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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在国民音乐教育中的层次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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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国民音乐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普通高校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本文从概念归纳、理念认识与体系构成三个方面对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内涵、功能和模式提出一般性的认识和建议。

关键词:音乐教育;公共;普通高校;人文教育

艺术教育是人文精神塑造的最佳途径,音乐教育以其特有的审美形式成为最为重要的艺术教育内容之一,正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指出:“节奏与乐调有最强烈的力量浸入心灵的最深处,如果教育的方式适合,它就会拿美来浸润心灵,使它也就因而美化。”[1]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开展反映了社会进步的文化意识,是教育发展进程中的一种历史召唤。据此,探讨什么是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其教育目的和教育属性是什么?其在国民音乐教育体系中的位置等便成为整个高等教育界关注的焦点。

一、概念的界定

在以往音乐教育的研究中,一般都专注于中小学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这使得普通学校音乐教育中的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成为当前音乐教育研究中的一个急需开拓的领域。作为一个特殊的教育对象──大学生,决定了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不同于中小学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它既要遵循音乐教育的一般规律,还要注意结合大学生的心理、生理、兴趣、知识结构和多样的专业背景等特点。

回顾我国国民音乐教育的发展历程,中小学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果,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在一定时期有过一定程度的发展,却远远没有整个音乐教育的成绩显著。由于我国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长期处于封闭的状态,理论研究处于相对薄弱的地位,从而导致实践的欠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落后和混乱的局面,尤其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在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地位不明确。在一些关于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论著中缺少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这一层次,似乎学校音乐教育就是中小学音乐教育。以当前出版的关于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著述中也以教材居多,涉及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系统理论的研究寥若星辰,使得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学处于一种类似尴尬的境地。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多数关于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研究中以宏观问题居多,通过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关于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文章的检索,发现其内容大都着重于阐述在普通高校开展音乐教育的重要性,即开展音乐教育与发展智力、完善修养和德育等方面功能和作用,而涉及微观诸如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开展模式、学科构建、教材建设、学科交叉教学、教法设计和评价模式等方面缺乏进一步有深度的研究。特别是对于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体系化、规范化的建立,如何构建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模式,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在国民音乐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层次,如何使之纳入学科化教育的论述十分有限。笔者认为,一种教育行为的实施,必须具备自身应有的模式而形成包括教育目标、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等在内的结构体系,从而实现教育的目的。

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是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育过程本身是国家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学校音乐教育。那么对于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研究和实践首先要明确其范围,明确其概念的内涵,这样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就可确定目标和对象,从而有目的的开展教学。学校音乐教育分为普通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一种是普及性质的教育,一种是职业性质的教育。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审美感情、审美情操,最终实现完善的全面发展的人的目的,属于素质教育的范畴。而专业音乐教育是培养高层次、职业性质的音乐专门人才。公共音乐教育一词是近年出现的一个新的概念,在很多辞书中未涉及此条目,在《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中出现对“公共教育”的解释为“国民教育”。在管建华先生翻译《当代音乐教育》一书中出现公共音乐教育的概念,从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来分析,公共音乐教育这一概念应该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国民音乐教育的重视而逐渐形成产生的。在教育部200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也首次出现了“公共艺术教育”专业设置。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是一个复合型的概念,这个概念至少涵盖了“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三个层次。核心是“音乐教育”,“普通高校”的音乐教育,这是明确了其教育教学层次的问题;“公共”的音乐教育,更进一步说明音乐教育的性质,指全体学生都要参与的一种教育活动,是普及性的教育活动,强调这种音乐教育是属于“通识教育”的类型。音乐是一种文化,音乐教育亦是一种文化教育,普通高校学生作为成年人更要强调把音乐学习的文化元素。同时由于音乐教育本身具有理论性、实践性和欣赏性等特征,音乐教育开展的模式和内容应该是多元性的。

基于此,从其性质、目的和内容三个方面对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做出初步界定:即以普通高等学校非音乐专业的全体学生为教学对象,以课堂教学为主,课外实践活动为辅,以提高学生的审美修养,陶冶情操为目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音乐教育活动。

