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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地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发展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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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哈密位于新疆东部,是新疆通往内地的门户,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哈密地区农业为主,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现已建成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个,示范项目覆盖棉花、蔬菜、水果、畜禽等,示范区总面积达10万亩。本文旨在通过对哈密地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现状的调查,分析哈密地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进而提出哈密地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哈密地区 农业标准化 对策

哈密位于新疆东部,是新疆通往内地的门户,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东部与甘肃省酒泉地区相邻,西部与昌吉回族自治州的木垒县和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毗邻,北依天山山脉,南部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若羌县接壤,东北部与蒙古国有46公里边界。哈密地区总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占全疆总面积的9%,辖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和伊吾县,全地区总人口56.27万人,农业人口18.5万人,有可垦地500万亩,目前已开垦耕地110万亩,实用耕地面积81.1万亩。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既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生产发展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30年来,哈密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增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现已建成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个,示范项目覆盖棉花、蔬菜、水果、畜禽等,示范区总面积达10万亩。

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概念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农业标准的制订、实施和监督,取得典型经验,进而推广带动农业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促进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进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主要工作包括组织管理、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监测体系建设、取得示范效益。

二、哈密地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发展现状

(一)哈密地区农业标准化工作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4—2003年。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转化应用农业科技成果,主要通过制订农业生产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有效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第二阶段,2003年至今。围绕农业经济结构调整,适应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坚持标准制订与发展地方名、特、优、新产品相结合,与创农业的品牌相结合,与促进外向型农业与效益型农业相结合,与农业科研相结合的原则;农业标准实施坚持“重点突破、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方针,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哈密地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典型模式

1.“品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

伊吾县淖毛湖哈密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就是这种模式。该示范区是2007年哈密地区农业局要求建立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面积20000亩。他们采取“品牌+公司+基地+农户”的做法收到了良好效果。据统计,小试验点内哈密瓜单产由原来的1850公斤/亩提高到2630公斤/亩,商品率由原来的75%提高到85%。示范区的单产也由原来的1850公斤/亩提高到2390公斤/亩,新增亩产量540公斤。通过两年的示范,农民增加年纯收入600余元。

2.“企业+农户”模式

伊吾盐池羊肉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就是这种模式。伊吾盐池羊肉是哈密地区独具特色的优势畜产品,在哈密有着悠久的历史。2005年,伊吾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伊吾盐池羊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伊吾盐池羊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成立龙头企业哈密地区伊吾县喀尔里克畜牧开发有限公司,带动盐池羊肉发展。通过3年的项目区建设,年末牲畜存栏头数19.5万头(只),下降2.3%;牲畜出栏18.57万头(只),增长25.8%;肉类总产量7241吨,增长13.2%;羊绒产量11吨,与上年持平;羊毛产量245吨,持平。

3.政府主导模式

哈密市精品大枣标准化栽培技术示范区即属于政府主导模式。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哈密大枣便被列入哈密地区重点发展的特色农林产品。历届哈密地委、行署领导均对培植和发展哈密大枣产业给予了高度重视。自2001年起就在哈密大枣的种植上小面积推行了标准化种植。政府的扶持和市场引导,使哈密大枣种植面积得到了快速发展,各级政府视大枣产业为增收富民的农业经济增长点,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给予扶持。为使规范化操作产业化运行大枣产业,哈密行署确定大面积实施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使大枣产业做大做强。哈密地区2003年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报了哈密大枣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并获得批准。项目建设历时3年,自2004年开始到2006年建成。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形成统一协调、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

一是政府农业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名无实。调查中发现,哈密地区和各县(市)都有成立的标准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但没有明确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机构经费不足,缺乏实施规划和具体措施。二是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协调管理。从1994年始,哈密地区成立了负责全地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哈密地区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行署、地区质监局、地区农业局、地区财政局、地区畜牧局、地区林业局等部门参加。由于分工不明确,导致质监、林业、农业、畜牧等部门都有自己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三是行业协会和其它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不显著。哈密地区196家农业企业和农业经济组织中,其中有5家农业龙头企业、182家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社和4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各地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标准没有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为。许多企业还没有制订相关产品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行业协会主要是在组织农民生产、交易中发挥作用。四是农业标准化培训力度不够。调研中发现,哈密地区农业标准化的培训推广仅局限于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基地和绿色食品基地,没有面向全社会的固定培训网络,没有专项的培训经费,缺少专门的工作人员。五是哈密地区农业标准化信息的收集、加工与咨询服务工作不到位。调研中发现,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主办单位对农业标准化活动中所产生的记录、农业标准化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的标准文献进行了收集整理,但缺乏分析研究、及时的修订和提供标准信息服务。

2.农业标准体系不健全

目前哈密地区制订的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和市县农业标准规范已达53项。但总体上无论从标准的数量看,还是从标准的技术水平看,这些技术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己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规模、市场流通、产品贸易、质量监控和提高质量安全的需要,缺乏先进性、系统化和配套标准。

3.标准实施推广率不高

目前,农业标准化工作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带动下在一定范围得到较好地推广实施,但总体上农业标准的实施推广率还不高。近年来,农业标准颁布制订不少,但有相当大部分尚未得到有效实施与推广,存在重制标、轻实施的现象。

三、哈密地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发展对策

(一)坚持政府引导,加强组织领导管理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是一项涉及多环节、多部门的系统工程。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强化政府的责任。哈密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对抓好农业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意见,提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各级政府要成立农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队伍的建设。各县(市)都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名优特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政府加大激励力度,出台一些鼓励农业标准化制定、标准推广实施及农产品认证和创名牌的奖励政策。

(二)不断完善农业标准体系

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要把制订完善农业标准规范作为农业标准化的基础工作。各县(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都要制订相应的农业标准,初步形成与国家、行业标准相配套的包括农业基础及通用标准、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标准、农业投入品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业基地建设标准以及农产品加工、运输、储藏、包装标准等在内的农业标准体系,为发展农业生产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标准技术支撑。

(三)加强标准的宣传推广

目前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面不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层群众、干部和科技人员对标准化工作不认识、不了解,获取标准的渠道不畅。因此要加强农业标准化的宣传推广,通过发放资料、组织培训、专家宣讲、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大农业标准化的宣传力度。

参考文献:

[1]王敏华等.标准化教程[M].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3 (6).

[2]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农业标准化[M].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3.

[3]刘永进等.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J].中国标准化,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