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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酒有什么好喝的?正是因为酒难喝,所以才好喝。我的如酒,我用它建了座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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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迷恋年轻女孩青涩的含苞欲放的身体,把欲望通过重金的方式得到发泄, 是梦洁离开我后。
这天,老吴兴高采烈地告诉我,他又找了个很清纯的女孩子。
你不留着自己用?我反唇相讥。
上次,老吴介绍个处女,结果上床打开包装就露了馅:虽看似腼腆,其实是风月场中的烟花女子。又在蒙我吧,上幼儿园找的啊?
这回不一样,一看就没让人碰过。
见老吴说的真切,我像吸了鸦片一样兴奋起来,马上让老吴在宾馆安排房间,把女孩送过去。
到了宾馆,那女孩一见我,脸刷地红到了耳根。她的羞涩模样顿时激起了我内心蛰伏了很久的对处女的欲望,想像着她那未被开垦的处女地,全身血液膨湃。我一把搂过女孩,直奔主题,在让人震颤的快乐中,彻底地释放了自己。
之后,床单上印下了一朵盛开的玫瑰。这女孩果真是处女!
做完之后,我给她钱。她说:门口那位大叔已经给过了。
这女孩还挺有职业道德,我心头想。是在校生吧,怎么会靠这个挣钱?仔细地打量着眼前这女孩,说不上漂亮,但她清纯的模样还是深深地吸引了我。
你满意吗?女孩答非所问,掏出学生证给我看。
袁莎莎?挺美丽的一个名字。我点头,女孩笑了,露出一对好看的酒窝,但我分明看见了她眼中的忧郁。什么时候要我就给我打电话吧!对了,那位大叔说,如果我让你满意,你会叫我一直陪你。
一直陪?这老吴做事,怎么不和我商量呢?前几次,有几单生意都是他自作主张就拍了板,结果损失不小。
我可以做好的。袁莎莎露出满脸的惊慌。
那先试用一个月?我一下子又扑上去搂住她给她一阵狂吻……
事后,老吴告诉我,袁莎莎很小时父亲就过世了,母亲下岗后身体也越来越糟,前几天到医院一检查,就住进去出不来了。老吴说,他是在酒吧里遇见的袁莎莎,在明白了她为了母亲高昂的医药费不惜献身后,才有了今天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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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我每天都沉迷于袁莎莎让人神魂颠倒的身体里。她给了我过去那么多年从未有过的满足。
公司的事仍然交给老吴打理。
和袁莎莎还在“蜜月”中,就有工商的开始往公司跑,开始我以为只是例行公事的一年一度的检查,直到后来税务的掺和进来,我才知道问题比我想像的要严重。他们查这查那,什么事都翻出来了,很多高度机密的事只有我和老吴两人知道,但我始终不信老吴会出卖我。
和老吴一起读书,一起扛枪,又一起从部队转业进了一个单位,很铁。海南招兵买马那年,双双辞职到了那边,各自拉大旗,做起了房地产。到了一块石头从天上掉下来砸中的三人就有两人是老总的时候,我已有了上千万资产。而老吴呢?公司垮了,还欠了一千多万债。我二话没说,倒腾着把资产兑现帮老吴还了债。回到内地后,我突发奇想地想当儒商,于是搞了个文化娱乐发展公司,老吴自然而然地做了我的助手。这么多年,两人好不容易联手把公司做大做强,即使他没当上老总,也没必要整垮公司来解心头之恨啊?
一天深夜,和几位朋友在老树咖啡屋里谈完事正要离去,突然间透过走廊一个包厢门上的小玻璃窗,我竟发现老吴和一个女人坐在一起。那女人的身影有些熟悉,牵引着我走了进去。
你来了?坐吧!女人的身子动了动,和我打招呼。是我的前妻梦洁。我想躲已经来不及了,就迎着她的目光走了过去。
知道有一天会和你见面的。还没等我开口,梦洁就一个潇洒的手势,叫服务员来了杯蓝山咖啡。
你还记得我喜欢喝蓝山?我突然感到鼻子有点酸。十年了,我对她早已淡忘。
老吴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借故上厕所溜走了。
十年前,当我从海南带着大把钞票回内地时,不仅带回了一位漂亮的女秘书,也把一身脏病带给了梦洁。梦洁硬是与我离了婚,我知道梦洁不肯原谅我,我知道,我欠她的太多了。
梦洁笑笑,这些年,你好吗?说着,拿出了一份收购要约。
我吃惊地望着她,这是怎么啦?
