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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失去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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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生态文学批评的视角研究了美国杰出女作家薇拉·凯瑟的代表作《我的安东尼娅》,分析了二十世纪初在美国西部边疆拓荒的波西米亚女子安东尼娅在家庭灾难、文化疏离、个人不幸与辛苦劳作中的挣扎与绽放,指出大自然赋予了女主人公在逆境中生存和奋斗的生命的活力和健全的人格,缅怀了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乐园,得出了幸福就是回归具有永恒价值和意义的大自然的结论。

【关键词】 薇拉·凯瑟 《我的安东尼娅》 大自然 生态文学批评 田园文学 边疆

本论文受陕西省教育厅 “生态文学批评与美国现当代小说” 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助,项目号为09JK188;本论文同时受西安外国语大学同名重点科研项目资助,项目号为08XWA07。

引 言

《我的安东尼娅》(My Antonia)是美国杰出女作家薇拉·凯瑟(Willa Cather)的代表作之一,它史诗般地描绘了二十世纪初欧洲移民在美国西部边疆的拓荒生活。小说的女主人公安东尼娅是从捷克西部的波西米亚(Bohemia)地区来到美国内布拉斯加州(Nebraska)荒原定居的什米达家的长女,透过她儿时的伙伴吉姆·伯顿(Jim Burden)的双眼,我们可以看到她在家庭灾难、文化疏离、个人不幸与辛苦劳作中挣扎与绽放的故事。

实际上,没有什么文学作品不可以从生态的角度解读,因为生态观察已显示,没有不包含有机体的环境,也没有脱离环境的有机体,所以《我的安东尼娅》这部典型的反映了欧洲移民在美国西部拓荒生活的小说尤其值得从生态批评——尤其是田园文学——的视角加以关注。美国文学评论家劳伦斯·布伊尔(Lawrence Buell)曾指出,“田园文学是西方思想界两千年来不可或缺的一种文化装备”(Buell,1995:32)。“田园”一词来自拉丁语pastor,是“牧羊人”的意思,它最初指的是任何直接从事畜牧工作的人——顾名思义,“田园文学”(pastoral literature)这个术语的最初含义是指任何描述放牧生活的文学作品;然而,现在这个术语并不再指作为一种已经过时了的传统文学惯例的最初形式,而是指这种文学形式的含义更广泛的第二种用法,即一种对与城镇文化相对的自然或者乡村文化特质的赞美。关于田园文学的最早产生的假说与美国著名科学家爱德华·奥斯本·威尔逊(Edward Osborne Wilson’s)的“亲生命性(即人类与生命的自然亲近性)”的概念有关——他于1984年出版了名为《亲生命性》(biophilia)一书,表达了人类普遍具有的对自然生命的亲近性。他说:“我认为,探索生命的奥秘、与各种生命体交往是一种深沉而又复杂的思维过程。从某种程度上说,哲学和宗教低估了人类的存在价值,所以我们的存在更依赖于生物学的天性——我们的精神与这种天性分不开,我们的希望也来自于这种天性。”(Buell, 1995:32)由于当今世界的科学家们普遍认为,有多个宇宙平行存在,而我们所在的这个宇宙对于生命的存在与发展是有利的,因此威尔逊还说,社会生物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认识世界的方法,而“宇宙的法则恰好与人类的亲生命性的内在特质相一致。也就是说,在这个特例中,本能与理智罕见地达成了一致”(Buell, “American Pastoral”: 1-29)。基于以上两点认识,威尔逊作了饱含希望的结语:“我们越了解其他的生命体,就会越尊重它们的价值,从而也就越会尊重我们自身的价值。”(Buell, “American Pastoral”: 1-29) 后来许多科学家的论文也都阐释了支撑田园文学漫长发展历史的社会生物学方面的基础,并明确无误地指出了回归自然可以使人恢复身心健康的科学依据。地理学家罗杰·乌利齐(Roger Ulrich)还提醒我们不要忘记达尔文的格言:“如果亲生命性存在于人类的基因库里,那就是因为早期人类对某些自然因素和场所的亲生命性反应有利于他们的生存和健康。”(Ulrich, 1993: 75)

笔者认为,女性作家描写荒原的角度与许多男性作家不同,她们与荒原融为一体,而不与之对立;她们强调“认同”,而不是“挑战”。《我的安东尼娅》一书的作者薇拉·凯瑟的童年和少年时期都在内布拉斯加州草原度过,所以她对那里荒原的粗犷之美和移民拓荒者艰苦生活的切身体验为这部小说的创作提供了大量足以激发想象力的素材,而小说的叙述者吉姆·伯顿则是凯瑟的代言人——也就是说,虽然小说表面上讲述的是安东尼娅的故事,实际上它却表现的是吉姆眼中的安东尼娅以及她对他的影响;安东尼娅的故事是构成小说的主要框架,而吉姆的双眼则好比是两扇窗户,吉姆正是通过这两扇窗户向我们展示了他所看到的草原风景,以及他与草原之间的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深刻联系,也就是凯瑟在小说末尾处所说的吉姆与安东尼娅所共同拥有的“无法言表的过去”。

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当吉姆在九岁那年初次遇到安东尼娅时,他发现她是一位比自己年长四岁的漂亮女孩,她的眼睛“又大又热情,流光溢彩,就好像森林中棕色池塘波光临粼粼的水面一样”。命运使他们几乎同时来到了内布拉斯加草原,他们的眼前只有无边无际的荒原:

当我四处眺望时,我看到这个地方尽是野草,就好像大海里尽是海水一样。红色的野草将整个草原染成了酒红色,或者是像被海水冲到岸边的海藻的颜色,当风吹草动的时候,整个草原好像都奔腾起来。

这就是安东尼娅将要深深植根的土地。很快我们就从小说中得知,什米达家被一个同乡骗光了钱,由于不会种田,又不懂英语,他们不得不住在土穴里。当冬季来临时,安东尼娅绝望的父亲在严寒、极端贫困和对故园的无尽思念中饮弹自尽了。安东尼娅十五岁时就不得不像男人一样地在田里劳作,她的胳膊和喉咙处的皮肤“晒成了像水手一样的棕黄色”,她的强健的脖子挺立在肩膀上,“好像草皮上的一棵树干一样”。什米达家的人和大草原上的其他人一起耕种,靠此安身立命;在与大自然斗争的过程中,他们也逐渐与大自然产生了感情,这种感情是朴素而又自然而然的——生态批评家麦德哈夫·盖底吉尔(Madhav Gadgil)指出,促使人类融为一体的亲缘和互惠关系,在以农耕为主的族群里,也包括了非人类的成员(即构成大自然的基本因素),因为它们为人类提供了食物、水和庇护所,而人类则会保护它们不被过分地破坏(Gadgil, 1993: 365-80)。此外,大自然也满足了人类审美的本能——在视野开阔、阳光灿烂的原野上劳作,听着身旁小溪“潺潺”的流水声,望着在远处开满野花的草地上悠闲吃草的畜群,谁能不感到心旷神怡呢?所以,安东尼娅说:“我属于农田。”——在这里,她从来不感到“孤独”和“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