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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边疆民族史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大量新材料的陆续发现,有关北宋时期西域历史的研究已经越来越成熟,内容几乎涉及当时西域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对外交往的各个方面。特别是西域国家与北宋贡赐活动的考察,已为多篇成果所涉及。但笔者以为,就目前研究来看,很多成果仍多着眼于地区内某国贡赐活动的追述,而较少将西域诸国视作一整体,对所有贡赐活动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析,特别是少有成果将西域诸国贡赐活动纳入九至十二世纪早期中国历史的大背景下,做综合考察。基于此,本文拟从史料中检索出有关西域诸国贡赐活动的记载,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此问题略行探查。
一
入宋以后,玉门关以外的广大西域地区,仍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具体来说,天山以西地区有西迁回鹘一部所建立的喀喇汗王朝,东部地区则有回鹘部落所建立的高昌国以及龟兹国。而唐代所存的天山南路诸国,除与喀喇汗王朝鼎足而立的李氏于阗外,大多则已融入到了诸色回鹘之中。
由于己身势力无法直接进入西域地区。因此,新起的北宋政权在与西域诸国的关系上,仍然大体沿袭了唐末五代以来羁縻封赏的政策。即朝廷不是以武力作为后盾,对西域地区进行直接统治,而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来树立自己的权威。故在这种政策的诱导下,宋与西域各国的贡赐关系很快就得以确立起来。
终于北宋一朝,西域各国与北宋贡赐往来最早的应首推于阗。于阗位于丝路南道,塔里木盆地南沿,西南抵葱岭与婆罗门接,南接吐蕃,西北至喀喇汗王朝王庭地近二千里。据有学者统计,北宋与于阗的贡赐往来共有34次。而就笔者粗略算来,只就《宋史》所载,于阗与北宋的贡赐往来也有11次之多。如史料记载,建隆二年(961)十二月,北宋政权刚建立不久,于阗王李圣天即遣使来贡,试图恢复五代后期业已中断的与中原王朝的贡赐往来。宋太祖赵匡胤闻于阗使至,非常高兴,随即予以应允,并厚赐来使。此后双方贡使不断。特别是乾德四年(964)于阗王李圣天还特“遣其子德从来贡方物,”进一步拉近了双方的关系。此外,李圣天死后,于阗国又分别于开宝二年(969)及开宝四年(971)先后派出以僧侣、官员、王室成员为核心的庞大贡使团,前来朝贡,虔心维系双方关系。然而大约自开宝四年(971)以后,于阗国与其近邻——奉行伊斯兰教的喀喇汗王朝关系持续恶化,双方战争频发。受战争影响,这一时期,于阗对北宋的入贡则开始减少。而至宋太宗至道年间,于阗终于被喀喇汗王朝所灭亡,北宋与于阗的贡赐关系亦最终走向终结。
再来看喀喇汗王朝,在占领于阗以前,史书上很少提到喀喇汗王朝与北宋的贡赐活动。而喀喇汗王朝占领于阒后,从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喀喇汗王朝亦如于阗国一样,遣使入宋,与宋建立了良好的贡赐关系。由于认识方面的原因,宋人记述一般将喀喇汗王朝的贡纳与前于阗国混为一谈,实际上这是不妥当的。需知,喀喇汗王朝与于阗本为两个同时并存的政权,此前双方无论是语言、习俗、、领土范围都有不同,喀喇汗王朝灭于阗后,于阗国作为独立性政权的历史已经不复存在。因此,后来《宋史》所谓的于阗进贡,实可认为是由喀喇汗王朝所主导。而由于典籍记载的不同,喀喇汗王朝又被不同史书称为“黑韩”、“大石”、“阿萨兰回鹘”等。为便于表述,本文均以喀喇汗王朝相称。
