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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协调城市建设与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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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市化、搞好城市建设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两项重要任务,其目标是增加人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二者有联系又有区别,既互相促进,又互相制约,必须协调发展。

一是城市化和城市建设应当协调发展

城市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进程中,在工业化和市场化推动下出现的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产业逐步集聚、农村地区逐步演变成城市地区、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加强,同时城市化和城市价值观念成为主体,并不断向农村扩散。城市化是城乡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是工业化的必然果,是生产力进步所引起的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转变的过程,因此,城市化不仅仅是一个城市本身的建设发展问题,而且涉及到体制的大转换、产业的大调整、社会的大进步、人类的大发展,是人口的城市化、农民的市民化和城市的现代化的统一。城市化的本质是整个社会从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核心是把农民转化为市民,把农业生产方式转化为非农业生产方式;目的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城市化的结果和载体是城市。城市是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的形成和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生产关系变革的结果,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进步的标志,体现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程度。城市建设是指通过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经济发展为依托,完善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和各项服务业,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和环境,为城市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基础设施。

城市化和城市建设都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互相促进,又互相制约。城市化的规模和速度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城市设施的承受力为条件,以不削弱农业的的基础地位为前提,以推动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增加人民收入、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为目标。城市建设以经济发展为基础,适应满足城市化水平的要求,为城市化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相应的承载能力。因此城市化和城市建设应当互相适应,协调发展。

二是城市化和城市建设的不协调及原因

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城市化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城市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中充分地发挥了动力和平台作用。但是,城市化和城市建设中也出现了某些不协调的误区,有的是城市建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有的是城市化滞后于城市建设,特别是在推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不切实际、拔苗助长、盲目冒进的现象,给水、电、油、气供应增加巨大压力,导致交通拥堵、电荒、水荒、短气、看病贵、上学难、就业难等“城市病”的出现,引发了大规模毁地、环境污染、失业增加等一系列突出问题。

城市化和城市建设中上述不协调问题的出现,是由一系列历史、现实的主客观原因造成的。一是以牺牲工业化和现代化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为代价,脱离城乡经济的发展,搞农村居民大搬家,片面追求城市建设高标准、“与国际接轨”,结果城市建设与城市化发展水平脱节,城市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革资金不足,吸纳、辐射、生产、发展能力差,社保基金的巨额缺口无力弥补,大批农民拥进城市,很难实现农民进城有职业、生活有着落、就学就医有保证,城市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恶化,城市中贫富差距拉大,出现了大量的贫民和贫民窟。没能实现人口的城市化、农民的市民化和城市的现代化的统一。二是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经济的发展没能很好地协调一、二、三次产业之间的关系,第三产业的发展存在偏差,造成了城市建设和城市化脱节。城市的建设发展必须以经济发展作为物质基础。经济是城市建设的支柱。城市市政设施的改善和城市环境的美化,必须依托经济发展的支撑。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在城市建设起步阶段,应当选择投资少、见效快、当地有资源优势、市场前景好的产业作为支柱产业起步,为城市发展积累资金。先有产业发展,然后才有市貌市容的改造,不应当把有限的资金都用来装点门面。第三产业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点行业。但是第三产业发展必须以一次二次产业发展为基础和依托。我国工业化尚未实现,一、二次产业不仅不能削弱,还必须置于优先发展地位。离开一二次产业发展,单纯在三次产业在百分比上作文章,三次产业可能会引入歧途。第三产业门类众多,发展前景宽广。近年来城市第三产虽有很大发展,但大多限于餐饮业、旅店业、娱乐业,这是片面的,与城市化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三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出现偏差,造成城市功能、服务与人的需要不够和谐,使城市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出现了不和谐,二者发展不协调。城市的主体是人,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最终目的是满足人改善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要以人为本,尽最大能力满足人对城市的需要,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现在有些城市的规划存在盲目拔高城市定位、盲目扩大人口规模、盲目进行旧城的成片改造,盲目进行周边环境再造,破坏自然生态资源,有的地方出现了“一届政府一张规划”“权力审美”的现象,使规划的科学性、刚性、指导性大打折扣。在城市建设中有些地方没有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关系,没有处理好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结果造成了交通堵塞、住宅拥挤、环境污染、文物破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在城市管理中,没有解决好城市发展与素质教育的关系,没有解决好城市发展与强化管理的关系。有的把城市管理交给市场,让市场自发调节,结果是管理滞后。

