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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交换理论视角下的贫富悬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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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学者们对这一现象进行了不同角度的分析。社会交换理论为分析这种现象提供了独特的视角。根据社会交换理论,我们可进一步了解影响居民收入差距的因素,从而为解决贫富悬殊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关键词]贫富差距;社会交换;公正的交换

[作者简介]吴菲,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社会学专业2004级硕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0

[中图分类号]F0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4―0143―03

贫富差距现象包括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部门之间或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本文所分析的贫富差距现象主要指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学者们大多数认为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是非常迅速的;并且收入差距已到了相当大的程度。但有的学者不认为已出现贫富两极分化。一些学者认为我国目前居民收入差距已严重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比如,收入差距过大导致需求不足,影响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加剧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混乱,威胁政治与社会稳定,影响改革顺利进行。有学者主张,财富占有的不均等已经严重影响我国社会公德、价值观念乃至法律制度等社会秩序的基础。T・H・Marshal认为,一个公民除了享有公民权和政治权之外,还享有社会权(social right),即不管公民在社会上的位置如何,每个人都有资格过上一种丰富而又积极的生活,都有权获得合理的收入。因此,从公民的应有权利和社会政策的责任出发,我们都不可忽视贫富悬殊问题。

一、解释贫困的两种理论取向

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认为,对于贫困的解释有两种理论取向。一种是“责备受害者”理论。该理论认为贫困者是由于技能和道德的缺乏、身体方面的缺陷、缺少动机或者能力低于一般水平而无法在社会上取得成功的人,所以贫困者应对自己的贫困负责。另一种是“责备制度”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社会内部的结构性因素如阶层、性别、族群、职业地位、教育成就等因素塑造了资源分配的方式;社会的贫困是结构性力量制造和再制造的结果。减少贫困不仅需要改变个体状况,而且需要在全社会中更加公平地分配收入和资源。本文将“责备制度”理论与社会交换理论结合在一起,以寻求一种新的解释贫富悬殊现象的方法。

运用社会交换理论来分析富悬殊现象是基于以下的理由。第一,社会互动的主要内容是交换行为。第二,交换理论以“资源”、“利益”和“控制”等为主要概念。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说:“一个简单事实促成了社会系统的产生,行动者对能够使其利益获得满足的各种活动并没有完全控制,他们发现部分使其获利的活动处于其他行动者的控制之下。在这种结构中,一个人对其自身利益的追求必然驱使他与其他行动者进行某种交易。这种交易包括通常所说的交换,还包括各种其他活动,如贿赂、威胁、允诺和投资。这些行动都是交换行为……或称作社会互动。”在科尔曼关于行动的结构概念中,具有社会性的有目的的活动都是交换行为。“利益”在行动结构中占据中心地位。第三,交换理论为解释贫富悬殊现象提供了一种动态的视角。

二、社会交换理论的视角

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曾分析了交换现象与冲突、权力等的关系。齐美尔认为:“涉及金钱的经济交换只是社会交换形式中的一种情况,但却是一种特殊的形式……金钱的价值一旦确立它就拥有权力来改变社会关系的结构。因此,在财富的生产、积累和交换过程中不可忽视权力的影响。特别地,应把行动者的权力状况作为分析交换关系的一个关键变量。

美国社会学家布劳分析了社会交换的媒介,即共享价值观。他认为共享价值观的作用在于提供一种计算预期报酬、互惠性以及公平交换的标准。布劳把社会变迁的最终根源归结为“包含在明确的制度化模式中没有得到实现和表达的基本价值观和理想”,在现实社会交换系统中,最普遍的共享价值观就是平等或公平观念。

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认为资源代表着行动的权利。行动者“将使用物品、资源和事件,代表一般意义上行动控制的自身利益在其中的资源”,行动者资源的多少决定了行动者行动的权利。权利大的行动者拥有较多的积累财富的机会,而权利小的行动者则拥有较少的积累财富的机会。

美国社会学家埃默森的交换网络理论认为,行动者之间的依赖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行动者向他人寻求的资源的价值;另一个是这些资源的替代性手段稀少或索价太高。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限制行动者获得资源替代性手段的因素。垄断就是这样的一个因素。资源(物质、信息等)的垄断意味着对行动者行动权利的垄断。垄断行业的收入比其他行业都高。垄断者为了保持他的单边垄断地位,必然会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以强化边缘行动者对他的依赖,如惩罚性的报复攻击。对边缘行动者的限制可以概括为两种策略。第一种策略是弱化边缘行动者现实的行为权利;第二种策略是使边缘行动者产生对暴力的恐惧以弱化边缘行动者心理上的行为权利。埃默森的交换网络理论表明,行动者在网络中的不同位置强化了行动者的不同资源分布;而Elisa用实验结果说明,交换行为是产生地位差异的一种互动形式。综合两者的观点可知,行动者在社会交换过程中的劣势地位会造成贫困,而这种贫困状况进一步强化了其劣势地位。这些观点可以解释马太效应,即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贫富差距不断扩大。