据《宋史》记载,“大中祥符二年(1009),其国黑韩王遣回鹘罗厮温等以方物来贡。”天圣三年(1025)十二月,喀喇汗王朝又遣使“罗面于多、副使金三、监使安多、都监赵多来朝,贡玉鞍辔、白玉带、胡锦、独峰橐驼、乳香、硇砂。”而北宋朝廷特“诏给还其直,馆于都亭西驿,别赐袭衣、金带、银器百两、衣著二百,罗面于多金带。”宋仁宗嘉祜八年(1063)八月,则“遣使罗撒温献方物。”同年十一月,宋还正式应来使请求,赐封其国王“为特进、归忠保顺鳞黑韩王。”至此以后,喀喇汗王朝与宋的贡赐往来逐渐趋于常态,特别是神宗熙宁以后,“远不逾一二岁,近则岁再至,”往来十分频繁。
又比如高昌。高昌本为汉车师前王之地。史书记载,其辖境东过哈密与西夏相邻;西过拜城,与喀喇汗王朝相接;南抵塔克拉玛干沙漠,北至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东北接辽国,西北亦接喀喇汗王朝一隅。因其统治主体是哈密至焉耆一带以及天山附近的回鹘人,故其国亦被人称作高昌回鹘。
据史料记载,高昌与北宋贡赐关系的确立,或应稍晚于于阗。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四月,高昌国派使臣“阿都督等四十二人以方物来贡,”双方正式确定了贡赐关系。此后双方往来日多。如乾德三年(965)十一月,高昌可汗“遣僧法渊献佛牙、琉璃器、琥珀盏。”太平兴国六年(981),“其王始称西州外生师子王阿厮兰汉,遣都督麦索温来献。”至太平兴国八年(983)高昌又遣其使安鹘卢来贡。由于两国关系渐好,太平兴国八年(983)五月,宋太宗赵光义特派供奉官王延德、殿前承旨白勋出使高昌。一路上王廷德等人广行封赠,至高昌后,其则受到了高昌王的热情迎接。此行,前后共约三年之久,三年后王延德返宋,向宋朝详细汇报了高昌回鹘的具体情况。而以后,高昌还曾于景德元年(1004),遣使金延福进京贡物。
北宋时期,与高昌回鹘邻近的西域国家还有龟兹国。一般认为,龟兹为西迁回鹘中庞特勤一支,是回鹘汗族部落,故其意为“中央回鹘”、“中心回鹘”。北宋时期的龟兹属地大概东至青海湖西南,西及东部天山附近,北则至沙州,南到昆仑山脉,约包括今天新疆东南部、青海西北部和甘肃西南部部分地区。对于龟兹国的情况,《宋史》早有记载,其言:“龟兹本回鹘别种。其国主自称师子王,衣黄衣,宝冠,与宰相九人同治国事。国城有市井而无钱货,以花蕊布博易。有米麦瓜果。西至大食国行六十日,东至夏州九十日。”据文献记载,龟兹向北宋最早入贡,始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年)五月。史言当时“西州龟兹遣使易难与婆罗门波厮外道来贡,”宋方予以回赐。此后,其国与宋贡赐逐渐增多。甚至于太平兴国六年(981)六月、十一月,景德元年(1004)五月,六月、七月,都达到一年数贡的地步。而至仁宗时期,宋仁宗赵祯为表龟兹忠心,还特“赐以佛经一藏。”但是龟兹入贡亦如于阗一样,维系时间不是不长。宋神宗熙宁以后,龟兹频受高昌侵扰,局势维艰,其对宋官方进贡逐渐减少。据史书记载,除“熙宁四年(1071),使李延庆、曹福入贡。”“熙宁五年(1072),又使卢大明、笃都入贡”外。双方只在绍圣三年(1096)有过一次贡赐活动。史载,绍圣三年,其国“使大首领阿连撒罗等三人以表章及玉佛至洮西。”然而宋方因其入贡活动减少,遂“令于熙、秦州博买,而估所赍物价答赐遣还。”故这次入贡活动实际并没有在京师完成。而至11世纪中后期,也就是大约北宋哲、徽二帝时期,龟兹西境经常受到喀喇汗王朝军队的侵扰,天山北麓和天山南麓的焉耆盆地以东地区又是高昌回鹘的辖区。在这样的局势下,“龟兹回鹘只能向塔里木盆地东南缘的且末、若羌及其以东地区发展。”此后,双方的贡赐亦如于阗一样,逐渐走向了尾声。
