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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维新思想家宋育仁兴商思想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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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是资本主义最重要的经济部门之一。振兴商务,发展资本主义商业,曾一度成为中国近代思想家打出的救亡图存大旗。宋育仁在其维新理论著述《时务论》《经术公理学》及财政学专著《经世财政学》中,对资本主义商业地位、公司治理、兴商学等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一些兴商的具体主张与建议。

[关键词] 宋育仁 维新思想家 兴商思想 商业地位 公司治理 兴商学

宋育仁(1858-1931),字芸子,号芸岩,晚号复庵、道复,四川自贡市人,清末维新思想家、近代经济学家和著名学者。宋育仁曾在1896年、1901年两上理财专折,著有《会议银价说贴》和《经世财政学》等经济学专著,《时务论》、《经术公理学》中也有不少的内容涉及经济。1905年,其经济学专著《经世财政学》印刷出版,这是当时中国人编著的为数不多的经济、财政学专著之一 。六卷本《经世财政学》,分为“本农食”、“权工商”、“明士学”、“立平准”、“制泉币”和“正权量”六卷,其经济与财政学早期文章,分附于各卷。

由于国内对宋育仁的研究甚少,尤其是基于宋育仁曾要袁世凯还政清室之误说,长期被正史边缘化,其丰富的经济思想也被湮没于无闻。本文拟对宋育仁的兴商思想予以述评,以就教于方家,并纪念宋育仁先生诞辰150周年。

宋育仁发展资本主义商业思想,主要涉及商业地位、公司治理、兴商学、及兴办商业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主张与建议,主要见于《时务论》《经术公理学》《经世财政学》。

一、关于商业地位的认识

宋育仁对商业的重要性早有认识,在《时务论》里,他说 “外夷以商立国,以富为本。乃易兴,而选士于商。限岁入财若干出税若干以上,始得举入议院。”

这既是宋育仁对资本主义的认识,又是对资本主义国民经济体系中商业所处地位的认识。商业与商人作为革命因素,不仅催生了资本主义社会,而且推动着资本主义的持续发展,商业有着其它经济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在宋育仁看来,资本主义国家十分重视商业,以商立国,商人有着极高的社会地位,士从商出,商人甚至可以入议院,成为议员。这些无不是商业所处地位之体现。发展商业,以商立国,也是宋育仁所主张、所向往的。

宋育仁还在其他著述中也论及商业地位。在《经术公理学》里,他写到:“理财之要策,莫切于经商”。宋育仁把经商作为理财的要策,将商业视为解决政府财政危机的重要出路。在《经世财政学》中,宋育仁还以《权工商》专章讨论了工、商业在理财及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地位问题。

宋育仁着重从理财的角度,探讨了商业的作用及其地位:

第一,商业可流通有无。宋育仁认为商之本位,在于将甲地所产器物,移之乙地,以供各处所求。他比较西人开源畅流与开源节流两种理财主张,主张以开源畅流,理通国之财。用商业流通,免除货滞,以劝农工,促进种业发展。

第二,厚集人力和资本。商业皆非厚集资本不能举,商业以资本为主,一公司可赡数万家,一大厂可养数千人。商业通过带动制造业发展,厚集人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消纳废滞。产品供过于求,会滞销,并使工业受亏而无利。商业以币敛市场滞销商品,改善商品供求,使工业免受亏损而获利。宋育仁认为市言所谓囤买囤卖,实为工业所依赖,代国家维持财政。

第四,周转国币。国币为交易货物之契券,以周转为作用。钱币为国家专有之利权,主造之产地,自应有转输权衡。商业流通,国币得以周转。国币畅通,国民经济发展也就畅而无阻。

宋育仁同时分析了商业所损于国家财政的几个方面:一是启奢侈之风。商业坐计奇赢,入财较易。轻入者轻出,故市埠之民,奢侈成风。二是耗日力。使用机器的工业,能增缩日力。而业运之商,往返道途,闲坐市肆,皆坐耗日力。三是易流亡。商人习惯远出,商业有时亏折,子孙不能继业,容易导致流亡。

