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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其昌论米芾书法管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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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其昌(1555~1636年),有明一代杰出书画家、艺术理论家、品鉴家和收藏家。董氏书宗“二王”,熔铸众长而自成一家,对后世影响甚巨。董氏书论,资料丰富,其于临帖及创作,虽时涉禅悦,实每中肯綮。“宋四家”中之米芾,直取晋人风神,为继承“二王”嫡脉的写帖巨擘,董氏书艺砺炼当中自是高度关注、推重并引为楷模的。董氏书论中涉及米颠者颇多。拙文拟单就董氏论米之材料,加以梳理,从中探寻其对书法的深刻认识及艺事精进的心路历程,而对今日之学书者,当亦不无启迪意义。

董其昌论书材料,大都以题跋形式集中于他的诗文集《容台集·别集》卷二、卷三①和《画禅室随笔》卷一②中。先择要列四条董氏论米题跋:1.《画禅室随笔》卷一第23条:“吾尝评米书,以为宋朝第一,毕竟出东坡之上,山谷直以品胜,然非专门名家也。”③2.《画禅室随笔》卷一第36条:“然自唐以后,未有能过元章书者。”④3.《容台别集》卷二:“山谷评米书如仲繇(按‘繇’当作由,即子路)未见孔子时气象,则米老未必心服。盖米于前代书法,盘旋甚深,非苏、黄所及也。”⑤4.《容台别集》卷二《题米书〈乐圃帖〉》:“米元章书,沉着痛快,直夺晋人之神。”⑥我们从董氏这几条书评中,足可以窥知米元章在他心目中的分量。

众所周知,董其昌是“二王”一脉帖系书法大家。董氏沿此路径学书,同所有写帖大家一样,也是通过长期师法前贤,不断求索,参悟书理,方得而深入堂奥的。董氏尝言:“余十七岁学书,初学颜鲁公《多宝塔》,稍去而之锺、王,得其皮耳。更二十年,学宋人,乃得其解处。”⑦可知董氏至中年时,是因为通过“学宋人”而对学帖一途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而宋人之中,如上所举董氏书评,在他心目中最为推重的,乃是他认为居宋朝书法首位的接伍“二王”嫡脉、“直夺晋人之神”的米元章。由此,我们便不难推想,董氏之“学宋人”而得“解处”,盖主要是由米元章的师承渊源、学书途径和学书办法上获得大启示的。

检《容台别集》卷二、卷三,共收董氏书品题跋314条,其中涉及米老者约六十条。《画禅室随笔》卷一(含“论用笔”、“评法书”、“跋自书”、“评旧帖”),共收161条,涉米者38条,部分条目与《别集》互见,但也有些条目《别集》没有。此外,从晚明以降许多书画著录书中如《秘殿珠林·石渠宝笈三编》、清卞永誉《式古堂书画汇考》、裴景福《壮陶阁书画录》以及当代人编集的《中国古代书画图目》、《中国书画全书》等,又能寻得不少。故粗略估计,董氏论米题跋,当在百条左右,可见其于米老之重视程度。高度重视,也就意味着董氏所受米老沾溉与影响之深。

综观董氏论书,当然也包括论米,看似蜻蜓点水,散漫无序,实则均非空泛之谈,而是在在皆同他自身书法砺炼紧密结合的。今就董氏论米材料略加梳理,撮其精要,乃得以下认识—董氏既目米书“直夺晋人之神”,当属继承“二王”风范最为纯正一派,这固同董氏学书之师承渊源非常合辙。此其一。其二,在取法途径与学书办法上,董氏很好地借鉴了米老的成功经验。这一成功经验的核心所在,就是不论临习古帖还是创作,均要“得势”,或谓“以势为主”。

先引《海岳名言》一段米老的夫子自道:“壮岁未能立家,人谓吾书为集古字。盖取诸长处,总而成之;既老始自成家;人见之,不知以何为祖也。”⑧米老至中年,遍临锺、王以降诸家墨迹,下过极深的“集古字”的功夫,《宋史·本传》说他“特精于翰墨,沉著飞翥,得王献之笔意。画山水人物,自名一家,尤工临移,至乱真不可辨。”虽然指的是临移古画至于乱真,其实他临摹前人书迹亦能极肖似。如传世王献之《中秋帖》,即有学者考订为米老所临。然而倘若仅止于此,便不是书法史上真正的米元章了。恰在中年时,发生了一件决定米书命运的事情,那就是米芾前辈人—吴越王钱俶族孙钱勰(字穆父),看到他的字,对他提出批评,言内言外总的意思是说,不可仅以集古字为能事,要(读平声)须“得势”,方能真正登上书法之殿堂。穆父的点拨,使元章大悟,以后的情况自然就大不一样了。

董氏题跋中,结合自己临帖、创作或品鉴前人作品,亦反复提到米老的这段轶事:《容台别集》卷二一条云:“米元章为集古字,已为钱穆父所诃,云须得势,自此大进。”⑨同卷另一条又提到:“襄阳少时不能自立家,专事摹帖,人谓之‘集古字’,已有规之者,曰:‘须得势乃传。’正谓此。因书《舞鹤赋》及之。”⑩还有一条,即前边所引《题米书〈乐圃帖〉》,中间一段话为:“(米元章)少壮未能立家,一一规模古帖,及钱穆父诃其刻画太甚,当以势为主,乃大悟,脱尽本家笔,自出机轴。如禅家悟后,拆肉还母,拆骨还父,呵佛骂祖,面目非故。虽苏、黄相见,不无气慑。晚年自言,无一点右军俗气,良有以也。”此外,董氏题跋中提及“得势”或“以势为主”者,尚有多处,不一一列举了。

那么,董氏所标举的写字要“得势”或“以势为主”,不消说肯定有其深意在。下面笔者便试图对此谈些看法。

《中国书法》2010年第3期,刊发黄惇撰文《目鉴和董其昌的书法之路》,他对董氏反复强调的这一命题予以高度评价,写道:“关于米芾‘以势为主,不使一实笔’的观点,董其昌曾多次在不同时段提到,也足见这一观点对于他是多么重要。‘以势为主’,就是说在书写中高度重视‘势’的作用,无论笔势、字势、局势,凡‘势’必动,动则势存,不动则势亡。”黄惇对于“以势为主”的这一诠释,甚有见地。凡“势”必动,动则活,不动则死。黄惇所拈出的“笔势”、“字势”、“局势”也很有意思。盖指用笔、结字、通篇布局,均要活。把字写活,的确是关乎临古和创作中很重要的东西。笔者以为,传统书论中的“势”,大概还跟“力”有关系,跟“气”有关系,跟“韵”有关系,跟“神”也有关系。这四项,如一一细说,话必长,因篇幅所限,只得点到为止了。总之,从挥写操作来讲,书法之“得势”,则除了要把字写活之外,笔道要有力度(内含之力而非剑拔弩张之力),通篇之气要足(元气充盈而呈大气象),同时还要有韵味,有神采。

然而,尚不止此。笔者以为,写字之“得势”,还有更为深层的内涵。那就是高明的书家在取法上一能洞明所学诸家之笔势、字势、局势,二能融会贯通,善于汲取诸家笔势、字势、局势之长,总而成之,脱胎换骨,自出机轴,化为自家的笔势、自家的字势、自家的局势,总之化为自家写字之势。董氏所谓“书家以豪逸有气,能自结撰为极则。”盖即指此。这同人们常说的学古之能通变,熔铸百家,自成一家,大抵也是一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