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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长“借机生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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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长将国家对农户购置农机予以补贴的政策为己所用,暗地里与人合伙开办公司,大发横财,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结果落入法网。

政策资源变个人资本

黄帜曾是广西玉林市农机局长,龚明华曾是玉林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副主任,两人是上下级关系,他们和玉林市某银行的司机蓝林同是广西陆川县老乡,一直保持着密切来往。

2007年底,在一起喝茶时,黄帜问蓝林:“你对做农机销售有没有兴趣?”蓝林没有经过商,黄帜突然这么一问,让他有点摸头不知脑,说:“黄哥,我从来没有做过生意。我都四十好几的人了,还去想什么做生意呀。”黄帜见蓝林不开窍,只好把话挑明:“你开家农机销售公司,我保你有钱赚就是了。”

原来,从2005年开始,国家对农户购置农机实行补贴政策,大型收割机每台补贴高的有数万元,一般农机补贴也有好几千,而且玉林又是农业大市,每年农机的购置量极大。这项政策由农机部门具体落实,掌握着补贴资金的放权。

农机部门一直以来都是“穷庙”,黄帜2003年来到玉林市农机局任职前,曾当过副县长和玉林市经济管理部门领导,一直过着“好日子”,农机局的清贫让他叫苦连天。如今,国家对购置农机实行补贴,看着大批的补贴款从自己手里流出,他不由心动:如何才能流一些进自己口袋里呢?

冥想苦思后,黄帜终于想出了“既安全又妥当”的捞钱办法,那就是找个靠得住的人开公司,加入销售补贴农机的队伍,他暗中操作。

经黄帜点拨,蓝林恍然大悟,意识到发财的机会从天而降了,“行,一切听黄哥的。”

黄帜不宜自己出面做许多事,他便物色好了做“马仔”人选——龚明华。

3人多次聚在一起,最后商定:蓝林负责公司的开办和日常管理,黄帜、龚明华暗里帮忙,并口头约定公司股份黄帜占40%,蓝林占40%,龚明华占20%。

2008年1月,从单位离职的蓝林出资成立了“玉林市金吉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主营收割机、插秧机。

接着,黄帜、龚明华为金吉公司上下奔走开了,不仅帮金吉公司成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补贴一级经销商,并帮金吉公司争取到了几家农机生产厂家的经销权。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手握大权的黄、龚更是给了金吉公司最大的关照,比如,让金吉公司尽快领到补贴款,使资金滚动更快,在开展农机推广活动时,让金吉公司将所销售的补贴农机跟随下乡巡回宣传,并倾力向农户推荐购买。

公司一开张,便生意火爆,“钱途”无量。2008年2月底,3人商定后,蓝林又成立了“玉林市新浦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和经销更多牌子的农机。

2008年至2010年间,金吉公司和新浦公司在玉林市共获利130多万元。

公司生意这么火爆,黄帜觉得应该管好账目,免得白帮人赚钱,他安排了自己的妹夫吕洪去给蓝林“打工”;每到年底,便叫龚明华亲自去公司和蓝林算利润账。第一年,黄、龚得了“红利”15万元。

黄帜不想直接从蓝林手里拿钱,觉得这样不“安全”,他叫蓝林把钱交给龚,再由龚转给他。虽然开公司前约定了3人的股份,但龚明华拿到钱后,有意无意地征求黄帜的意见:“这钱怎么分?”黄帜大方地说:“我们平分吧。”龚明华也不客气,真的只拿出一半给黄帜。2009年,二人又得“红利”22万,龚明华依旧只拿出一半给黄帜。

黄帜不高兴了,2010年,他告诉蓝林,以后给他的“红利”,不要交给龚明华了,由吕洪代收。这一年,他得了11.5万元。没想到得便宜的还是龚明华,因为各拿各的钱,他就可以向蓝林狮子大开口,分到了17万元。

局长级“推销员”

阮平在玉林市从事个体农机经营,卖些零配件。国家补贴购置农机政策实施后,他看到了其中的巨大商机,尤其看到蓝林接连办起两家农机公司,生意火爆,不禁心痒,也想从中分一杯羹。

巧的是,他和黄帜同住一个小区,两人几年前就认识了。2009年1月,他问黄帜,自己能不能也卖补贴农机?