宋育仁认为“论通国之交易,则商之益十三,而其损十七。论国际之交易,则商之损十一,而商之益十九。”引用日本葛冈氏所著,加以证明。

考察中外工商发展史,宋育仁指出“工之事如不与商联,则一人执艺,以食其力而已,”是商业推动了工业进步。

二、早期维新著作《时务论》中的涉商思想

宋育仁在《时务论》中,用外洋富强之事实,说明中国古代周官乃治术“尤备”时,指出西方“分地段,同业而居异市,或联为一公司,”盖得周官遗意,简要述及西方资本主义商业经营问题,认为“分地段则价不得私,联公司则货无所居奇而不至踊滞,市租所入,以市业为衡,以屋舍为限,即无有畸枯。”

将西方资本主义商业经营中的好的做法,附会成中国古代就有的,看似牵强。实际是托古改制一种体现,也不能不说与他当时没有直接接触西方资本主义全无关系。

宋育仁介绍了西方的公司制度,明确提出商贾之事,“不能以官法治也。”宋育仁考察外国商业,国家和民众共有商业利益,官商集股兴办商业,但由商人主事。在资本主义国家,公司遍设,数公司联为一商会,公司、商会皆有首董。首董制订商会章程,报商部备案。市肆由首董自行选用商人负责经营。

宋育仁把经商看作“富国之资”,考察古今,经商富国之效甚著。他认为“往时试之而不效”的原因就在于,“动以官法治”。以官法治商,“既不习于商,上下情不通,而中饱浮费之弊多也。”

宋育仁还介绍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商会公司,都由民间集股。如果公家入股,将官本付给公司,由公司经营,官府不得干预公司经营。如果“别立官肆,则稽于商部,从其商会公司之式,主肆皆用贾人,积资劳以次升为总办,得积财以附股,而不奖以官。”这里,宋育仁实际提出官办公司,也应该按照商会公司之程式开办经营,而不应享有其它特权。公司由贾人经营,并根据经营业绩逐次提拔,乃至总办,奖励以“积财以附股”,而不奖励官职。对经营者,“得积财以附股”,用现代的话说,实质是一种股权激励。

宋育仁介绍西方兴办商业时,强调兴办公司,设商会,而公司、商会都不能治以官法,而由商人主事,反对官办、官商合办和官督商办,实际是有感而发,是深刻反思洋务运动失败的结果,实际上反映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希望封建政府减少政府干预,发展商业的意愿。

宋育仁通过介绍“立市租、经官肆、制税则、综会计”兴商四事,表述其兴商的初步建议。

宋育仁认为外国“经商之政最为简洁,贤于关税者”。外国市场屋舍虽由私家修建,但有地税屋税市税。分地立则,按屋取租,整齐划一。分地经市,市业有赢耗,市租因以增减。

宋育仁主张官肆分销,搞活商品流通。他看到外国作厂虽有批发,但不得遍流通,必立官肆分销,百货乃无雍滞。宋育仁建议在京师及省会水陆通衢之处,由国家出资,立市廛修治闾舍,京师命户工两部,外省则命都抚,督同海关分巡道使,详议而审治之。每一货所居,分为一段,官肆与民肆州处其间,皆令出市租,视屋舍多寡,定为市租平准。招商入股,以为主匮。

仿古代之制,胥师贾师肆长,专用贾人,毋参用士夫,经以商规,毋治以官体。对无财入股而能习商业者,由主匮保任,量其所能而授以司,允许以身俸之赢续入为股分,积年劳无失即可升为肆长。

宋育仁认为外国除户部外,还有总司度支,与中国古制同。我国无司会计专官,主张全归于户部。年终稽其出入,课其赢耗而诛赏。诛以除伙夺事,赏以倍息分财。

兴办商业,自然涉及税收问题。宋育仁认为中国关税似密而实疏,“商不困于征而困于旅食,不耗于正税而耗于中饱矣。”从事征税的吏胥太多,人浮于事,一局吏胥以数十记,既糜费正等,增加国家财政支出,加重民众负担;另外使得侵渔“又倍焉”,而不利于商业发展。批评中国税收征收名实交失的同时,宋育仁介绍外洋诸国的税务“惟征于所产之地,核于出关之始,税于所鬻之乡”,简而易稽。