二、理念的确定

对艺术教育的作用和功能认识不足是艺术教育落后的关键因素,即对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教育缺乏认知,深化艺术教育的理念是开展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前提条件。当今高等教育发展处于市场经济的整体环境中,那种对艺术教育传统的淡漠意识在高等教育者思想中根深蒂固,这也就使得我们承担着确立一种教育理念的重任。

教育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一定时期的教育本身也反映社会的意识形态。我国当前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对在普通高校开展公共音乐教育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其目标指向上具有同一性。因为社会的和谐首先是人的和谐,而音乐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培养有修养的人、和谐的人、全面发展的人,而人的和谐与全面发展表现为对社会关系的充实和发展。从深层次的社会角度来看,当前实用功利性价值观占据着主流地位,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渗透到教育领域,左右着教育者的思想观念,尤其对人才期待感很强的普通高校,更是特别关注其教育本身的直接社会效果。据在美国考察大学艺术教育的沈致隆先生描述,国内很多高等教育界人士对美国各大学的教学计划中能够容纳数量如此可观的非专业艺术课学时感到困惑,经常发出疑问。我们不必探究其为什么产生这种疑问和困惑,首先对教育界产生这种困惑现象的最大感受是我国的高等教育界缺乏艺术教育的理念,教育者欠缺前瞻性教育思想和先进的管理理念。普通高校管理者要注重从哲学和教育高度去强调对艺术教育的理解和认识,高等教育界应认识到艺术教育在大学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对一个人的能力和思维的影响,对知识结构的调整和整合,是一个人发展和成才的必要补充。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音乐教育不仅仅是开设几门课程的问题,而应该是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的一种教育理念、教育思想和教育方式,它渗透在一切教学活动中。它不仅仅是繁荣校园生活,也不仅仅是培养部分艺术尖子,而是牵涉到培养全面合格的人才的问题。学校必须从人才培养的战略高度和人才素质构成的总体要求上重视艺术教育。当然我们还要正视艺术教育在学校中未得到平等的位置,其意识中仍然把艺术教育看作是次要的附属活动。还有相当普通高校管理者对艺术教育的感觉反应很平淡,从调查访谈中感觉到很多普通高校虽然开设艺术课程和开展了活动和讲座,但是从其根本上并没有全面真正的认识到艺术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作用,而更多的是为了应付国家的检查和达标要求。教育理念的不断发展,以素质教育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教育观念深入人心,蕴含着人文教育思想内容的艺术教育不断提升其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尤其对作为艺术教育主要形式的音乐教育的观念越来越多的被接受。笔者从访谈中了解到,部分学校的教务部门的领导认为应当开设公共音乐课程,这些课程对提高学生修养和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有很大的帮助,对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是必要的。但前提是保证专业课不受影响,这与过去那种可有可无的意识有明显区别。还有部分高校存在着对音乐教育的道德教化倾向,把音乐教育片面地只看成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工作一种手段和途径。道德教化的作用应该是在培养音乐审美能力基础上,是在认识、理解和创造音乐美的能力的过程中实现的,必须通过审美这个环节,不能离开音乐教育本身去要求音乐教育担负思想道德教育的任务,否则影响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虽然其对音乐教育的认识方面存在误区,但是从其对艺术教育的理念上是一个明显的改变和进步。

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基本教育理念就是通过音乐的学习塑造其人文价值取向,深入挖掘音乐内容的文化价值与审美价值,使学生从精美瑰丽的音乐语言中,感受深刻的哲学道理。大学生因其所受的教育和所处的环境,历来关注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对现实世界作出理性的思考,从而树立一种人文精神。囿于音乐本体的教育视角下不能体现音乐教育的价值,也不符合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客观实际,因此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应确立文化教育的理念。

