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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河长制”管理河道水质现状及防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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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7年太湖水危机事件后,无锡市惠山区率先在全国首创对辖区内镇级以上河道实行“河长制管理,区、镇两级“河长”们作为“河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河道综合治理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2008-2011年监测情况,全区71个监控断面实现了水质的好转,占总监控断面的56%,好转幅度在20%以上,52个断面实现了水质的提标,占总监控断面的40%。在控源截污、河道清淤及调活、科学种植、生态修复、点源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河道整治,力争到“十二五”末惠山区河道水质实现“江苏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规定的Ⅲ类水体60%的目标要求。

关键词:“河长制”;控源截污;河道清淤及调活;生态修复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09-0132-03

2007年太湖水危机事件后,无锡市惠山区率先在全国首创对辖区内镇级以上河道实行“河长制”管理,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发[2007]41号)和《关于开展河长制管理达标竞赛活动的决定》(惠发[2007]40号),自此,惠山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河道治理达标行动。区、镇两级“河长”们作为“河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河道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和断面水质达标负领导责任,牵头组织所管河道的综合整治方案的制定、论证和实施,强化横向协调,落实长效管理。通过整整四年的达标治理竞赛活动,采取了一系列的综合治理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1年与2008年相比,区内有71个监控断面实现了水质的好转,占总监控断面的56%,并且好转幅度超过20%;有52个断面实现了水质的提标,占总监控断面的40%。

1惠山区“河长制”管理河道水质状况

1.1“河长制”管理河道范围

惠山区全区8条省、市级河道,11条区级河道,73条镇级河道,共93条河道、设定128个监控断面。

1.2监测项目

各监控断面的监测指标项目主要有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四项。

1.3执行标准

断面考核执行的地表水功能标准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

1.4监测结果

根据区环境监测站的历年监测报告,2008-2011年4年间,共计获取12 288个监测数据。通过对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四年间区内“河长制”管理河道水质类别变化情况和各类监测指标的超标情况见表1、表2。

1.5趋势分析

(1)由表1可知,惠山区自2008年对辖区内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以来,劣Ⅴ类河道的比例在逐年减少,与2008年相比,2011年劣Ⅴ类河道的比例占43.75%,比2008年减少了31.25%,削减了近1/3;Ⅳ类、Ⅴ类水质河道的比例在逐年增多,2011年Ⅳ类、Ⅴ类水质河道分别占比20.31%和29.69%,比2008年增加了3.9%和21.88%,其中Ⅴ类水体河道明显增多。可见,通过推行“河长制”管理,惠山区境内的整体水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对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是切实有效的。

表1惠山区2008-2011年“河长制”管理河道水质类别年度变化情况表

年份

类别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断面数 占比 / % 断面数 占比 / % 断面数 占比 / % 断面数 占比 / %

Ⅰ~Ⅲ类 1 0.78 3 2.34 8 6.25 8 6.25

Ⅳ类 21 16.41 25 19.53 26 20.31 26 20.31

Ⅴ类 10 7.81 14 10.94 21 16.41 38 29.69

劣Ⅴ类 96 75.00 86 67.19 73 57.03 56 43.75

表2惠山区2008-2011年“河长制”管理河道监测项目超标情况汇总表 / mg/L

年份

监测

因子 2008 2009 2010 2011

年均值 超标断面数 占比/ % 年均值 超标断面数 占比/ % 年均值 超标断面数 占比/ % 年均值 超标断面数 占比/ %

溶解氧 4.78 20 15.6 4.64 16 12.5 4.44 18 14.1 4.27 14 10.9

氨氮 3.29 94 73.4 2.73 88 68.8 2.40 85 66.4 2.43 84 65.6

总磷 0.43 66 51.6 0.51 83 64.8 0.35 57 44.5 0.34 28 21.9

高锰酸盐指数 9.0 42 32.8 8.4 31 24.2 7.1 14 10.9 6.5 13 10.2

(2)但从表1又可以看出,虽然每年的河道水质在明显改善,但总体改善的幅度不大,到2011年底,劣Ⅴ类河道的比例仍高达43.75%,有近一半的河道仍处于劣Ⅴ类水平,离惠山区整体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差距较大。特别是在2011年江苏省制定的《“十二五”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中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末,Ⅲ类以上地表水比例要达到60%的目标,而2011年惠山区实施“河长制”管理河道污染物指标年均值中仅有8条河道水质达到了Ⅲ类水体的要求,占全区“河长制”管理河道的6.25%,离60%的目标要求差距很大,任务非常艰巨。