龟兹与北宋贡赐往来时间跨度虽不是很大,且与高昌相比,与宋建立贡赐关系亦较晚。但据陈溯洛先生统计,其数量却是前者的数倍有余。只从太平兴国元年(976)算起,至绍圣三年(1096),其间仅126年,龟兹纳贡次数达26次,平均每4年就入贡一次。这比高昌近十年方一贡的频率自然高很多。考虑到现有记载之稀少,所做统计材料也不一定能够涵盖双方全部的贡赐往来的全部。因此,双方实际往来或许更为密切,亦未可知。
二
北宋与西域诸国间的贡赐关系,大体上可分为国家正式入贡和贵族、僧侣入贡两种形式。而国家主导的贡赐则始终是贡赐关系赖以维持的基础和主线。正如前文所述,李氏于阗时期,于阗国与北宋有据可查的贡赐往来共有11次,但是国家主导的贡赐则已占到了7次之多,而其余的几次,如乾德三年(965)五月,“于阗僧善名、善法来朝,赐紫衣。其国宰相因善名等来,致书枢密使李崇矩,求通中国。”则明显带有浓重的政治意味,亦可谓具有一定的半官方色彩。再有如喀喇汗王朝时期,现今所存史料中,其与北宋的贡赐基本都维持在国家层面。此外,还有如高昌,终于北宋一朝,其与宋贡赐往来多次,而真正非国家层面的贵族私人入贡,也就是建隆年间至乾德年间屈指可数的几次。又,龟兹的历次入贡活动中,也是官方的正式使臣占到了绝大多数。
关于西域诸国入贡所献贡物。同样也包括国家贡物和贵族及僧侣贡物等几部分。具体来说又可分为畜产品、宗教用品、地区特产等三大类。比如高昌,《宋史》就记载说,其“地多马,王及王后、太子各养马,放牧平川中,弥亘百余里,以毛色分别为群,莫知其数。”又言“地产五谷,惟无荞麦。贵人食马,余食羊及凫雁。乐多琵琶、箜篌。出貂鼠、白氍、绣文花蕊布。俗好骑射。妇人戴油帽。”另外,高昌佛教兴盛,“佛寺五十余区,皆唐朝所赐额,寺中有《大藏经》、《唐韵》、《玉篇》、《经音》等,居民春月多群聚邀乐于其间。”因此,高昌贡物中,就尤以骆驼、马、佛牙、琉璃器等为多。
而于阗盛产美玉,其境内河流亦多以玉为名,如国城东名之曰“白玉河”,西曰“绿玉河”,次西曰“乌玉河”。“每岁秋,国人取玉于河,谓之捞玉。”因此,于阗所贡物品中,精美玉器占到了相当的比重。据《宋史·于阗传》载,于阗人贡的玉器主要有玉枕、玉橘刀、玉匣、玉印、玉鞍髻、白玉带、玉珠、翡翠、玉靴髻等。北宋王朝祭祀及婚丧所用的玉制挂璧等也主要是用来自干于闽的玉石所制成。如开宝二年(969),于阗甚至还曾将一块重达二百三十七斤的玉石进献。当然,除玉器外,于阒贡物中亦有其它物品,诸如琉璃瓶、胡锦、乳香、钢砂、珊瑚、象牙、木香、阿魏子、舞象等。但这些物品比起玉器制品,则比重相对较小。至于后来喀喇汗王朝占有于阗之后,所贡之物亦与于阗国时期大体相同。
还有龟兹,史载龟兹所居,为西域地区传统农牧业之核心地带。其民自古就以从事农业和畜牧为主。早在前代,其地所产良马,犁牛就已经闻名中土。因此,龟兹贡物中,马匹等畜产品占到了相当的比例。如只据《宋朝事实》一书,即有“太平兴国九年(984)贡方物。成平四年(1001)贡玉、马。六年六月十一日贡方物。景德元年(1004)五月六月贡方物,大中祥符三年(1010)贡乳香。六年贡方物。天禧元年(1017)贡玉、马、香药。四年贡大尾白羊。天圣二年(1024)贡橐驼、马、玉”的记载。
当然,从总体上看,西域诸国向宋所献贡品,差别并不是很大。而且由于路途较远,各国每次所上贡物数量品种虽号为丰富,但其实总量并不是很多。特别是马、骆驼等畜产品,由于不方便携带,数量大体也就维持在十余匹、几十匹之间。且从史料记载来看,各国入贡所选物品,实际也是各自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共同作用的结果,且在一定程度上这种经济利益的考虑是大于政治利益的。因为在北宋中期以前,北宋朝廷对贡赐活动并没有明确的限制,特别是宋方采取“亦厚赐报之”的政策,纳贡实有厚利可图。故而,入贡的西域各国都希望通过贡赐活动来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比如有史料就记载:喀喇汗王朝使臣每以贡物进,宋则“每赐以晕锦旋稠衣、金带、器币,宰相则盘球云锦夹裥。”