虽然你的公司遭到了重创,但现在考虑与我合作的事还不晚。她动作娴熟地优雅地点燃一支烟。
透过烟雾,我发现梦洁的样子狰狞得可怕,我突然明白了公司最近会出这么多事。我是不可能把公司交给梦洁的。我脸色铁青地将那份合约撕得粉碎。转身就走。
你会后悔的!梦洁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怔住了。但我没有回头。待老吴追出来时,我已经钻进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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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在地下停车场,有人拉住我问我要不要黄碟。我想都没想就掏钱买了几张,这样的事以前常有。回到家,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回想起近段时间发生的这些怪事,百无聊赖地把其中的一张碟子放进了DVD。电视屏幕上出现的画面里居然有我和袁莎莎在宾馆的场面。血一下子涌到了头顶:是谁怎么这么有心计地公然满大街出卖我和袁莎莎的隐私?看来我真是到了穷途末日了!
不久,公司垮了。
一个人的夜,真的很黑。
袁莎莎开门进来时,整个屋子里烟雾缭绕,我正目光呆滞地坐在角落里,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天花板。
走吧!我已经支付不起你的工钱了。
她摇摇头,你的事我都听说了。要走,也等你缓过气再走吧!
她的善良,让我的脸上有了晶莹。望着袁莎莎那双清纯的眼睛,我怔住了。这清纯打开了我尘封了多年的记忆――那是我的初恋。那女子是杭州人,也是袁莎莎这般清纯,也是这种目光,也是这般年纪……那时,她是我所在部队卫生院的护士。两人好上后就偷吃了禁果。当她被开除军籍离开部队,也没出卖我。后来,我曾满世界找她。找不到她的时候我很难过,曾三次寻短见,都让战友老吴给救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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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的病好些了吗?我问。
去看袁莎莎母亲那天,天阴沉沉地下着毛毛雨。跨进病房,与躺在病床上的女人四目相对的一刹那,全身的血液一下子直窜脑门:这个人正是我寻找了20年的初恋情人。此时,男人的那份所谓尊严,只是一张薄薄的纸,此刻早被泪水湿透。
她已无法开口说话。她点点头,眼泪也像断了线的珍珠,淌在那没有血色的脸上。然后,艰难地拉过站在身旁的袁莎莎的手,塞到了我的手心里,嘴巴动了动,却没有声音。我握着袁莎莎的手,情不自禁地端祥着袁莎莎:难怪第一次见她的眼神就似曾相识,莫非她……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脑海里顿时闪现出袁莎莎那光滑如雪的肌肤和丰满的胸脯……我顿时感到五雷轰顶。
“天啊,造孽呵!”袁莎莎似乎明白了什么,蓦地松开了我的手,发疯般地冲出了病房。
当我反应过来,边走边喊着她的名字追出去,还是晚了一步,袁莎莎已纵身飞向了白云……
新年的钟声敲响,躺在病床上的袁莎莎的母亲也跟着她去了。
我处理完袁莎莎母女的后事,到了一座谁也不认识我的庙里,把资产兑了现的钱捐给他们,剃发为僧了。
梦洁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我的公司。而老吴呢,梦洁没有留他。尽管老吴苦苦哀求,但梦洁说:我怎么能用你这种卖主求荣的人?一脚便将其踢开。
当然,这是几年后,当初我公司的一个员工度假来庙里吃斋饭时告诉我的。
编者手记
看到袁莎莎,我仿佛看到了《雷雨》中那个四凤、《满城尽带黄金甲》中那个深爱太子的宫女。莎莎何辜,竟在这个充斥着罪恶的伤城中献出了自己的处女红,却落得个天理不容的结局,是天道太过残忍,还是他的父母太过作孽,这难道是做和尚就能弥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