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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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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乐上,最早让我大开眼界的是大门乐队,我就不多说了,因为喜欢“大门”的人很多。我们1980年代刚听到“摇滚乐”的时候就是《站台》那种“慢慢地等待”,蹦蹦嚓,蹦蹦嚓,你看贾樟柯电影里面那些东西都是我们当时听的,他说的就是我们那时候的年轻人。当时还有谭咏麟、达明一派、张学友的很多歌,只要速度快的都叫摇滚乐,而且有很多慢歌也改成这个样子,邓丽君的歌都能改。舞厅放的那个“踢死狗”音乐,都是这些东西。我的《走失的主人》Remix版,就是用“踢死狗”的方式做的,山寨嘛,中国有的是传统。像《正宗》这种死慢的歌都给我改了,搞一张“踢死狗”唱片出来,不就是个怀旧行为吗?

可是我听“大门”的时候,发现他们跟中国“踢死狗”的传统是背道而驰的。他们的歌都是很慢的,听听那两首长歌,《当音乐完蛋的时候》和《终结》,原来摇滚乐是可以这样做的。从内心里我比较喜欢中速的、慢的音乐,越慢越好,甚至是慢出人命的那种。《阿丝玛》、《偶像》、《大话喷子》、《皮条客》、《不孕高手》这些听起来比较快的,我也是超级紧打慢唱,唱得极其慢。还有《方法论》,是个中快的歌,音乐可能比较快,但我唱得很慢。乐评界也有人说我是说唱,像Hip-Hop,我是吸收了说唱的技巧,但是我比说唱速度慢了四倍。也就是说即使我最快的歌也都很慢,“大门”在这方面对我影响至深。听了“大门”之后,使我找到了做音乐的信心,就像一个人忽然发现,土豆原来是可以生吃的,生吃的呀。第一次听“大门”是我在上海那阵子在广播里面,有个节目,叫“来自美国的问候”,是介绍美国流行文化的。这是我无意间听到的,就像考古一样,一下发现了一个好东西。但我也不是有意去考古,就像我们家要盖房子,挖坑碰巧挖着了什么。那时大概是1990年,我连莫瑞森已经死了都不知道。莫瑞森的表达方式对我冲击特别大,他的声音那么苍老,完全是真实的流露,我想都不敢想他不到30岁就死了。对我来说,艺术是需要真实的,嗓子什么样就唱成什么样,长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韩寒长得很帅是艺术家,艾未未长个大肚子,还是艺术家,不像很多明星都是包装出来的,修图修过,修得连他妈都不认识了。现在很多男的都不像男的,女生也喜欢那种面面的男生,性格像木瓜,长得像面瓜。现在男的都化妆,我二十几岁的时候,女的都很少化妆,化也是擦个粉,涂个口红什么的,很简单,而且你一看就知道她化了妆,很可爱,就是我唱过的“你雏的脸蛋儿呦”那种。

1990年代以前,我听音乐都是断断续续的,没有完整听过哪个人、哪个乐队的,披头士和鲍勃・迪伦我都听过,听到的可能都是拼盘上的一两首,披头士可能听过《昨天》,鲍勃・迪伦可能是《答案在风中飘》,都是比较流行的,没多大感觉,跟摇滚乐关系也不是太大。可是一般人听到这些东西觉得不错,结果一听其他的发现上当了,没有一首歌比前面听过的好听。我第一次听到“大门”的时候恰恰不是他们最流行的歌,像《点燃我的火焰》这种,听到的就是他们那两首又臭又长的歌。这对我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