在《时务论》中,宋育仁还建议在宗族私塾附立工商学堂,请知晓工商的耆老为教习,宗族中为工商业者学于工商学堂,使其能执业事事。

三、商业与金融业关系的探讨

1.商业与银行

宋育仁注意到商业与银行、货币等金融业间的关系,认识到商业对银行的依赖。在《经术公理学》讲到:“经商之关键,首重于成本,商本之来源,取资本于钱币,钱币之作用,总握于银行。”银行“为铸局之销路,实为商本之来源”。举办商务所需成本,如商股未集,可以借资于银行。宋育仁把设银行,看作兴商业的关键。这是他对商业与金融业关系的高度概括。

宋育仁看到外国商业与银行间的密切关系。“商之所至,即银行所至,商往各埠贸易,资挹注于银行,名有若干镑成本,实则但有一纸汇券寄来,不持一钱以至,就其地之货,赚取其地之银,寄期于其地银行。银行即以寄期之财,转资各商成本,空中营运,灌注不穷,时以所获之赢,收买生金,运回本国”。在宋育仁看来,就因为在中国设有银行,外国来华贸易,空中营运,用贸易所赚,收买中国生金,外国愈富,中国愈穷。

所以,宋育仁主张设银行,以筹措商本为主要业务。

开设银行,有助于公司的开办。公司,分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两种。无限公司,成本无止限,有赖国家支持。有限公司由创办人垫资开办,开办以后,未收效以前,公司自量缓急,将股票减折出售给银行,银行计其奇赢,将所囤股票增价转卖股友。如此,在银行为之消纳的情况下,有限公司筹集足够资金招股运作。对于无限公司,在收效前,资本不裕,由商部考察,拨给国币,补助成本,交银行经手,照本付息,陆续提还。

开设银行,有助于扩充商旅。洋商因为外国银行设到中国,亲履华埠,而华商不至欧洲,进口按镑价易银,出口不能按照银本定价,洋商操定价之权。宋育仁设想本国开设银行,分设中国驻日银行,再推广到欧美都会,如此,在国外有中国银行营运本国之银,与驻洋华商,自为挹注,并可储存本国货币,与该国银行通有无,商旅自然不会视至国外经商为畏途。

尽管银行对商业发展极其重要,但也不能受制于富商。宋育仁希望通过分行业务,“移缓就急,挹彼注兹”,相互拆借,本处银行不敷周转,从他处银行借资,使钱币畅流,以免受制于富商。

2.商业与货币

宋育仁使欧期间,广泛考察资本主义国家的商业,指出:“工商之事,非多金银不能鼓动而奔走之。”商业本身就是厚集资本之业,作为“易中媒介”的钱币少了,就会影响商业经营。主张广制钱币,改善钱币不敷周转,以解商业发展中的钱荒之困。

在《经术公理学》中,明确指出:“兴商务,必须平银价。” 清末,中国币制混乱,不仅不用金;即使是银,也两、元并存,银两、银元规格不一,而且外国银元还在中国流通使用;在内地广泛使用铜钱,铜钱与银的兑换也无固定的换率,银与外国金币也无定率。币制的混乱,极其不利于商业发展。

宋育仁曾批评中国落后的货币制度对商业的消极影响,“中国商业,但于银钱涨落之关系,自为盈亏,其于货物交易之低昂,并无关系,是中国只有银钱之贸易,不足以言商业,何从而论商战乎?”

