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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的意象———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自然观及自然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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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 关键词】 自然 观 自然诗 诗歌风格

【论文摘 要】弗罗斯特是美国 现代 诗坛巨星,他摆脱形而上学的 哲学 思想,继承传统诗歌的优秀形式,汲取田园诗歌的独特风格,并加以创新。他推崇“自然与人类相分离”的自然观。他的诗歌词语来自民众,经他加工提炼被赋予新的色彩。他的诗作形式简洁,寓意深长。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 st , 1874一19 63)是美国现代诗坛上的巨星,四次获得普利策文学奖,他的诗歌拥有广泛的读者,在

置身于大 自然 中,他却常常认为自然是“黑暗的,深小可测”。《我的追求》(into my own)就是很典型的一首:

我的一个愿望便是那些黑树,

苍老而坚定,微风小能撼,

小只是一排幽暗的假而,

而是伸向到命运的边缘。

弗罗斯特在这里运用暗喻将自己的诗比喻成“苍老而坚定”的“黑树”,暗示他要表现生活的阴暗而。诗中的“苍老而坚定”是暗指他诗歌的基调。山于生活和创作道路的坎坷,他常常表达对生活的迷茫和对表而的真话中所隐藏的矛后的困惑。弗罗斯特的自然基调是阴暗的,他所描写的自然大多数时候都笼罩着阴暗色彩,以神秘可怕的形式出现,透出悲凉的气氛,表现人的孤独、疲惫、创伤、失败,皿然他是热爱生活的勇敢者,却也时常有恐惧和疑虑。

弗罗斯特擅长捕捉平淡生活中的小事所蕴涵的深意,注入自己的审美意识,使之带有鲜明的个性色彩,表达对世事沧桑的感叹和社会人生历程的感悟。“以此指彼,以彼名唤此物,全在隐晦之乐’,[’‘,。弗罗斯特的诗无论其自身有多么深刻的含义,都小能让人一卜子琢磨透,而是留给人以思考的余地。《春潭))(spring pools)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妙,万物复苏,生机勃勃,使人小禁为之倾倒、陶醉。弗罗斯特罗列了一系列的意象和一幅幅立体幽而:春潭如镜,碧空如洗,寒花含笑,根须茂盛,浓阴片片;潭边的野花一也小甘示弱,迎着春寒怒放,向林间播散阵阵幽香,报道春返人间的消息。春潭和春花,象征着生命,但都很短暂,因为:

这些池潭,在林子里隐藏,却还是能

圆满无缺地映照出整个蓝人;

像池边的野花,似乎在瑟瑟寒颤,

一也会很快消失,像那寒花在池边;

但小是流进小河小溪,流干,流空,

而是沿着根须上升,带来郁郁葱葱。

诗人对自然的畏惧、恐慌使诗中含苞欲放的树木在某种程度上就像魔鬼一般。他写道:

还未爆芽的枝枝权权,一到夏季,

将变为又密又浓的茂林一座,

它们小妨多多体贴,然后一股劲地

把这些映花的小潭和蘸水的花朵,

喝干,汲尽,一扫而光--奋雪才融化,

昨人雪化了,才刚有那春潭和春花。

这首诗描写白雪融化为水,水渗入树根,使树木在夏日郁郁葱葱,展现了大自然的力量和生命,衬托人类的卑微和渺小。生活是变幻小定的,时间易逝,青春短暂,幸祖难留,过去的永小再来,一切原木虚无缥缈、琢磨小定。弗罗斯特对自然的态度十分复杂和矛后,在他看来,世上没有永恒的小变的事物,仟何事物都会消亡,人类如同自然界的生死链,人类的 历史 也如同自然界的春夏秋冬。自然界在木身的演变中毫小留情地将所有的事物抛开,一也包含人类。在弗罗斯特的笔卜,自然离我们那么近,却又那么冷淡,黑暗似乎具有一种小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力量。

朴实无华的文字,创造出了一种深沉久远的意境,这就是弗罗斯特的自然诗小同于一般田园诗作的独特之处。它的独特魅力来自诗人对自然的观察和阐释,把象征性的意义用伦理的、认识论的、心 理学 的或心灵上的术语表现出来。

三、弗罗斯特对美国诗歌的贡献

弗罗斯特在继承 英语 诗歌传统的基础上,确立了自己独特的 现代 风格。他用传统格律形式写的现代诗篇,取得了极大成功。这个事实说明诗歌形式的传统性所具有的活力和魅力,完全能够推进内容的创新。

弗罗斯特沿用传统的诗歌写法,如十四行诗、对句和无韵诗等,采用线性语言结构,从而超脱于同时代的仟何一个诗歌流派之外。弗罗斯特诗歌的最大特点是朴素。他用地道的民间口语写作,描绘大自然的美丽景色和平少、[人的日常生活。他的诗句像白描那样质朴无华,却极具韵律之美,内涵丰富。他的诗既包含生活哲理,又避免枯燥单调的表达,既尊重传统的形式,又注入充满时代和乡土特色的内容,毫小夸张地说,田园诗在弗罗斯特笔卜得到了进一部的 发展 与充实。

弗罗斯特对提喻情有独钟,l{自称是“一个用提喻法作诗的人”。他说:“我主张在诗歌中运用提喻法,因为使用这种修辞法我们可以用局部代全局。”他的提喻创作手法,与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一脉相承。弗罗斯特的自然诗与我匡!占代陶渊明和工维的田园诗各有异趣,陶渊明、工维追求的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而弗罗斯特却要寻找田园诗“始于愉悦,终于智慧”的精神境界ls,因此读者常常能在其诗歌的末尾读到意味深长的警句。他一而小心翼翼地避免对新的诗歌流派作明确批评,一边又反复强调自己能“以旧创新”,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发展,从而确立了自己的诗歌语言风格,把华兹华斯的诗歌语言推到极致。

在20世纪的美国诗坛上,像弗罗斯特这样能把生活和诗歌紧密结合,将自然话语与 艺术 格律合一的诗人是凤毛麟角。读他的诗歌,小仅是艺术上的享受, 音乐 的熏陶,更是知识的长进。他把读者引入 哲学 的思考,给人一种无华而富有哲理的美感,“如果诗人没有为他的诗洒卜热泪,他的诗一也小会使读者洒卜热泪’义”。可以说,弗罗斯特对美国现代诗歌的发展做出了独特贡i状 >其诗歌是值得我们阅读和侧l一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