三、体系的认定

音乐某种程度上就像一种特殊的语言,不经过一定时间的前期训练很不容易进入它的内部世界去遨游。音乐的非语义性和非造型性决定了它不能直接传达概念性和视觉性的信息,它需要通过学习者的情感体验的作用,从而产生联觉去理解和想象音乐所描绘和要表达的内容。[2]任何形式、任何层次的音乐教育总是为了音乐的欣赏、表演和创作而进行一系列的技术方面的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离开了必要的技术训练,它所肩负的美育就很难完成。正如别林斯基所说:“一个人的知识越丰富,美学和艺术修养越高,他对美的感受、理解和评价就越深刻。”[3]音乐的实践是音乐教育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和环节,如果离开了一定的实践,则无法实现音乐教育的审美教育任务。在没有进行这些工作之前学生对于音乐的感受也许较难以捕捉到,只有具备了较高的音乐素养才使能大学生对社会的音乐现象作出审美判断。而目前的普通高校学生的音乐素养现状与他们的知识结构能力处于一种不平衡的状态,从而造成了其审美情趣低下的状况,其主要原因就是中小学阶段音乐基本素养学习的缺失。

在普通学校音乐教育中,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理论研究具有相当的独立性,这是必须要明确和认识的。由于中小学阶段的音乐教育的断层客观存在,导致当今的大学生的音乐素质偏低,但是从音乐教育的文化属性上则不能认定为“补课”,因为普通高校的公共音乐教育不是单纯的把音乐知识和技能重新训练,而是着重强调对音乐这种艺术形式本身的鉴赏。由于大学生本身具备丰富的背景知识结构和较强的认知能力,加之丰富的情感心理特征,培养其终身热爱音乐的兴趣,并形成独立研究音乐文化的能力,是区别于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根本所在。同时从整体的角度来看,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又不是孤立的,它不是可以脱离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其他领域而存在,它与中小音乐教育有着必然的联系,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教育的不同阶段,不能照搬和替代其中任何阶段。因为每个时期和阶段的音乐教育具有与其教学对象相适应的特点。根据人的年龄和生理特征,在音高节奏和读谱等技能方面的最佳训练时期是在中小学阶段,而到了大学阶段,由于学生已经处于成人的心理和生理周期,对有关绝对技术能力方面的感觉已经基本定型,再投入时间和精力对其进行单一的训练是勉为其难的,这是对音乐教育本身的一种定势思维错误倾向。我们承认开展音乐教育必然包括那些音乐常规元素训练,这是音乐教育自身的特点,但是我们不能忘记了教育的一个基本规律──因材施教。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处在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高级阶段,它是学生在学校教育阶段的理性成熟时期,更应该强调对音乐文化的哲学和美学价值认知,强调传统音乐文化与世界音乐文化的学习和了解,从而为走入社会确立一种完美的价值观,为确立一种终身热爱音乐的习惯进行的一种音乐教育。因此按照教育层次递进的规律和关系,整合从幼儿音乐教育一直到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使高校的公共音乐教育与中小学音乐教育实现整体衔接。同时需要说明的是也不能把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片面的划入到成人音乐教育当中,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首先还是学校音乐教育,是按照国家教育的发展规划来进行的,而成人音乐教育是一种松散的、分割状的形式。

2001年至2003年,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实验稿)》、《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使得中小学生音乐教育进入改革与创新的新阶段,由此也带动了高师音乐专业教育的调整和改革。同样,在这之后必然要带动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因为这些中小学生是将来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潜在学生。因此,我们应该着眼于未来,扎实做好中小学的音乐教育。普通学校音乐教育是一种完整的教育系统,是一种类似链条式的结构,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造成不良循环。中小学音乐教育作为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一个前期学习阶段,由于其薄弱使得目前的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处于一种较为复杂的现状。同样,如果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得不到加强和完善,学生缺乏审美价值观和艺术教育的观念,那么普通高校的学生作为未来教育者仍然会漠视艺术教育的发展和推广。对于目前这样一种现状的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我们应以前瞻性的眼光来审视它,继而站在阶段论的高度去认识它,这样我们才会不断地感受到其全面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柏拉图《国家篇》。 转引自何乾三《西方哲学家文学家

音乐家论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 1983 , 第10页

[2]张前、王次《音乐美学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

1992年,第25页

[3]沈致隆《亲历哈佛――美国艺术教育考察纪行》,华中

科技大出版社,2002年

[4]《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教育发展规划(2001年―20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