随商务日兴,钱币不敷周转,加之赔款使白银大量外流,银根吃紧,食物日贵,钱荒日甚,不利于商务发展。宋育仁主张设银行自主银钱兑换,由国家银行主导银钱兑换,兼平银价。他建议商务部总银行通过上海银行,将各省各埠平色高低银钱价值列为一表,转发各分银行。银钱价值由上海银行电告商务部总银行,转电各分银行,饬令各钱店,一律照价兑换。

在银行初立时,不能划一,可先行权宜定价,银钱涨落不得超过十分之一,以平银价,救钱荒。待整齐圜法,钱币渐广,永定划一价目,如此,商民交易,只凭物价涨落,而不虑银钱涨落,从而促进商业发展。

此外,宋育仁在论述了改革中国币制,制金币,消除镑亏对商业发展的作用。

3.开办银行的具体设想

宋育仁在考察西方资本主义银行制度基础上,设计了较为完备的银行体系。在京都设立总行,总行无论商本或官商合本,皆隶于商部。在天津、上海、香港、牛庄、芜湖、汉口、宜昌、重庆等商埠及海关商务繁盛之地设立分行。

银行管理方面,仿外国例,总行实行商部、商董、行主三者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商部主断法,商董主议法,行主主行法”。商部主修订商律与断法,在年终稽核银行帐目。银行实行董事会管理,“推择行主由商董用人”,“遇有章程不便,准由商董禀明商部,公议修改”,交行主照章办理。

多渠道筹措银行本金。上海银行实有银根仅二百万两,朝廷拨付官本五百万两,再招商五百万两作为银行起根。为增加资本以敷周转,宋育仁主张将按例提前三月交海关道的赔款交付银行司其出纳。

宋育仁对银行的业务与功能做出了更多、更详细的描述。如掉换兼平银价、带行币票、营运弥补国债等。

四、明德与商业发展

宋育仁认为中国重商,而不被人知晓。中国之商尤富,也不被人知晓。各国大商,得举为议绅,及大公司商董,得主议于商会,与议于商部,如此而止,而中国大商则奖叙可给一品封典二品官阶,近且有给侍郎衔三品卿者。

国家重商,远过于外国。但为什么公司不能兴,大工厂不能举,铁路不能自修,银行不能自设?宋育仁分析其原因,认为在于德未明,商人“与国离心,各自为谋,不为大局计,又不为贫民计。”他形象地比喻,举国多商,遍地皆财,就像满屋散钱,不能成贯,则仍受洋商之操纵,为外国之经纪而已。

宋育仁主张设商部,立商会,举商董,入会而与商务之议,使商知大局,不专私殖以自封。同时,国要知商情。设银行,商获利颇微,而责任繁重;举办公司,商董垫款甚巨,而与众共享其成,不能独享其利。这些都是有学之良贾所乐为,无识奸商所不愿。在中国,官与商,商与民,彼此不相信。公益之事,公理之宜,知之者鲜。懦者望之却步,豪强兼并者,专其利。对于已经成立的公司,在宋育仁看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由于德未明,华商眼光短浅,而希利厚,朝种树而晚于成阴。宋育仁引司马子长之论货殖曰:良贾三之,奸贾五之。在《经世财政学.明士学》里,宋育仁对商人不明士学,只计目前,不知久远,形象地描述为“见有利之业,则争归之”,“闻一物之价贱,则群弃之”,“见省工减料之侥售诡获,则争效之”。

宋育仁指出“原大则饶,原小则鲜”。经商有取利厚和取利薄之分。取利薄,利人而利己。日计不足,岁计有余,在多中取赢,薄利多销,如为众人服公役而受值。取利厚,利己损人,而诈巧由此生,市价多贰,国中多伪,跌价争销,私伪充斥,损人并不能利己。

四民失教已久,商尤近利,尤为杂伪。教商,就要使之明公理,而不可导以矜私智。什么是公理呢?公理就是商律。明商律而服行,能举公司办银行,大商任其劳,而众人沾其益。对财政、民生实业有公利的,国家可以予以旌表,不可以其自富而旌表。宋育仁认为,不能只言开民智者,而首在明德。