“这个是有门槛的,不是说谁想卖就能卖,得注册公司才行。”黄帜告诉他。

同年2月,阮平注册成立了“玉林市江川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黄哥,公司我已经成立了,还拿到了常发牌插秧机在玉林的权。我想请你帮忙,帮我申报自治区农业机械补贴一级经销商,事成之后我一定会谢你的。”阮平再次找到黄帜。

“这样吧,你先把相关资料给我,等市级补贴标准确定下来后再说。”有生意送上门,黄帜岂会拒绝。

不久,销售插秧机的市级补贴标准出来了,每台补贴4200元,黄帜叫来阮平说:“这个标准你可以做吗?可以做我就帮你列入补贴名录。”

阮平觉得有钱可赚,便答应了。于是黄帜又叫来龚明华,和阮平一起商定,黄、龚在各方面关照阮平,江川公司每销售一台常发牌插秧机单独给黄好处费1300元,另外再给黄、龚1700元。如果是在玉林市两个城区销售的插秧机,每台再增加500元。后来阮平在单独与龚商量具体事宜时,双方又约定,阮平销售的手拖微耕机,每售一台给100元好处费。

此后,黄、龚对阮平的关照不遗余力,在开展农机推广活动时,让江川公司带着农机下乡巡回宣传,并向农户大力推荐购买。江川公司虽是新公司,但生意极其火爆,2009年销售了344多台常发牌插秧机、620台手拖微耕机。2009年底,阮平单独给了黄帜43万元,又提了60万元交给龚,黄、龚对半分了这笔钱。

阮平尝到了甜头,2010年初,开始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事宜时,他又找到黄帜,请求继续关照,并主动提出将单独给黄的好处费提高到一台1500元,黄帜笑着答应了。这一年,阮平的生意也不错。2010年底,阮单独给了黄帜40万元,又提了39.2万元交给龚明华,龚分给了黄帜19.7万元。

新胜农机公司是玉林市农机协会、新世纪机动车培训中心出资成立的,公司主要经营洋马牌收割机。虽然它是“内部人”办的公司,可生意却比不过外人办的公司,总经理沈续想来想去,觉得需要黄帜的“鼎力”相助。

“黄局、龚主任,请关照一下我们公司啦。”沈总宴请两位领导时恳求。

这样,黄、龚、沈三人商定,每销售一台洋马牌收割机,给黄、龚好处费6000元。2008年,在黄、龚的极力推销下,新胜公司共销售了32台收割机,按约定,沈给黄、龚共19.2万元。

百万赃款藏纸箱

钱终于源源不断地流进腰包,黄帜既高兴又紧张,不知如何保管这些钱。存银行?万万不行,一查就暴露。放保险柜?更不行,保险柜目标太大。放哪儿呢?黄帜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他将钱装进一个纸箱,扔在自建楼一楼一堆闲置物品中间,仿佛它们是一箱垃圾。后来钱越堆越多,他觉得放这里也不安全,将其中的100万元用纸箱装好,叫妻子拿到她的外甥家存放。龚明华同样也不敢把钱放自己家里,先交给二哥保管、后交给堂弟以堂弟名义存入银行、或存放在堂叔家。

黄帜对他“占股”的两家公司,除了为它们开各种后门之外,对蓝林如何经营公司几乎没有监管。2011年4月,这两家公司因倒卖农机被执法部门查处。蓝林在接受问讯时,心慌意乱,供出向黄、龚送好处费的事。至此,东窗事发,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玉林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黄帜共获赃款171.5万元,龚明华共获赃款94.2万元。2012年9月,法院判处黄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判处龚明华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黄帜大肆索贿的行为,致使上行下效,玉林市农机系统领导干部向农机厂家、经销商收受好处费成风,结果玉林市全市农机系统大崩溃,共有17名领导和干部被立案查处。(文中人名除黄帜、龚明华外,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