三、交换行动者的权力与权利

权力和权利是交换过程的重要条件,也是导致贫富悬殊的关键变量。本文所分析的权力,不是指政治性的权力,而是指行动者的一种权力。吉登斯说:“个体有能力改变既定事态或事件进程,这种能力正是行动的基础。如果一个人丧失了这种改变能力,即实施某种权力的能力,那么他就不再成其为一个行动者了。”他没有像帕森斯或福柯等学者一样把权力看成是社会共同体的某种特征。他揭示了权力关系中的结构二重性,即权力本身并不是一种资源;资源是权力得以实施的媒介,是社会系统的结构化特征,并由互动过程中的具有认知能力的行动者不断地再生产出来。社会系统里的权力是行动者已从不同方面或集合体之间“例行化了的自主与依附关系”。吉登斯同时强调,“不过,所有的依附形式都提供了某些资源,臣属者可以借助它们来影响居于支配地位的人的活动”,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即使是馈赠也可以视作一种隐蔽的暴力,因为接受者一旦接受了别人的馈赠便负债于给予者。

“权力是支配结构的再生产,并通过它产生出来。构成支配结构的资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配置性资源,一种是权威性资源。”前者由环境的物质特征(原材料和物质能源)、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的手段以及产品三部分组成。后者也由三个部分构成,即对社会时空的组织(路径和区域的时空构成)、身体的生产和再生产(人们在相互交往中形成的组织和关系)和对生活机会的组织(自我

发展和自我表现的机会的构成)。因此,行动者的权力有二类来源,并且由六个具体部分支撑。当一个行动者被剥夺了配置性资源时,我们还不能说这个行动者丧失了他的全部权力。只有当行动者同时被剥夺了配置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时,我们才可以说这个行动者丧失了他的全部权力,此时,他不再成其为一个行动者了。极端的例子是奴隶社会中的奴隶。奴隶通常不被视作人,甚至被奴隶主们视作牛马一类的牲口。显而易见,任何限制行动者获得六个部分资源的因素都会减弱行动者的权力。没有完全行动能力的人不能自由地生产、交换和积累财富。只有当行动者权力不受限制或阻碍时,权力才不会和冲突与压迫联系在一起。

鲍桑葵认为:“权利是得到社会承认并由国家加以维护的要求。因此,我的位置或地位及其附带物,只要经国家认可就构成了我的权利――这时是把它当作某种我所要求的或者我认为是有助于达到我的目的的东西。”“权利是为了占据某个地位而受到保护的一种权力。”但是,确定人们的权利不能脱离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保证行动者权利的举措也要符合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只有当行动者的权利是明确的、平等的并且不受不法的侵犯时,行动者才具备行动的权力,行动者才可能在交换过程中追求利益最大化。

四、解决贫富悬殊的前提:公平的社会交换

对于理性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动者而言,若以平等原则分配劳动产出可能挫伤其劳动的勤奋程度。另外,在具体的分配过程中,管理者难以也难以解决人们的“偷懒”问题。因此运用平等原则来分配资源时,应谨慎地确定其使用范围。

许多学者认为经济不平等是所有社会制度的特征,包括公开承诺平等观念是公民权利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的自由民主制。事实已经证明,实现平等是很难的。如果不平等状态客观存在,那么我们解决贫富悬殊问题的理由只能存在于公平或公正的概念之中。伊壁鸠鲁曾说:“一般地说,公正对于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因为它是相互交往中的一种相互利益。”“公正有独立的存在,由相互约定而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只要有一个防范彼此伤害的相互约定,公正就成立了。”美国社会学者库克分析了交换网换中的公平(Equity)概念。他区分了分配性公正和过程性公正。他认为平等意味着资源在所有人之间平分,而公正意味着按行动者各自对产出的投入与贡献来分配资源。一个社会组织选择不同的资源分配规则无疑会造成贫富状态的不同类型。库克认为应从交换过程而非分配的结果来判断公正。过程性公正就是在交换过程中所感受到的公平而不是通过交换所产生的结果的公平。

由此可见,公正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公正来源于行动者之间的相互约定。行动者越是能广泛参与相互约定越能导致公平的过程,比如市场交换系统。相反地,若是不存在行动者之间的相互约定,也就没有公正。有的理论家正是从这一点来批评社会制度,“在集体主义制度下,每个人将不得不对政府官员点头哈腰。他们单独就可以决定宠爱、面包和生活中的快乐或悲伤”。他们的批评暗示了贫困的成因。虽然他们的批评不无偏见,但是有助于我们反思如何完善制度以及解决贫富悬殊的办法。

综上所述,公平的交换无疑是解决贫富悬殊的前提条件。公平交换的含义应包括:(1)一般情况下,理性行动者拥有相同且不受非法限制的行动权力。(2)“国家的目的就是道德的目的,”国家应承认并保护行动者的权利。(3)交换中信息的获取、地域时间上的沟通不受阻碍。(4)国家有责任帮助在交换体系中处于劣势的行动者,以保证他们的行动权力。比如说,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创造一个容易找到工作的繁荣的劳动力市场。只有在公平交换的条件下,理性行动者才有可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也只有在公平交换的条件下,行动者所感受到的公平才能缓解人们对贫富悬殊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