五、明士学,兴商学

宋育仁指出“商之宜有学,世或未知焉”,他分析了世人不知道有商学的原因。言乎工艺的不足,容易知道是由于声光电化等学不兴所致。言乎商务,则惟求于市。宋育仁进而批评国人言商“自以为得之矣”,深究之则“银行不能设,公司莫能举也,物价之低昂,不能与外相持也,钱币之轻重,熟视而无睹,闻之而莫能知其故也”,其根本原因在于“未尝学之故也。”由于没有兴商学,用人专资于阅历。于商,遇事能举之若轻,持论言之成理,自以为得之,而不知商学,非专学于商,求诸经商之学,然后足以明商。

宋育仁把商业视作国民经济体系中的组成要素之一,不再像郑观应等,将商务作为国民经济的代名词,并且把商区分为商务、商业、商学。

商务。商务即政事,指有关商业的政策管理。经商而不必执事,被称为企业家。生材、劳力、资本为生财之三要素,合三者而成商业。然而生财之衰旺,要看总理人的组织怎么样,主要在于订条约,立章程,进退而赏罚,运动其进出,平其争讼,小者组织一二商业,大者维持众多商业。

商业。商业即自执其业者,兼劳力家资本家而言。商虽持筹而算,近于劳心,然事必躬亲,实际是劳力家。有大资本而委事于人者,专为资本家,有出资本而兼自执业者,如商部之商官商会之商董为企业家,一公司一工厂之总办,以至工匠皆为劳力家,其股东则资本家。劳力资本,皆属商业家,而不得谓之商务。办理商务可以兼执商业,而不必执商业。宋育仁批评时人,不分商务、商业,不明权限,不知权限,不足以言商务。

商学。企业劳力资本三者各有其学,即各所宜知,企业家不必娴于买卖,劳力家不必深于条理,资本家不必谙于营运。各明其义务,同时对于商业原理,皆宜共知,即不必其在商,亦所宜知。“故明士学,然后通商学。”在宋育仁看来,商学知识应该予以普及,以明士学,知公理,促进商业发展。

宋育仁关于“商”的认识,有一个认识过程。四川经办商务时,在其思想观念中,以商务统工、商,工,即制造,改造土货及仿造洋货;商即转运,土货行销出口。这在《四川商务局招设公司章程》中有所反映,与早期改良思想家薛福成他们的商务观念颇为相近。随宋育仁对工商之学接触更多,及中国工商业的发展,他对商的认识也就更加深入,将“商”分为商务、商业、商学三个层次。

宋育仁认为“商之事,合群之事也,通于为政之事,故必明士学,始足于言商学。”商学有那些内容?宋育仁认为,商学首在明公司之理,次在知银行之务,尤在晓习钱币与货物出入之较。公司只要自治,决无亏损倒闭之理。由商董担任,负责组织经营,才能集公司;有银行担任,而后能售股票;有公家保险,而后成公司产业,保本业价值,然后得国家利权。商之事,与国民风俗习惯,有公益之利,与国家法律,有相因之理,这些都是良贾所必知,否则是不能办好公司的。

六、兴商务,挽利权

在《覆陈四川商务折》,宋育仁说:“窃维商务因挽回利权,抵制洋货而设。”实际明确提出了兴商务的主要目的在于:挽回利权,抵制洋货。当然,兴商务,还可以“开利源塞漏厄”,即开利源,有益于国家财政。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船坚利炮强迫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取得协定关税、开矿等特权,不仅向中国倾销商品,而且掠夺中国的矿产资源。近代爱国知识分子和有识之士,无不主张发展中国自己的工商业,抵制洋货。

正如此,宋育仁才有回川办理商务之举。他提出兴办商务,以“占市埠,保地产”为要领。宋育仁主张联合华商,自设公司,仿洋法制造,使利权不至于外溢。对于中国土产,“化散为整,自运出口,毋任外人包揽抑勒,”使土货不至外商垄断而贱售。

宋育仁在四川兴办商务时,“不准招集洋股”,被写入《四川商务局招设公司章程》。这与其主张兴办商务的目是一致的。四川地处内陆,风气未开,相对沿海或开埠省份,集股困难。即使如此,宋育仁还是坚持不集洋股,而是多方劝导,坚持商本商办,官绅不经手银钱,示信于民,才获得商人信任。

