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自由的体证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我热爱自由。我从内心里珍惜那些已经获得的自由和渴望那些尚未获得的自由。
自由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对自由给予最美好的赞词的应该是裴多菲吧,他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生命和爱情对于人来说是多么珍贵的东西,可是,为了自由,他却连这二者都可以抛下,可见自由对于他来说具有多么高的价值。还有一句名言:不自由,毋宁死。也把自由排到NO.1的位置。这些对于自由的赞辞无疑激起我们对于自由的无限向往。更何况,对自由的渴望本就是人的天性之一,谁愿意一直生活在种种束缚之中呢?小的时候总是渴望着长大,那是因为长大了就不再被父母管束了,那时候总以为,长大了就自由了。读书的时候总盼望着毕业,因为毕业了就可以不受老师的监管了。总之,当我们感到自己受到某种束缚时,便渴望着脱离这种束缚,这种渴望就是对自由的向往。
然而事实却是:当我们长大了,却并没有获得我们想象中的那种自由。可以不必理会父母的唠叨了,却需要接受上司的训导。可以不受老师的管束了,却要受老板的冷眼。可以摆脱家庭的牵绊了,却要接受社会的各种规范。在嘲笑着“套中人”的同时,自己不过是“套中人”的影子。为了生活,不得不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说自己不想说的话,写自己不想写的文章。这时候,我们只能用卢梭的那句话安慰自己:“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因为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于是可以对自己不自由的现状抱以一种无奈的宽容。这时候,不再坚持“不自由,毋宁死”了,还会调侃地安慰自己,如果舍弃了生命,那谁来享受自由呢?又因为“人生而自由”,所以即使在枷锁之中,也还保有一份对于自由的向往:自由会来的。自由,也许明天就会到来,也许,永远也不会来……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在枷锁之中即意味着枷锁对人的奴役,意味着人没有自由。因此卢梭的话本身就是一个悖谬的表达:人有自由;人没有自由。也许,卢梭想说的是,人有自由是人的可能,人没有自由却是人的现实。但要命的问题是:人要的是自由的现实而不仅仅是自由的可能。因此,如何把可能的自由转化为自由的现实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
在这个转化过程中,必须对自由作出区分:外在的自由(libeny)与内在的自由(freedom),或者,像孟德斯鸠所做的区分:哲学上的自由与政治上的自由。他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哲学上的自由,是要能够行使自己的意志,或者,至少自己相信是在行使自己的意志。政治的自由就是要有安全,或者至少自己相信有安全。”在自由的可能向现实的转化过程中,更多的人关注的是政治上或是社会的自由。因为政治制度或社会秩序上的合理设计才能保证更多的人的自由。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给出的答案是:唯有服从自己制订的法律,才是自由。所谓自己制订的法律,是指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让一切人把一切权利转让给一切人,从而形成“公意”。对公意的服从就是人的自由。一个人如果不愿意服从公意,也就是不愿意自由,法律可以强迫他“自由”。
卢梭的解决方案影响深远,却并未把人从自由的困境中解救出来。关于自由的制度设计的思考永远在进行中。比如密尔在《论自由》一文中,就把自由还原为人类每个个体的权利。他说:“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每个人是其自身健康的适当监护者,不论是身体的健康,或者是智力的健康,或者是精神的健康。人类若彼此容忍各照自己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比强迫每人都照其余的人们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所获是要较多的。”密尔对自由的辩护被认为是为个人自由所做的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
卢俊的解决方案影响深远,却并未把人从自由的困境中解救出来。
如此看来,即使是在政治和社会层面,人们对自由的理解仍有着分歧。在这里,必须要提到伯林发表于1958年的《论自由的两种概念》,在该文中,柏林把自由划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两种类型。消极自由是指个人行动免受他人的阻扰的自由。我本来是可以或有能力去做某事的,如果有人阻止我去做,那么我是不自由的。因此,为确保个人的自由,必须在个人和社会之间划定一条界限,在属于个人范围内的一切都不能受到来自他人的强制。而积极自由则主要是为了回答:究竟谁或什么东西是控制及强制我的泉源?究竟我是否在各项行为上都是自主的?如果我的行为是受外在力量的支配,我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主宰权,那么我就是不自由的。反之,我则是自由的。依我的理解,消极自由就是不做什么的自由,没有人强迫我必须去做我不愿意做的事,那么我就拥有了消极自由。积极自由则是自主地去做事的自由。不受别人影响,只是由自己的理性及有意识的目的推动去做某事,那么我就拥有了积极自由。在这两种自由中,柏林特别赞同消极自由,他认为积极自由不应该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一个社会应该确保公民的自由权利乃是消极自由的权利。柏林为什么这样选择乃是一个思想史的话题,这里只能绕道而行,存而不论。
在政治与社会层面设计出一整套保障个人自由的制度与秩序,这是关系到每个人能否得到自由的大事。可以想象,如果生活在一种不自由的社会秩序中,个人自由的实现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但问题在于,如果生活在一种自由的社会制度中,我就真的能够得到自由?说到底,自由不仅仅需要体制的认同,更重要的是,自由需要自我的体认,也就是说,我需要从内心感到自由。那不仅仅是liberty,更是freedon。休斯曾写过一首诗来表达他对自由的体认:“有些字像自由(Freedom),/说出来甜蜜动听美妙无双,在我心灵的深处,自由无时不在尽情地歌唱,有些字像自由(Liberty),/它们却使我忍不住哭泣哀伤/假如你知道我所经历的一切,你就会懂得我为何如此悲伤。”
确实,只有当我们所感受的自由是内在于自己的自由时,那种自由才可能激起心灵深处的美妙。这种内在的自由,是自由的社会秩序无法保证的。说到底,自由还在于我们的内心。像波兰导演基斯洛夫斯基的影片《蓝》所探讨的:在自由的社会制度里,个人的自由仍是那么的艰难。在影片中,主人公朱丽叶遭遇车祸,她的丈夫和女儿都在车祸中丧身。她也因为这场偶然的事故进入生命的漂浮之境。但是,她的不自由并不是由于外在的一切。她生活在自由的社会制度中,没有人来干涉她的私生活。她拥有很好的物质生活条件,不会因为物质生活的条件而导致窘迫与不自由。从这一切来说,她都是自由的,但是,这些都只是自由的条件而已。要知道,自由不仅仅是社会的,是伦理的,更是心灵的,甚至是身体的。朱丽叶无法获得自由,是因为她无法摆脱过去,那是最切己的记忆在阻扰着她对自由的体认。当她握着拳头在粗糙的墙面无声地划过时,当她在蓝色的游泳池孤单地游泳时,导演用压抑的镜头与画面表达了生命缺乏对自由的内在体认时的孤独无依。当朱丽叶无助地流泪时,感觉到她的无助所唤起的也是所有那些无法获得对自由有所体认的人的孤单与无依。
自由是困难的。也正因为自由如此困难,自由才如此的弥足珍贵。如果对自由有着切己的体认,我们才可能拨开重重的迷雾,见到自由的真面。它不是我们性格中任性的波浪,不是唯我独尊的自大,它也不是矗立在彼岸的自由女神像,更不是自由主义者的口头禅。但我们知道有自由,它在我们的行动中,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当它来临,我们的行动和心灵就会透出光来。它何时会来临?我不知道。我们只能在对自由的渴望中等待自由。薇依说过,如果确实有渴望,那么对光明的渴望就会产生光明。对自由的体认,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