三是协调发展城市化和城市建设,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城市的主体是人,城市化和城市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城市化和城市建设二者必须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才能更好地实现城市化和城市建设的最终目标,增加人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一)、强化主导产业,协调发展一、二、三产业,夯实产业基础,增强城市化和城市发展的活力。城市作为生产要素的聚集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是产业发展、经济聚集的结果,必须要有一定的产业支撑,没有产业支撑,城市化和城市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城市化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业的发展水平。因此,城市化发展、城市建设必须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产业发展推进城市化和城市建设,以城市化和城市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和产业层次的提升。要强化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优先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提高它们的吸纳、辐射、生产、创新能力,实现农民进城有职业、生活有着落、就医就学有保障。要协调发展一、二、三产业。城市作为各种公共设施、市场服务聚集的场所,是发展第三产业的主要依托。发展第三产业必须以第一、二产业的发展为依托和基础,建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总量适当、满足需要的第三产业。搞好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要提高城市的就业、养老、教育、医疗、住房的保障水平,提高城市的配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供油能力,加强城市交通的软硬件建设,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活,在良好的经济环境中创造,在良好的安全环境中发展。

(二)、构建和谐城市,实现城市化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搞好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城市,最基本的是实现人与城市的和谐,包括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要以人为本,尽最大能力满足人对城市的需要,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数。首先要实现规划的和谐。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的基本蓝图和首要原则。科学的规划是搞好城市建设的前提,因此必须以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意识,科学地、高水平地编制规划,从根本上改变那种缺乏特色,风格雷同的规划,要合理布局,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把城市建设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地区可持续发展目标统一起来,使城市建设既具有中心意识,又具有面向未来的领先意识,解决好超前性和可操作性的关系,解决好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解决好功能分区与紧凑高效的关系,将城市发展的积极性与规划的科学性结合起来,正确处理需要和可能、近期和远期、局部和整体的关系,使规划减少盲目性,增加自觉性,提高科学性,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维护其严肃性,刚性和指导性。其次要实现建设的和谐。“十七大”报告提到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们的目标,这个目标是搞好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终极目标。城市化不是高楼林立,它是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均等化,无论你在什么地方都能享受到方便优质的服务。城市化的主要效应是集聚和集约,城市化发展、城市建设应该是坚持科学发展,注意节约和保护耕地,走集约型、效益型城市化道路,力争把城市用地扩张和与农民争地的矛盾限制在最小范围;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征地,依法保护城市化过程中被“城市化”农民的权益,要还“利”于民,让被“城市化”的农民分享到城市化效益。城市建设实现和谐,必须解决好城市发展与完善功能的关系,解决好城市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实现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公共设施齐全、配套到位、社会和谐。最后要实现管理的和谐。政府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和代表,和城市居民之间的关系,是公仆和主人之间的关系。它只有向纳税人提供服务的义务以及依法维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是以服务最优化为己任。政府现在对城市管理也不能大包大揽,也不能窒息和否定市场作用。但是却不能把城市管理完全交给市场,让市场自发调节。城市功能以服务最优化为原则,市场却以利润最大化为宗旨;城市要求生态环境平衡,实现生活、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市场却无能为力。在改革政府对城市管理体制中,不能实行“大市场、小政府”的原则,相反,相当强化政府的职责,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实现管理的和谐,要解决好城市的发展与市民素质教育的关系,解决好城市发展与依法强化管理的关系,解决好依法行政和优化环境的关系,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活,在良好的安全环境中发展,协调发展城市化和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