此外,宋育仁主张集股,建立股份制公司发展商务。从《四川商务局招设公司章程》,可以看出他设计的股份制公司的具体运作情形。

招股与股票发行。各公司分任商业既定,推广招股。由商务总局发给票式,商总经手造具股票,每股百金,编明号册,送局查验,加总局关防以杜冒滥。股票号册存总局,票交商总,定明售票收股由商总局议定或交票号,或交大铺家代收,给收单息折以凭取息,并报明总局存案。

利润分配。股份公司公司每届年终清结一次,按付官息及该公司货本人工运价开销外,所得净利,以五分存储,作为护本,以四分归股友摊分,凭票支取,余一分做承办商首各公司各执事人酬奖。公司帐目略刊送总局及各股东,接受总局和股东的监督。

股票遗失的处理。股票载明入股人籍贯姓名,遇有遗失,由本人具报总局转达地方官备案,领取股息时,另立保单,由该公司补给股票。

用人。公司用人由本公司商总主持,总局不干预。公司用人,以保人保单为凭,入股万金者准荐一人。举荐的人干什么事,由商总主持,不得指荐某事。办事不合,听凭开除,仍准另荐,如有亏空银钱,由商总确定赔付多少,由保人负责。

公司的权利与义务。除照章纳厘税外,地方一切支应差徭,无庸认派。地方书役,不得借支差名目,肆行搅扰,如有前项情事,由总局移请地方官随时查禁。

宋育仁不仅大力介绍西方公司制度,而且结合中国国情,在反思洋务官办企业制度基础上,推行鼓励民间投资,建立股份制公司,兴办商务,促进了川渝商业经济发展。

中国自古以来,以农立国,封建统治者主要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明末,资本主义在商品生产发达地区,开始萌芽。中国进入近代以来,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侵略及随之而来的商品输入、倾销,及西学传播和国内商品经济的初步发展,中国社会,从政府到民众,对“商”的认识和态度,一直处于变化和进步中。其中,以宋育仁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和维新士人,对西方商学知识的介绍,对发展商业的呼吁,对发展商业的具体建议,尤其是1896年回川兴办商务的商业实践,事实上起到了“开风气”之效果,并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资本主义商业经济的发展。

注释:

宋育仁的《经世财政学》仅比1903年出版的中国近代首部财政学著作《财政四纲叙》晚了2年,而其中的币制改革主张早在1896年已成雏形。据叶世昌《中国货币理论史》(下),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80页,载:有关经济学的著作,“甲午战争后,到辛亥革命时止的17年时间至少达80种,其中经济学原理书至少48种(中国人编著的至少24种),财政金融方面的至少25种(中国人编著的一种)”。宋育仁的《经世财政学》留存少,现仅存上海图书馆,也可能未统计其中,但从叶先生的统计看,宋育仁的《经世财政学》应该是清末比较早的中国人著述的经济、财政学著作。

参考文献:

[1]宋育仁:时务论[M].成都.1897.14.(存上海市图书馆)

[2]宋育仁:经世财政学(上)[M]. 卷二.权工商.上海:同文书社, 1905.5

[3]宋育仁:经世财政学(上)[M].卷三.明士学.上海:同文书社, 1905.4

[4]宋育仁:时务论[M].成都.1897.5

[5]宋育仁:时务论[M].成都.1897.6

[6]宋育仁:时务论[M].成都.1897.24

[7]宋育仁:时务论[M].成都.1897.7

[8]宋育仁:时务论[M].成都.1897.22

[9]宋育仁:时务论[M].成都.1897.7

[10]宋育仁:经术公理学[M].卷一.明德.上海:同文书社,1904.6

[11]宋育仁:经术公理学[M].卷一.明德.上海:同文书社,1904.7

[12]宋育仁:经世财政学(下)[M].卷五.制泉币附篇.上海:同文书社,19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