2008-2011年惠山区实施“河长制”管理河道水质类别变化趋势图详见图1。

(3)由表2惠山区2008-2011年“河长制”管理河道监测项目超标情况汇总表可见,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四项监测指标中溶解氧年均值在4.27~4.78 mg/L之间波动,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Ⅳ类水体溶解氧≥3 mg/L的标准要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浓度和超标断面数均呈逐年下降趋势,高锰酸盐指数历年均值达到了Ⅳ类水体规定的≤10 mg/L的标准要求,但氨氮浓度历年均值均超过了Ⅴ类水体规定的≤2.0 mg/L的标准要求,且到2011年,仍有84个断面氨氮浓度超标,占惠山区“河长制”监测断面总数的2/3,超标严重;总磷浓度年均值变化不大,但2011年总磷浓度超标断面数下降幅度最大,治理成效比较明显,2010年和2011年总磷浓度年均值达到了Ⅴ类水体总磷浓度≤0.4 mg/L的标准要求。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惠山区“河长制”管理河道水体中受氨氮浓度污染影响最大,总磷污染次之,有机物污染指标和水体中溶解氧含量均达到Ⅳ类水质标准,但离Ⅲ类水质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2008-2011年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变化趋势,见图2、图3、图4、图5。

2惠山区“河长制”管理河道总体水质改善幅度较慢的原因

2.1生活污染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大力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步伐和“排水达标区”建设,生活污水的接管率在逐年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污水已基本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但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和一些工业园区以外的企业的生活污水接管率相对较低,多是通过简单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是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道,这些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般没有排泥和加药工艺,仅对COD有少许去除能力,基本没有脱氮、除磷效果,而惠山区实施“河长制”管理的河道遍布农村各地,均不同程度受到生活污水的污染,特别是氮磷污染物的影响。

2.2工业污染

2007年以来,通过结构调整、企业搬迁、排污口封堵、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整治措施,工业污染对河道水质的影响已有大幅降低,但惠山区工业经济比较发达,企业较多,常年日积月累排入外环境的废水对纳污河道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并且仍有部分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仍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①一些被要求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企业存在回用率达不到100%、间隙性偷排现象。②一些机械制造企业,本来不产生生产废水,由于人员没有环保意识、缺乏管理,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机油等,直接倒入雨水管道或附近水体,从而造成水体的水质污染。③个别企业还存在超标排放现象。

2.3农业面源污染

目前,区内生态农业虽然有一定发展,但所占份额依旧较少。农村大部分种植业的化肥、农药使用量仍较高,而且化肥基本都是无机肥料,例如常用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和微量元素肥等。大量资料表明,农村地区浅层地下水或地表水中硝酸盐、磷酸盐含量的日益升高与大量施用氮磷肥、农药有直接关系,土壤中积累的硝态氮和磷酸盐都会下渗污染地下水或通过地表径流进入附近河道,引起水体中氮、磷浓度的升高。

2.4其他影响

(1)一些河道由于底泥淤积较多,水体不流动,常年处于富营养状态,部分水体已丧失了自净能力。

(2)农村生活垃圾缺少有效收集和监管,河道漂浮物和岸边垃圾堆时有出现,住家船和沿河无证收废、收旧堆场仍未彻底消除等,都会对河道的水质造成污染。

(3)上游来水中污染物浓度较高也是影响流径惠山区境内主要河道常年水质改善成效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3建议与对策

要从根本上改善惠山区“河长制”管理河道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水质达标率,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江苏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规定的Ⅲ类水体60%目标要求,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打好河道整治的攻坚战:

3.1控源截污

污染在河里,根子在岸上。要借鉴惠山区唯一一条入湖河道直湖港综合整治的经验,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摸清惠山区所有实施“河长制”管理河道沿岸污染源排放情况,进一步清理和封堵排污口,加快未接管的生活、工业污染源的接管力度,提高接管率。对短期内不能实现接管的农村生活污水必须加大资金投入,一方面统一规划建设集中收集设施,采取拖运至城市污水厂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另一方面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点源治理措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点源治理工程,确保氮磷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和大幅削减。

3.2河道清淤及调活水系

自惠山区实施“河长制”管理以来,河道清淤工作逐年展开,但由于河道清淤任务重,资金投入大,清淤工作占全区实施“河长制”管理河道的比例较低,而且河道距离较长,清淤时间长。因此,目前惠山区“河长制”管理河道中仍有较多河道多年未清淤,河底淤积严重,必须统筹规划,多方筹措资金,对淤泥严重的河道加快清淤进度;并进一步采取开闸放流、引入清洁水源等多种形式调活水系,恢复水体流动,通过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来达到改善水质的目的。

3.3科学种植

目前,农作物的种值仍存在施肥过量、垄间管理一般等问题,需提倡科学种植,合理施肥,以及采取化肥深施、测土配方、节水灌溉、提高田埂、建筑生态沟渠等方式来降低由于肥料和农药流失造成的氮磷污染。

3.4生态修复

对实施“河长制”管理的河道制订生态修复计划,通过种植适宜水生植物、建设生态护坡等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水环境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和水环境容量,达到修复水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目的。

3.5点源监管与中水回用

进一步加大对区域内废水排放浓度高、影响大的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和处罚,坚决杜绝企业废水超标排放。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一些排水大户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开发回用途径,减少污水排放。

3.6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惠山区“河长制”管理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进一步健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分解落实“河长制”整治目标任务,有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部门间整体联动、有机结合,共同做好“河长制”管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早日实现“江苏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规定的Ⅲ类水体60%目标要求,提高惠山区区域整体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