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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墨是唯一一只被我选中而来到我身边的小狗,性别女,品种长毛德牧,在2011年的夏季走进我的生活。对我而言,夏季是一个伤感的季节,所有的别离,全都发生在仲夏,比如离开20年的家前往海南,比如挥泪告别远赴海外的哥哥,比如亲爱的dody离开我身边。
Dody是西高地和比熊不知道杂交了多少代得到的结果,不算漂亮,却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和执拗的性格。初到时被起了一个与之雪白毛色极不相符合的名字:墨墨,后来被老爸改名叫dody。
我一直想象的是一种人与狗一见如故的场景,不是极其粘腻,也是相见甚欢,可是dody不是。大概由于年龄过小就离开母亲,还未满月的dody只会懒洋洋地钻进人的臂弯里头也不愿意多抬。深夜里呜呜咽咽地叫唤,使得我和三千心疼不已,冒着三月春寒料峭爬出被窝抱着dody哄它入睡。
起初的一段时间,dody并不适应这个新环境,就像不适应它的狗粮一样。无论如何都不肯吃,饿到我给它买了蘑菇肉罐头和火腿肠,才开始津津有味地把几天的食量全都吃回来。当然,除了喂食,平时对人依旧不热心,不是坐在阳台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发出狼一般的嚎叫,就是在客厅转转悠悠后便去玩自己的玩具。仿佛它有它的一片世界,而我们只不过是行走在平行时空里的路人,除了喂食,它并不需要我,这一度让我萌生它究竟是狗还是猫的想法。
但是,狗还是有狗的习性,尤其是独特的早起散步的癖好。dody每天六点准时起床,然后把爸爸叫醒给它喂食,中午饭点准时坐在家门口等我放学回家让它进门,也许吃对它来说是最重要的事情,这至少奠定了这个家在它这个吃货宠物心里的地位。
可以这么说,它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它并不认为自己是宠物,而是跟我们相同的家庭成员,或者户主。它会把它的脏玩具拖到我面前要我给它洗,会把吃剩下的火腿肠叼给我企图要我帮它解决,更甚,在我看它吃饭的时候,默默挪动身体给我腾出一块食盆……
这至少是它对我示好的一种表现吧。犬科动物都是护食的,而它愿意跟我分享它的食物,虽然不知道我到底吃不吃。
别人说,上帝在每个生物降临人世的时候,都会给它一个特殊的天赋,一直以为dody被赋予的天赋,就是独立,可后来才发现,它也需要一个人来给它无微不至的关怀,它也会爱一个人爱到超过自己,它也需要家庭的归属感。
2005年夏天,我去了上海,把dody暂时寄养在亲戚家。第三天晚上,从外滩回酒店的出租车上,接到亲戚的电话,说dody三天来不吃不喝,精神也不好。我哭着要亲戚把电话拿给dody听,在这头歇斯底里地安慰它,告诉它我很快就回来。电话那头传来虚弱的叫声,我想它能听懂我说的话。第五天早上,我便匆匆收拾了行李,马不停蹄奔波回家。Dody看到我的一瞬间,冲过来抱住了我的腿,就像不想放开的依靠一般。我把它抱起来,它把毛茸茸的脑袋埋在我的怀里。
似乎就是从这天起,dody与我,与我的家庭开始有了一种密不可分的联系。也许是一种依赖感,也许是归属感,或是其他的种种,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条生命,已经悄无声息地融入了我的记忆里。就像dody过分的自信一样,我并不把它当作一条宠物,它是我们的家庭成员之一,爱与心疼交织,我没有理由去辜负一个把自己的一生都交给我的生灵。
而后的每天,dody依然坐在门口等我回家,不同的是它听到我的脚步声临近,就会冲下来迎接我。即使很远,它也会听到我叫他的名字而用叫声回应我。
——hey dody!
——woo 汪!
——握个爪!
——woo……
这是我跟它最多的对话,后来衍生到我伸出手,它就会很自觉地把前爪放在我的手心里,嘴里配合一声叫唤。
——hey dody,握个爪!
——woo……汪!
——换一只手?
——woo……
——再换一只?
