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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巡回检察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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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在部署2011年检察工作时,均将创新群众工作方式作为一个重点内容进行部署要求。为此,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以开展巡回检察作为落实上级院部署要求的创新举措,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并确定在龙海市、漳浦县、南靖县等3个基层院开展巡回检察工作试点。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探索,巡回检察工作机制逐渐成形,也取得一定的实践成效。现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试行情况为例,将巡回检察工作机制的初步探索和具体实践总结成文,以求抛砖引玉。

关键词: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新模式;巡回检察

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意见,明确要求检察机关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派出检察室建设,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一、巡回检察概述

(一)巡回检察的职能定位、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职能定位:巡回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重要载体,是能动司法的新举措,是便民利民的接访平台、化解矛盾的维稳平台和维护民权的监督平台。

2、基本原则:巡回检察工作应当立足检察职能,实行检察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定期巡回与不定期巡回相结合、专人负责与全院联动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3、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巡回检察工作,能动行使检察权,变“被动受案、坐等监督”为“主动走访、上门服务”;有效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就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加强联系群众,提升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巡回检察的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1、领导及常设工作机构。两级院成立巡回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市院巡回检察工作办公室挂靠宣传处,由一名院领导主管,政治部协管,负责全市巡回检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基层院巡回检察办公室为常设工作机构,由一名院领导主管,配备3至5名检察人员,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必要时可以抽调其他人员配合巡回检察工作。今年4月26日,漳浦县检察院经县委编制委员会批准将“巡回检察办公室”升格为正式内设机构。

2、派出机构。基层检察院在乡镇设立巡回检察工作室,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县处级以上单位或社团组织设立巡回检察工作室,名称统一为“X X X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X X工作室”,挂牌办公。

3、巡回检察人员。从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检察人员中选拔巡回检察人员。其中,巡回检察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必须具备检察官资格。

4、巡回检察联络员。各巡回检察工作室根据工作需要聘请若干名巡回检察联络员配合工作,巡回检察联络员从本乡镇或者单位、社团组织中的公道正派、热心检察工作的人员中推荐产生,首次聘用期一年。

(三)巡回检察的工作职责

1、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

2、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3、对基层一线的司法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4、监督、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5、监督国家利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6、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

7、开展法制宣传和犯罪预防;

8、开展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

9、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了解掌握涉检、舆情,倾听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巡回检察的实践探索

(一)巡回检察的工作模式

2011年4月,漳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试点以来,各基层检察院根据当地情况组织实施巡回检察工作,归纳起来,有三种主要基本模式。

1、“遍地开花”模式。由各内设机构挂钩辖区各乡镇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在各乡镇依托政府、人大主席团设立乡镇巡回检察工作室,形成全面铺开的工作格局。南靖县人民检察院即采用该种运行模式。

2、“划分片区”模式。将辖区乡镇划分为三个片区,由三个巡回检察室分片区巡回检察,院巡回检察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形成“统一领导、归口协调、分片负责”的工作格局。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即采用该种运行模式。

3、“专职巡回”模式。以巡回检察办公室为主组建专职巡回检察队,全面负责辖区内巡回检察工作,实行“专人专职”常态化巡回检察工作模式。现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正在试行中。

(二)巡回检察的结合点、切入点及工作成效

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为例,2011年4月以来,该院大胆试行巡回检察工作机制,重心下移、检力下沉,主动融入大局,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等为结合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巡回检察的一线服务平台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1、服务中心工作,检察职能在一线发挥。立足本地实际,将服务古雷重大石化启动项目建设作为巡回检察工作的有效抓手,主动作为。一是深入一线调研,修订完善服务保障措施。经深入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调研社情民意、社会治安状况及可能出现影响安定稳定和项目推进的隐患等,先后三次修订《服务古雷港区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有效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延伸监督触角,加强港区公建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巡回检察古雷工作室与职务犯罪预防、侦查部门紧密配合,深入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建议、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等工作,积极参与古雷港区公建项目招投标监督25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8批次,涉及金额近10亿元,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行为发生。三是加强检调对接,化解矛盾维护港区和谐稳定。巡回检察古雷工作室积极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解决劳资纠纷14起,督促支付务工人员工资88万余元;及时参与化解7起300多人次。今年5月18日,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常务副主任李晋闽同志一行到古雷港区调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时,对巡回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