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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翁义务普法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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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世朴1980年从安徽省萧县黄口农业中学退休后,在一次偶然中参加了在黄口召开的公审大会,其中违法犯罪的失足者有不少是青少年,这让他感到十分痛心。他暗下决心要进行义务法制宣传,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减少犯罪。在黄口镇和萧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他找来了有关法律书籍,买来笔墨纸张,开始了他边学习边宣传的“普法长征”。

开始,唐世朴把法律常识写在纸上,贴到墙上,每周一刊,从不间断,观看者众多。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他发现办固定专刊,不便移动,宣传范围有限,而且容易损坏。于是便改用废旧纸箱做成纸板,把抄写的材料张贴在上面,变成了流动板报,既可随时展出,又易保存。

为了使版面更具有吸引力,唐世朴还向美术老师学画插图,使专栏图文并茂,吸引了更多的群众赶来参观学习。不到一年,他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成功地宣传了宪法、刑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

为让更多的人学到法律、受到教育,他精心设计了一种简易轻便、容量又大的卷帘式“软件”替代硬纸牌。这种“软件”每卷长10米,近两公斤重。张贴面积可达20平方米,容量达一万余字,每次骑自行车可带5至10卷,这就为巡回宣传展出带来了很大方便。

到目前为止,唐世朴已宣传法律法规130多部,刊出“法制园地”1947期,自费购买纸张4万余张,绘制宣传画1万多幅,撰写或抄写一千多万字。如果把他所抄的宣传刊物连接摆开,长达40公里。

为了普法,唐世朴到过无数的地方,但他从未要过任何报酬。每次外出宣传,一切开支全部自理,他从不向领导伸手、向单位报销,没吃过一顿招待饭。相反,为办专栏买笔墨纸张就花了9000多元,光做专刊的糨糊折合面粉也有500多斤。一次,他帮县税务局宣传税法,税务局领导决定奖给他100元钱,作为笔墨纸张费,他说啥也不收。他说:“普法是我个人的义务,党员为党的事业干点事哪能要钱?”

从1987年开始,他骑着自行车或三轮车,携带“法制园地”卷帘报,走遍了安徽、河南、江苏、山东4省接壤地区的城乡。唐世朴免费普法行程数万里,每到一处,都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同时,他还注意做失足青少年的思想工作,用一颗赤诚的心去教育、感化、温暖他们,使他们重新做人。

90岁,对一个人来说,已是坐享清福的时候。但对唐世朴来说,还是干事业的大好时光。现在,他每天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埋头编写“法制园地”。家里人有时担心他年纪大,身体吃不消,劝他在家休息,安度晚年,他总是向他们解释说:“人不论年长年少,必须有个奔头,有个追求。为了社会安定,宣传法制就是我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