这也是一种正义,一种幸福了。

参考文献:

[1]万绍和. 从古代正义到现代正义[D]. 杭州:浙江大学,2004.

[2][美]列奥·施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 政治哲学史[M]. 李天然,等,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3][古希腊]柏拉图. 理想国[M]. 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4]赵猛.作为秩序的正义对柏拉图的《理想国》正义问题的一个研究[D]. 济南:山东大学,2009.

[5][古希腊]柏拉图. 理想国[M]. 张竹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

[6]刘岩峰.柏拉图正义观研究[D]. 长春:吉林大学,2010.

[7]王玉峰.城邦的正义与灵魂的正义—对柏拉图《理想国》的一种批判性分析[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8]申林. 柏拉图正义理论的内在缺陷[J] .长江论坛,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