故其入贡使臣多满意而归。然而“嘉桔八年八月(1063),(喀喇汗王朝)遣使罗撒温献方物。……罗撒温等以献物赐直少不受,及请所献独峰橐驼。诏以远人特别赐钱五千贯,以橐驼还之,而与其已赐之直。其后数以方物来献。”可见,在罗撒温等人的眼中,贡赐更大程度上只是一种裸的经济交易,完全以经济回报率来衡量,所有贡品都有其本来价值,如对方所赐不能做到赐物等值,那就只有收回贡品,再做它计。又如,神宗时期,神宗诏令熙河路帅臣李宪“朝廷奉祀所用蛙、璧、璋、瓒,常患乏良玉充用。近岁于阗等国虽有贡者,然品色低下,无异恶石,尔可博选汉、蕃旧善于贾贩,与诸蕃踪迹谙熟者,厚许酬直,令广行收市。”实际上,于阗所贡玉器,并非全部品色低下,而是贡奉使团中的一些使者贿赂宋方检验贡物的官员,将其中上等玉石转手买卖,私相牟利。
此外,入宋以后,西域诸国贡使纷至沓来,庞大的贡使队伍中,亦不乏有借朝贡之名来华贸易的商人。如于阗国,就因其“地产乳香”,故有商人每借贡物之名“来辄群负,私与商贾牟利;不售,则归诸外府得善价,故其来益多。”致使宋方不得不于元丰初下令,“始诏惟赍表及方物马驴乃听以诣阙,乳香无用不许贡。”同时,频繁的贡赐活动也让宋朝地方政府不胜其烦。如喀喇汗王朝贡使自“熙宁以来,远不逾一二岁,近则岁再至。”由于路途遥远,所过,地方政府均得照应,这为地方政府带来了沉重经济负担。鉴于此种情况,绍圣中,知秦州游师雄就向北宋朝廷进言:“于阗、大食、拂棘等国贡奉,般次踵至,有司惮于供赉,抑留边方,限二岁一进。外夷慕义,万里而至,此非所以来远人也。”朝廷采纳了这一建议,方对贡赐活动作出了一些限制。
三
有关西域诸国入贡北宋所行路线,终于北宋一朝基本保持稳定,但期间亦稍有调整。从史料记载来看,北宋中期以前,西域诸国入贡多从玉门关入(甘肃瓜州县东),经由肃州(甘肃酒泉)到甘州(甘肃张掖),再东南经凉州(甘肃武威)而至兰州。到达兰州后,西域入贡使团则再分出两条线路:一条是出会州会宁关(甘肃靖远县西北),至木峡关(宁夏固原西南今红庄乡境内),到达渭州(甘肃平凉)、泾州(甘肃泾川),至此进入永兴军路,由宋地方官员护送,最终到达北宋首都开封。第二条则是由兰州走东南道,即经古渭寨(甘肃陇西)而入秦州(甘肃天水)、凤翔府(今陕西凤翔)至京兆府(今陕西西安)后,到达开封,据记载于阗入贡使团即多由此路纳贡。然而上述路线,至北宋仁宗以后,则逐渐中断。史载,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西夏国李元昊率兵攻甘州,击走甘州回鹘势力。景祜三年(1036),元昊又乘势入据瓜、沙、肃三州,“尽有河西之地,”最后“举兵循阿干河,尽破兰州诸羌,南掠地至马衔山,筑城瓦川会,留兵镇守,绝西蕃与中国相通路”。至此,陇右地区道路多阻隔不通,喀喇汗王朝、回鹘、龟兹等西域国家,则被迫改由吐蕃所据之青唐地区人贡。青唐入贡路线,据宋人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元丰四年(1081)十月,拂棘国贡方物,大首领俪厮都令厮孟判言:‘其国东南至灭利沙,北至大海,皆四十程。又东至西大石及于阗王所居新福州,次至旧于闻,次至灼昌城,乃于阗界,次东至黄头回纥,又东至达靼(草头鞑靼),次至种植,又至董毽所居,次至林檎城(一作林金城,在今青海西宁西),又东至青唐,乃至中国王界’。”拂菻即后世所谓的东罗马帝国,由于地域因素,汉唐以来,其通使路线均由丝绸之路进入,与龟兹等国合一。由此或可认定,北宋中期传统贡赐路线中断后,西域诸国亦如拂菻,沿此线路入贡。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北宋时期,赵宋政权并没有能恢复汉唐旧疆,与其并存且力量较大政权,如北方就有契丹族所建立的辽国,西北地区还有党项族所建立的西夏。