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渠道也泡沫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渠道也泡沫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可以播广告的载体再多,关键问题仍然在于:广告商的数量或者现有广告客户的预算会因此而大幅增加吗?

李开复跳槽GOOGLE、百度版权官司、聚众团队动荡,事实再次证明,凡华尔街关注的热点行业,就不会安生、太平。

华尔街特别是NASDAQ最近几年好像主要精力都是在制造泡沫,虽然中国企业只是其中的小小泡沫,但也出了一些身价数千万至数亿美元的青年“财俊”,让人们羡慕不已。惟一的问题是,这样一个泡沫接一个泡沫地制造,究竟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当下,很多投资机构热衷于所谓“新媒体”,以分众传媒、聚众传媒为代表,成批定做液晶或其他材质的显示屏,找人群可以聚集或短暂停留的地方,趁人们的眼球稍事休息的时间狂播广告。他们已经或者正在挤占的地方包括写字楼的电梯间和餐厅、商场和超市、银行、餐厅、茶馆、酒吧、停车场、主要人行道、大学生宿舍楼和食堂……据说,最后一个尚待开发的最合适地点只剩下洗手间了。

这些只是在公众场所、可以照顾到比较多人的“新媒体”,其实还有更多的人在惦记着我们的手机呢。几亿部手机呀,如果用来放放广告,又该是对华尔街多么有诱惑力的概念!

不过,可以播广告的载体再多,就算多到充斥了我们生活的所有角落―包括了看、听、嗅、尝、触,所有时间―谁再发明一种在睡梦里插播广告的机器吧,关键问题仍然在于:广告商的数量或者现有广告客户的预算会因此而大幅增加吗?

如果这些所谓新媒体都只能靠包装概念上市来圈到钱,在市场经营中上却要靠价格战互相残杀,那么,最终一定会成为灭掉的泡沫。

再看搜索,热得已经找不到北了。如果说微软因为李开复跳槽而GOOGLE,是有点酸葡萄心理,那么,百度一审败诉的版权官司,就实实在在地是一个提醒了。其实,任何搜索引擎的生存都依靠同样的条件:一是大量公开的被允许搜索到的资讯,二是那些希望在搜索结果页面把自己往前面排排队的广告客户。本质上讲,“搜索”还是媒体。

媒体的商业模式主要是“二次销售”。第一次,把内容(图像、声音等电子信号,印刷的字和画)卖给读者、听众、观众、网友等“受众”或者更准确些叫用户,当然有的收费有的免费;第二次,再把这些用户卖给广告商。各种类型的媒体,包括了现在的新媒体们和搜索们,在商业模式方面都没什么分别。不过,和传统媒体相比,这些华尔街追捧的新贵们都有个致命的短板:在拿下用户―第一次销售的环节,完全无法独掌资源,完全无法设置壁垒,完全无法应对突然的变故。

有些新媒体是单纯播广告,有些是播内容+广告的。如果你想靠内容吸引眼球再卖广告,那么未必比电视台更有优势;如果你靠放置显示屏的地点来说事儿,你又如何控制不断上升的场地成本呢?

再看搜索,其实他们是靠着别人的优质内容来吸引用户的。那么,假如大家都要求保护版权,自己卖自己的内容,不再提供免费、公开资讯了,搜索们如何生存?另外,卖关键词、搜索页面广告,毕竟是有上限的,你总不能让网友敲个关键词进去之后,出来十几二十几页都是垃圾广告吧。

渠道,如今是个巨火爆的词儿,大家都在渠道的细分上猛下功夫,新媒体是渠道,搜索也不过是渠道。但是,新渠道再多,再热闹,再细致,其两端的用户和广告商并没有什么变化。用户不会管你是什么渠道,他们只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搭理或者不搭理你;而广告商呢,是要看你搞掂用户的实际效果如何才会付给你钱的。

所以,没有实在内容支持的渠道,其实只是非常非常脆弱的泡沫而已。

说实话,哪天我烦了,一定发起一场运动―要求眼球不被骚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