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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对小区绿化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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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抓住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大契机,结合笔者实际调查,对县级小区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分析,对症下药,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小区现行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加强小区 绿化 监管

中图分类号:S7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自2009年我县成功创建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之后,我县委、县政府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6〕23号)的要求积极部署,全力投入到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中。

1、小区绿化设计的基本要求

1.1、小区设计要带有地方文化特征

由于历史的积淀,每个场地及彼此之间往往会形成较为一定的、习惯性的场地利用模式,应当顺应和延续这种模式,对它们的变化和发展应是逐渐的,除非具有足够的理由,否则不应有过于突然的变化。

1.2、小区设计要以人为本

居住区环境设计中应格外注重老年人和儿童户外活动空间的设计,他们是居住区环境使用频率最高的人,应根据他们各自的行为特点,设置各种形式的活动空间、休息空间、交往空间等,尤其应鼓励老年人与青年人、儿童等不同年龄群体的相互交往。户外空间宜相对开放,使老年人与社区有更多的视觉和心理上的互动,避免过于封闭造成心理上的社会隔离感。同时要注意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使更多的人融入小区的活动空间。

1.3、小区设计要注重功能实用性

开发商不能为了满足35%的绿地率的要求,把道路、停车场的用地被压到最低指标,将抠出的土地扩充为绿地,用来满足绿地率的指标,或者作为“高绿地率”来炫耀自己的实力以期达到商业目的。绿化景观不能仅仅重视它形式上的美,甚至把功能等同于诸如休息座椅、集散场地和活动广场这类最基本的需求。这样的方案,绿地面积是大了,植物配置和环境设计好像是有模有样了,但老年人缺少休息的地方,年轻人没有运动的场所,儿童没有玩耍的设施,小区内的各类使用人群找不到各自停留的场所。

1.4、区景观设计要有主次,同时做到主配景结合

一个独立的小区有自己的风格,需要根据这一确定的主题,结合建筑的特色来展开小区的景观绿化。小区的景观建设要主次分明。一般,小区的中心广场和主要入口是住户使用频率最高的地方,就成为景观建设的重点,是小区空间构图的中心,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就小区绿化而言,配景虽然琐碎,但因其面积广,分量重,对主景起到陪衬和烘托的作用。所以在小区整体绿化的过程中,要做到主配结合,达到和谐统一的目的。

1.5、小区植物的配置要注意细节处理

小区的绿化要注重经济性和实用性,对名贵苗木的选择尽量适可而止,适当点景即可。地方苗木,以及一些姿态较好的速生苗要大胆使用,设计时注意控制乔、灌木的数量、株距和疏密度。小区绿化的阴影面积较大,要注意选择阴性植物尤其是阴性草坪和地被。小区所在地居民对植物品种的喜好与忌讳以及带刺植物的选择都需慎重考虑。

2、小区绿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创建具体要求,对我县9个已建成小区进行了摸底调查。发现90%小区绿化严重缩水,没有符合规划核准的指标和布局,不少居民小区的绿化在数量和质量方面都存在着种种问题,绿化根本“不达标”。此现象不仅破坏了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更严重影响到了国家园林县城的创建。经总结,主要有如下几种现象:

2.1、绿地面积“严重缩水”:按重庆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新建小区的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小区面积的30%。在调查的小区当中,绿地率最高的为19.5%,最低的仅达到11%,绿地率严重不达标。

2.2、 绿色植被被大量“蚕食”:绿地破坏严重,绿地被侵占为及其他用地;在某些小区内可以看到一些业主将草坪当成自家的晒坝,居然将衣物摆在了小区的绿化带里进行晾晒,绿化带经长期“蹂躏”已变成了“癞子头”。此外,一些居民将绿地当成了自己的“储藏室”,大肆堆放杂物。一些小区里还有严重的“窗改门”现象,并将原本在窗下的绿地硬化成了道路。种种现象都导致小区绿地面积大量流失。

2.3、绿化质量不达标:绿化建设中对苗木规格要求不到位、重草轻树、植物配置形式单一,造成景观效果不佳,无法达到要求。

根据对以上问题的具体分析,发现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

2.3.1、在一段时间里,由于多种原因,小区竣工验收省略了园林工程验收环节。随着市民对居住环境质量要求的日益提升,开发商们也找准切入点,将绿化景观作为吸引市民购房的要点。在小区方案制作阶段将园林景观做得美轮美奂,以此加大宣传、吸引购房者。在竣工验收时,房屋已经出售,同时又缺乏行业部门对园林景观要素的监管。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获取更大的利益,在进行绿化施工时并没有按审批方案进行建设,最终导致整个小区的绿化不达标,影响了小区住户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根据重庆市园林局相关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对小区建设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行事管理权限。按程序,小区在建设前期应当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方案报批,经审批通过后才能办理建设许可。在建设竣工阶段同样应当按程序提交相关手续进行竣工验收审核,以确保是按审批方案进行建设。但是作为制约手段,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小区竣工验收监管环节在一段时间内在“减少政府审批环节”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呼声中被取消了,而那一时期是垫江县房地产开发的鼎盛时期,造成许多小区由于行业监管缺位,出现绿地率严重不足、绿化质量低、景观效果差的现象。

2.3.2、由于垫江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受城市化进程的影响,许多小区的购房者为失地农民和农村进城者。他们保持着原有的那种节约,喜欢劳作的生活习惯,当发现小区绿地由于植物死亡补栽不及时形成的空地,他们就会将其利用起来种菜,久而久之许多绿化地都被侵占为了菜园地。

2.3.3、小区物业根据自身将原有绿地毁坏进行建设。某些小区出于商业需要或是为解决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将绿地更为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如建活动场地、增设地上停车场、安装自动售水机等。业主只关心自己房屋面积是否足够,对小区绿地是否达标不关心,这无疑使开发商钻了空子。其实,绿地少了你的房产也会贬值。

2.3.4、在一些小区里,经常是“只见草坪不见树”。据分析,这也是房产商或绿化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玩的“小把戏”,也是“偷工减料”的一种表现。按规定,小区绿化不仅要有树有草,而且还需花草树木合理配置,真正起到美化环境等作用。

3、加强小区绿化监管工作的有效措施

为了保护住户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成功创建,应以上存在的问题做如下整改措施,以加强对小区绿化监管

3.1、建立建设审批及竣工验收机制,加强对小区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绿地率不会缩水,绿化建设质量得到保证;

3.2、制定小区监管制度,加强房管、绿化部门的沟通,形成部门联动机制;

3.3、要加强住宅小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管护人员的业务水平;

3.4、对被占用的绿地进行恢复,同时根据人们的行走习惯,人性化的增设道路,体现道路的通达性,避免绿地被人为践踏;

3.5、加大宣传,设立举报电话,市民如发现自己身边的绿化不符合标准或遭到破坏,都可以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以利于园林执法工作人员能及时制止违法毁绿行为的发生;

3.6、强化宣传引导。张贴宣传栏,告知进城农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让大家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同时加强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以专栏、宣传标语的形式,围绕主题营造氛围,引导进城农民加强自我约束,提高素质争做文明市民。

小区绿化,不仅美化了我们的居住空间,也让我们的心情变得明朗。为了提升我县小区绿化建设的整体水平,相关部门应该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工作中采取有力的措施对小区绿化建设进行监管,为垫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尽一份力。

参考文献:

[1] 刘继忠,郑国宝.马鞍山市湖南路绿化设计构思[J]. 中国园林. 1995(01)

[2] 高云飞.城市居住区绿化设计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J]. 湖南林业科技. 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