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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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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民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人民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三农”问题被中央高度重视,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生产生活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必然大量增加,农村火灾隐患也必然大量增多,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也必然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上采取了诸多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绩。本文从分析农村火灾特点着手,提出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着重提出了加强农村消防管理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 消防 管理 对策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农村人口比例占全国总人口的50.3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农村安全,则全国安全”。

1 农村火灾特点

2001-2011年,全国农村共发生火灾79.8万余起,造成1.2万余人死亡、1万余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4.93亿元。其中2011年农村共发生火灾48469起,死亡449人,伤304人,直接财产损失4.93亿元,分别占同期全国火灾总数的38.65%、40.60%、53.15%和26.22%。这充分说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农村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亟待完善,农村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亟待增强,农村的消防知识宣传迫在眉睫,否则严重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农村火灾形势相当严峻,农村火灾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1 农村火灾起数逐年上升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用火、用电、用电、用气频繁,农村的木结构房屋未得到及时改建,农村木结构火灾起数逐年上升。另一方面,随着农村工业的大量发展,消防监督执法未及时监督到位,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也是造成农村火灾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1.2 火灾后果严重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仍然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就造成“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的惨状,后果严重。“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把火烧回解放前”,这是火灾给农村百姓造成灾难的真实写照。因此农村火灾不仅夺去百姓的生命和财产,更是夺去了老百姓生活的信心,由于我国的灾害救助机制的不完善,造成受灾百姓流离失所,一时很难重建美好家园,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3 伤亡人员较多

由于农村基础消防设施缺乏,消防力量薄弱,农民逃生自救知识缺乏,建筑物耐火等级低,火势发展迅速,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控制,小火酿成大灾,极易造成伤亡火灾事故。农村冬季火灾亡人多以独居老人较多,该人群无人照顾,逃生能力较弱,多居住于木结构房屋。

1.4 农村火灾原因多为用火不慎和电气火灾较多

农村引发火灾的原因主要集中在生活用火不慎、电气、吸烟、纵火等方面。因用火不慎引发火灾所占比例最大,主要表现在:夏季驱蚊、冬季取暖、使用柴草灶、照明灯具等因疏忽大意引发火灾。违章用电和电器等火灾隐患增多。

2 农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村火灾造成的严重后果,已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中央多次发文,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村消防工作的整体薄弱的现状尚未根本改善,主要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农村消防安全组织不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明确规定了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以及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安全职责,但全国依法不依的情况普遍存在,多数地方以人少事多为由,未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人员得不到落实,当然消防工作就无人问津了!

2.2 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较弱

一是农村群众受经济条件、传统观念、文化素质和地域限制等因素的影响,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虽然国家颁布了《消防法》,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许多村民对《消防法》知之甚少,尤其是偏远的农村,消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二是没有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技能,对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火灾危险性缺乏应有的认识,麻痹大意、违章操作、野蛮操作的较多。部份农民将“消防”片面理解为“救火”、认为消防队灭火要收费、甚至不知道“119”报警号码,甚至还有的人不懂放火是一种犯罪行为,往往是用放火泄私愤、报私怨。

2.3 消防基础设施缺乏、灭火力量薄弱

多年来,我国消防基础设施工作呈现“重城市、轻农村”的特点,消防队伍主要部署在城市,农村消防投入严重不足,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据统计,全国95%的乡镇未编制消防规划,部分乡镇、村庄不通公路,消防车无法通行,同时,受环境的影响,有些农村缺少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水源。全国60余万个建制村中,95%以上没有消防力量,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很快扑救;或者消防队到场后,消防车水用完后无处加水,使火灾复燃,错过灭火的最佳时机,只能是望火兴叹。

2.4 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力度不强,形式不多

纵观 2001-2013年所发生的农村火灾来看,除少数放火和电气火灾外,大部分是群众缺乏消防常识和消防安全意识造成的。群众防火观念不强,思想麻痹,缺乏应有的自觉性和警惕性,缺少消防安全意识、知识。但从客观上说,也与目前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形式单调,工作力度和措施不够有关。农村地广人稀,消防宣传的重点主要是乡镇人员集中的地方,加之宣传形式的单调,使大部分偏远山区的消防知识普及率很低。

2.5 农村火灾隐患突出。在农村,木结构房屋大量存在,耐火等级低

大部分厂房、仓库、商场中设置员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而住宿部分与其它部分又未按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和设置消防设施,使得这类建筑的消防安全条件与建筑使用性质不相适应,具有很高的火灾危险性。

3 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策

针对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结合笔者工作体会,提出以下四点对策:

3.1 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明确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应当以组织建设为基础,责任制度为保障,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是否健全、管理机制是否完善、工作职责是否落实,直接影响农村消防工作的实际效果。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主要由乡镇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村庄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组成。

(1)健全乡镇消防组织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

(2)健全村庄消防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行政村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村“两委”委员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3)健全公安派出所消防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的规定,公安派出应履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防知识宣传、协助火灾调查等职责,公安派出所应明确一名副所长分管消防工作,明确2名民警为专(兼)职消防民警开展消防工作,派出所主要负责“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4)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乡镇政府、村委会要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并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推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以乡镇政府为主导,以村委会为依托,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运行机制。

3.2 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制定实施乡镇村庄消防规划。《消防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规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2)合理安排消防安全布局。根据村镇自然条件灵合安排消防安全布局,对居住区、生产区、储存区、危化区进行科学分布。(3)加强消防车道的建设和管理。农村道路建设应充分考虑消防车道的要求,宽度、转弯半径、道路承重均应纳入设计范围。还有就是要加强消防车道的管理,不能安排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4)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应在适当位置安装室外消火栓,有消防水池的地方应有消防取消口。(5)配齐消防设施和器材。结合农村的地域特点和经济特点,将农用抽水机可用作消防水泵,购置消防摩托等轻便消防灭火工具。在乡镇消防管理办公场所、村委会、派出所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水带等消防器材,以便扑灭初起火灾。

3.3 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012年国家五部委下发了《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文件,依据文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以村屯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模式是:将整个乡镇的辖区划分为大网格、中网格、小网格,大网格由乡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组织实施,工商所、联防队等基层组织按职能配合,形成合力;中网格由派出所民警和乡镇政府公职人员分包,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小网格由派出所民警、村两委干部、联防队员、退休老干部和享受低保人员等组成,分组对小网格内所有的加工企业、商铺、出租屋和民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组织对网格内的民众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乡镇人民政府要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村民委员会要每月对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3.4 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

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工作,要“消防工作,宣传系于一半”。这句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乡镇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社区、村屯、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社区、村屯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4 结语

农村消防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各级政府加大人力、财力、精力的投入,也需要各级消防专业组织多向政府建言献策,从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制度完善、消防设施完备、消防意识提升上逐步提高。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着力解决好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一定能够将农村消防工作快速、稳定、持续地发展起来。

参考文献:

[1]无作者.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讲稿(乡镇长培训)[EB/OL].http:///link,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