……
几次之后,它一脸鄙夷地瞄了我一眼,转过身去扭着屁股离开。没想到这种天生长着黑色长睫毛和眼线的生物居然也能做出睥睨的表情。而我,第一次经历这种热脸贴上冷臀部的遭遇,居然是来自自己养的狗。
很快就是一年,dody的生日在2月27号,一直都没有忘记。我给它买了最好的肉罐头,它吃了一半把剩下的叼给我,我问它,你是在反哺吗?它眯着眼在地上打滚,露出奶牛一样花色的肚皮。我知道,它真心地信任我。警惕是猫犬最大的特点,当它把肚皮暴露在别人面前,对这个人便是真的信任了。我蹲下来,抚摸它肚子上的绒毛,用小勺一口一口喂它吃剩下的肉罐头。看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我轻轻对它说,其实你刚才没有吃饱对吧?
我以为这就是我和它之间的故事,平静的生活,我会看着它慢慢长大,子女成群,然后慢慢地老去,再安详地离开。
我说过,我会带着它一起去我的大学;
我说过,我要跟它一起去大草原,享受奔跑和追逐;
我说过,我要给它最好的小窝,最好的狗粮,富足一生。
我许给它好多美好的蓝图,一个遥远的未来。
可是,未来,什么时候来呢?
我唯一不曾知道的是,离别,比未来先到。
誓言终究敌不过流年,在不久之后,我无可奈何地食言了。
2006年夏天,由于一些缘故,家里商量把dody送给别人抚养。其实,那不是商量,而是给我通知。一种不可逆转的结局,纵然是我撕心裂肺地挽留也仍是无济于事。只不过,这一次是生离,而不是死别。这是唯一让我能够欣慰的事。
我最终还是妥协了,一次离别,变成三个条件交换:不许改名,要对它好,等我有能力了就带它离开。
离开的前夜,我从小窗台爬到阳台,轻声叫唤dody,它跑过来,却不似从前一样撒娇。两只小短腿紧紧抱着我的腰,脑袋埋得很深。我轻轻把它抱起来,看到了绝望而无助的眼神,这是我第二次看到这样的神情,第一次是2005年的那个夏天,我前往上海,任凭它在护栏里凄厉地喊我。
可这一次,是真的回不来了。我也只能默默地说一声对不起。
第二天,它走了。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远离我的世界。我仍是习惯性地在放学路上,远远就喊一声dody,可是这天,再也听不到熟悉的声音,再也没有一个奔跑的身影迎接我回家。我才知道,它是真的走了,连最后的侥幸希望也没有留给我。
就像梦醒,然后梦碎。
无声无息,泪流满面。
之后的之后,收养dody的人家去了江西,我也试图打听和寻找过,可是,一人一狗,就这样了无音讯。
Dody用它最好的年华装点了我惨白的青春,而我,却在它最好的年华,给了它两次离别,却连一个承诺,都无法兑现。
现在的dody,如果还活着,也是一条老狗了,可能也走不动了。它可能也会懒洋洋地躺在地上,看天空小鸟飞过。它也许还是像从前一样,把玩具拖出来要主人给它洗;也许也会在深夜睡不着的时候,轻声叫唤。只是,它的新主人,会不会顺着它洗它所有的玩具,会不会在深夜哄它入睡,而它,会不会也有那么点想念我呢?
后来的几年,我养鱼养兔养鸟,只是不养小狗,怕是生出感情来,又戒不掉。
2011年夏天,毕业。我去了武警部队,他们的德牧产了幼崽,我前去挑选一只。
一共五只小德牧,刚刚足月不久,毛茸茸的甚是可爱。我在护栏外召唤它们,一个个跑过来叫喊着渴望得到我们的青睐。唯独一只小狗,安静地,远远地站在一旁,一脸祈求看着我,熟悉的眼神,一如从前的dody。
我猜想,这是不是dody以另一种形式来讨要我欠它的未来,或是来偿还我为此而落下的眼泪。
我唤它墨墨,它似乎可以听懂,跑过来,趴在栏杆上。我向它伸出我的手,它也轻轻把一只前爪放在我的手心里。
——hey 墨墨!
——woo……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