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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美国反诉案件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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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09年2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接受国内出口商A委托一宗已启动诉讼并遭到美国买家B反诉案件。具体案情如下:2007年10月起,国内出口商A向美国买家B陆续出运12票货物(服装),合同金额达USD662,000,00,付款条件为OA60天。付款期届满后,出口商A未收汇金额达USD602,000.00,而买家B拒付货款理由为出口商A提供的服装尺码不符合合同规定,且延迟交付等,导致其遭受重大损失及商誉受损。为避免遭受更大损失,出口商A停止了后续出运。多次催讨无果后,出口商A于2008年6月委托美国某律师对买家B提起了诉讼,却遭到对方反诉,且反索赔金额高达657)-美元。调查取证期间,出口商律师因个人问题被吊销律师执业资格证,无法继续本案诉讼,而此前出口商A已投入近62;美元的诉讼费用。鉴于诉讼时间及费用成本较大,以及反诉案件的复杂性,出口商A多次咨询后,最后选择委托中国信保处理本案,并希望通过谈判达到双方撤诉和解的目的。

案件处理

中国信保接受委托后,立即对案情及诉讼情况进行分析,债务人提出的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债务人提出出口商A曾同意承担50%的货物运输费用,并提供书面证明,但出口商A表示对方提出的金额与当初双方约定不一致;

(二)债务人提出服装的颜色、尺码大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但未能提供具体书面证据;

(三)债务人提出货物延迟交付,导致其未能及时向下游买家供货,遭受损失。经与出口商A核实,部分货物确实延迟出运:

(四)债务人提出部分货物因商标印制不清晰而遭到美国海关拒绝入关,导致其未能及时向下游买家交付货物;

(五)债务人提出出口商A擅自停止后续货物的出运,要求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

鉴于案件的复杂性,中国信保立即委托长期合作的美国顶级大型律所本案诉讼。经与出口商A多次沟通,并搜集书面文件等证据材料后,追偿人员与渠道律师针对对方的反诉进行了逐条分析,得出结论:虽然出口商A部分证据处于劣势,但在质量争议、利润损失等方面却有较大优势,本案依然有可能取得较好的和解谈判结果。

从调查取证至开庭前,在保持强势姿态继续进行诉讼的同时,我方律师抓住核心证据优势、对方律所规模较小、买家B需为应对诉讼承担较高律师费用等特点,与对方律师进行了多轮谈判。最后以买方B向出口商A支付40万美元、双方撤诉和解。

美国反诉程序

追偿实务中,鉴于反诉过程的复杂性和后果的严重性,而部分出口商对此又缺乏了解,下文将对反诉做简要介绍。

反诉是指在诉讼开始阶段被告有权对原告提出反请求,且反请求的内容既可以与本诉的事实争议密切相关,也可以不相关。根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13条规定,反诉分为强制性反诉和任意性反诉。如果反诉与本诉源于相同的交易或事件,则该反诉则被认为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被告必须在自己被时提出,否则永远丧失提出反诉的权利。但是美国并非所有的州都存在强制性反诉。

一般来说,反诉是被告通过提出更多的争议和反索赔请求,以达到扭转被动局面的目的。一旦产生反诉,诉讼将会变得复杂,而律师费也会大幅增加,诉讼进程也将更为缓慢。对于国内出口商而言,若在美国后遭到对方反诉,则出口商应当应诉,因为法院之前接受出口商的诉讼请求,则意味着出口商已自愿接受该法院的管辖。

若出口商在遭到反诉后,因律师费用、时间或案情不利因素等原因对法院的裁定、对方的反诉置之不理,那么被告将通过申请缺席判决获得胜诉。从理论上来说,该判决将会严重影响到出口商出口美国的业务,主要风险有:

(一)货物被扣押的风险。出口商将货物运至美国港口,且仍对该货物保留所有权。若胜诉方掌握该情况,则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扣押该批货物,以执行法院的判决;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出口商进行国际结算的银行,且该银行在美国设有分行。如胜诉方掌握败诉方的银行信息,则胜诉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冻结出口商在该行的账户,以执行法院的判决;

(三)应收账款被执行的风险。若出口商对美国其它买家有应收账款,且胜诉方通过调查掌握该情况,则胜诉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令,要求出口商的债务人将应收账款支付给胜诉方。案件启示

在美国,任何诉讼都存在遭遇反诉的风险,因此国内出口商在美国诉讼必须十分谨慎,尤其是要对反诉做好充分准备:

(一)判断反诉是否与原诉诉讼案件关联。在追偿实务中,债务人经常以国内出口商非本案项下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延迟交付等造成其损失为理由,拒付或扣减货款。在与出口商核实此类情况时,不少出口商认为债务人所述情况与本案没有关系,例如本案中出口商A就曾认为债务人提出其停止后续货物出运与本案无关。但事实上债务人可以针对出口商的所有争议提出反请求,尽管这些争议与本案的事实不存在关联。因此,国内出口商在决定诉讼前,必须全面考虑其与对方可能存在的所有争议,以便更好地对诉讼进行评估。

(二)充分考虑反诉风险,积极进行应对。出口商决定在美国提讼前,出口商必须考虑反诉风险,除上文提到反诉败诉后果的严重性外,还必须考虑遭到反诉后的费用成本。在美国诉讼实务中,律师一般以小时计时收费。出口商一旦遭到对方反诉,则律师将会提高费用,因为反诉将使案件变得复杂,同时律师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应诉。另外,一旦遭到对方反诉,出口商应该积极应对,在接到反诉通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整理材料,协助律师针对对方提出具体反诉请求,逐一做出回复,切不可笼统回答。

在美国追偿实务中,通过诉讼向债务人施压是一个重要的追偿手段,但在美国任何诉讼都存在反诉的风险。因此出口商必须充分披露与债务人存在的争议,以便律师对诉讼进行评估。而有时即便是债务人明知其反诉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亦会提出反诉,拖延诉讼进程,同时增加出口商的诉讼成本。对此,中国信保在美国诉讼追讨中,通过与美国顶级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合作,可以为中国的出口商争取更为经济的诉讼成本。同时中国信保已积累丰富的诉讼经验,可以为出口商对诉讼进行全面的评估,有效防范反诉风险或应对对方反诉,以帮助更多的出口商敢于在美国做诉讼,充分维护我国出口商在海外的合法利益。

(作者单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