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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特种水泥集团:六名董事提议罢免董事长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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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5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开庭审理吉林省通化特种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选举和罢免公司董事长的决议予以确认裁决一案。但该案开庭后至今未予宣判,这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与密切关注。

“偷铜事件”引发公司内阁震荡

吉林省通化特种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水泥)的前身是通化白山水泥总厂。这个通化白山水泥总厂是1992年由大庆华能公司投资成立。1998年,通化白山水泥总厂效益突然急转直下,由当年的先进大户一下成为了扶贫企业。1999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由原总厂厂长李国昌负责以租赁原白山水泥总厂的形式,另行注册成立了“通化特种水泥有限公司”。2002年6月,通化白山水泥总厂宣布破产,改为股份制企业――吉林省通化特种水泥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职工买断工龄入股,李国昌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三职,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

“2000年10月,企业发生一起重大偷铜外销事件。董事长李国昌就指派我负责调查此案。”特种水泥原任党委副书记崔文跃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激动地说,“当时董事长李国昌下令我‘如果查不出此案,停发工资,整个保卫处也不发一分钱’。为破这个案,我们组织力量,寻找各种线索,报请警方配合,克服种种阻力,终于将偷铜人刘某(女)等三人抓了起来。但谁知偷铜事件最终不了了之,而我们全力参与破案的人员先后都被下了岗。”直至2005年底,当初积极参与破案的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袁某、副总经理李某、孙某等人先后被解职离厂。更为奇怪的是,特种水泥原党委副书记崔文跃的下岗,是特种水泥以特种水泥公司的名义发文,称“崔文跃因病长期缺勤不能从事工作”而予以 “解聘崔文跃党委副书记”职务。

“选举与罢免”风波由此开始

“偷铜事件”的余波引起了全厂人的震动:刘某(女)等人不但未受处理,却在偷铜事件过去三个月后反又委以重任;公司改制后经营状况仍不理想,但公司仍年年受表彰、老总屡屡得嘉奖,这是为什么?还有,未到规定时效,公司几年前连续两次大批的烧账又是为什么?深感蹊跷的公司诸多董事、股东为此寻求各种途径了解问题,并分别与公司历任会计座谈,从而发现了近十年来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着的严重问题。

2007年4月10日,特种水泥11名董事中有 6名董事书面向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紧急提出召开临时董事会议的提案,并书面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于4月20日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2007年4月20日上午,提议的袁卫等6名董事准时到公司办公楼参加临时董事会,但莫明被公司保安人员阻拦,不得入厂。公司董事长李国昌明确表示不参加、不主持临时董事会。随后,6名董事研究决定在第二会场即通化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董事会,并立即分工负责口头通知其他5名董事及全体监事。临时董事会在实际到会超半数6人的情况下,一致推选袁卫为临时董事会议的主持人,在这个会上,6名董事用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罢免李国昌董事长职务,并记名投票选举袁卫为公司新任董事长。本此临时董事会议还邀请了其他4名股东列席会议并进行监督。

事后,该临时董事会决议由于一直盖不到公司印章,6名董事遂至法院,请求对该临时董事会决议予以确认裁定。

公司涉嫌偷税骗税 董事实名举报

究竟什么原因导致董事罢免董事长?他们究竟又发现了哪些严重问题呢?

公司原财务处长杨某向记者出示了一叠原始发票凭证,她愤愤地说:“他(李国昌)利用国家对粉煤灰水泥的免税政策,采取给购货方开增值税发票不记账,虚开免税发票记账的手法偷逃税款。”杨某在任职期间由于不愿按公司旨意如此下账,最后被下了岗。她因怕出事,所以将这些本应销毁的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及粉煤灰发票联都保存了起来(公司烧毁了票据、账册两批)。“可惜我因搬家而丢失了一部分,但仅现有这些凭证,就发现公司1997、1998两年共开具增值税发票2000余万,涉嫌逃税320余万元”。

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某说:“就是坐牢我也不怕,但我举报了却没人来查。”李经理向记者出示了大量的证据,“我在任总厂劳资处长期间,李总指使我们找有关方面活动,多次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免税政策,私刻400余枚职工私章,伪造下岗职工人数,篡改下岗证,共计骗税9000余万元。”

记者在一份原公司财务处现金出纳员等人实名举报材料中,发现公司有私设小金库现象,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全部是历年来不开发票的水泥销售收入(有当年的销售小票为证)。“据统计每年有近3万至4万吨水泥是这样销售出去的。”举报人拿出一份票据称,“这些都是违规违法操作的,难怪公司多年来一直存在着‘实赚明亏’的所谓混乱现象。” 2007年5月,公司董事用实名举报的方式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2007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指派专人前往通化市国税稽查局落实查办此案。 但据举报人称:“我们多次找市国税稽查局询问调查进展情况,他们总以‘工作忙’、‘企业不提供账目’予以回绝,至今没有一个调查结果。”

国税、法院、企业如是说

据记者调查,特种水泥在改制前是租赁通化白山水泥总厂予以组建吉林省通化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的。整个改制过程神速,从公告不到一个月即进入破产程序。2002年8月,特种水泥烧毁了大批的企业财务账册与票据。举报人都曾在企业工作了几十年,又是企业董事和主要岗位领导,他们熟知公司情况,并与公司命运息息相关,却“稽查部门从未向我们进行核实调查。”

对于特种水泥涉嫌偷逃税的问题,通化市国税稽查局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企业举报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上级也将举报材料转托我们调查,但有些举报的材料我们这里没有,而企业又一直不提供账目,所以,我们暂没有结果。”

至于临时董事会议形成的罢免原董事长、选举新一届董事长决议确认一事,通化二道江区法院则称“案件还没有审结,无可奉告”。而特种水泥则通过市政府部门领导转告,婉绝了记者的采访。

围绕在特种水泥涉嫌偷逃税及董事会议选举二事,企业职工均向当地有关部门做了反映。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召开董事会议,罢免和重新选举公司董事长,这是合乎事理常规的。但董事会形成的决议缘何在公司中无法得以实施呢?法院的裁定悬而不决到底又说明了什么?是选举程序违法还是另有隐情?股份制企业到底如何规范管理?公司存在的诸多问题到底何时才能得到解决?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