因此,在这种特殊的政治形势下,西域诸国在贡赐活动中,自然也就因势利导,改变了汉唐时期那种专奉一家的做法,而是巧妙的周旋于各方势力之间,奉行各不得罪的原则。也就是说,在保持与北宋贡赐活动的同时,亦重视与辽、西夏等割据政权的贡赐活动。如高昌,据《宋史》记载,宋太祖乾德年间,太祖赵匡胤遣供奉官王延德、殿前承旨白勋出使其地。王延德等抵达高昌后,忽“亦闻有契丹使来”,故在侦知情况后,即明确告诉高昌王:“契丹素不顺中国,今乃反间,我欲杀之。”高昌王大惊,力劝其不可,最终使王延德放弃了斩杀辽国使者的念头。此后,宋、辽与高昌的贡赐关系均得以保持。因此或可说,以上贡赐手段的调整和运用,为西域诸国带来了一定的政治回报。终于北宋,西域诸国之所以能够在周边大国的夹缝中得以生存,就正是这种政策所致。
当然,必须指出的是,虽然如此,北宋时期西域诸国对宋的贡赐活动,与同时期对辽贡赐相比,无论其频率还是贡物种类,还都有所逊色。当然这其中的原因或许会有很多,但其中最主要的两点应当是:一是契丹人建辽伊始,便与西域诸国有所交往。如早在971年,辽就置西北路招讨司,设治所于镇州,辖境大致东起克鲁伦河,西至额尔齐斯河,北至色楞格河下游,南抵沙漠。从地域史的角度看,这一地区本身就是西域的一部分。而西域通辽,也基本只需先沿丝路绿洲道至沙州,再行往东北,经丝路草原道即可进入辽境内。这比起往返一次动辄需要一年左右,且中途还要频受西夏、吐蕃等势力干扰的对宋入贡来说,当然省力不少。同时,这种地缘方面的因素,则使辽国更容易对西域诸国政局产生实际影响。二则辽政权亦为北方少数民族契丹族所建立,其与西域各国间本身就有诸多相似的民风民俗。因此,双方交往自然也就更为容易。据《契丹国志》记载:“高昌国、龟兹国、于阗国……已上诸国三年一次遣使,约四百余人,至契丹贡献。玉、珠、犀、乳香、琥珀、玛瑙器、镔铁兵器、斜合黑皮、褐黑丝、门得丝、怕里硇砂、褐里丝,以上皆细毛织成,以二丈为匹。”辽方也以金带、织物等回赐,其数每次均不下40多万贯。此外,据《辽史》记载,辽国和西域国家还有三年一次的定期商贾贸易活动,每次参与人数均达400多人以上。可见,辽西贡赐规模之大,贡赐密度之高,都是宋西贡赐活动完全不能比拟的。因此,我们当有理由相信,西域诸国对贡赐活动的认识正是基于其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上的通盘考虑,对宋贡赐只能算作当时国际格局之下,其入贡活动的一部分,切不可拔高来看。
结语
总的来看,北宋政权与西域各国之间的贡赐关系是建立在互相得利的基础之上的。在宋方来说,因其始终以中原正统自居,但由于国力所限,无力与前代一样在政治上统辖西域,故希望借贡赐活动,来达到西域诸国名义上的归顺,进而顺利建立起海内一统,天下一家的虚妄观念。因此,其在贡赐活动中,自然就秉持一种“厚往薄来”的“利他”之举。而对于西域诸国来说,宋政权与之相隔万里之遥,双方在政治上的利害关系,远没有北方辽国那般重要,但是与辽相比,北宋据有中原故土,又坐拥南方文化发达,物产富足之地。这则成为其万里来贡的最直接原因。但是无论如何,北宋时期,西域诸国与宋的贡赐往来,还是具有非常深远的现实意义的。通过贡赐往来,一方面,西域各国继隋唐、五代之后进一步加深了对中原汉地的了解,中原先进的制度、文化得以继续在西域各地传播,而西域各国极富地域特色的文化,诸如佛教、伊斯兰教思想亦进一步传入汉地。另一方面,北宋与西域在物质层面上的交往亦得以继续延续,特别是双方商品贸易随着贡赐活动而得以广泛展开,而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也继续向西域地区传输。以上这些都无不丰富和发展了中原与西域人民的物质及精神生活,加深了彼此的了解,促进了民族融合,可谓意义重大。
(作者单位: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