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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会写点文章的人,都和书有缘。

我自幼生长在穷乡僻壤,祖辈无一人读书。20世纪50年代,我的家乡开来一支农垦部队。我不知怎么认识了一位团部的高参谋。他借给我一本叫《保尔・柯察金》的书(后来才知道,这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缩写本)。那时,我上小学三年级(此前有过一年私塾的功底)。我如痴如醉地读完了这本书,它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外部精彩世界的窗口。自此,我便深深地爱上了书。

三年级已开始写作文。一次,我写了一篇关于秋天落叶的作文,被老师当作范文诵读,就此大大地增强了我写好作文的自信心。

初、高中我在外地就读,家人来找我,我不在教室、寝室,肯定就在图书室。

我喜欢唱歌,一些好的歌词就抄下来。这就是我抄书的发端。记得有一首好像是乌克兰民歌《夜半的星星》,歌词大意是这样的:“夜半的星星,你好像眼睛,看着平原,看着山岭。请你从乌克兰带给我音讯,减轻我深深的愁闷……”即便是六十多年以后的今天读之,仍感到它有一种震撼力:那种思乡的淡淡的哀愁和那种思亲的审美愉悦仍撞击心灵。十几岁的少年负笈师从他乡,恋亲、思乡之情可想而知。但一读《夜半的星星》则为之缓解,文学之功用竟如此之大!

我自幼家境贫寒,缺衣少食。在外读书时,因无钱交伙食费,常被食堂停伙。困顿之时,书成了唯一的安慰。星期天常于书店盘桓半天一日,看不花钱的书。有些实在难以割舍的书,就抄,就此养成抄书的好习惯。在所有的文学样式中,我最爱诗歌,它的高度凝练和优美的旋律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抄了不知多少本书。我抄过全本《西厢记》;抄过被誉为“在诗歌领域里为美国人发现美洲大陆”的美国诗人朗费罗的《海华沙之歌》,该诗四千余行,十六万五千余字,我在滴水成冰的寒假里用了四天四夜将它抄完。

高中一年级时,我在《安庆日报》上发表了一组儿歌,就此确定了终生奋斗目标――为孩子们写诗。为孩子们写诗的题材范围虽广,但有关动植物的还是居多,我必须熟悉它们的特征和习性。所以,在大学时,我便下死功夫摘抄了《动物大辞典》和《植物大辞典》。后来,我发表的较有影响的两组儿歌及童诗《小家伙们》和《在植物的王国里》就得益于这种抄书。这两组诗中,有六首被选入人教版教材,有三首被选入韩国和美国中文学校的教材和辅导教材。

抄书的好处是等于把作者的作文过程重复一遍,作者文章中的微言大义、布局谋篇、遣词造句等等都在潜移默化中使抄者大受其益,从而使抄者变为作者。俗话说:“眼过十遍,不如手过一遍。”

我就是由爱书抄书而变成一个儿歌作家的。

我写好文章的秘诀大概就是:多读、多抄、多写。多读书,开卷有益;多抄书,抄一遍等于读十遍;多写作,文章多从实践出。我已年过七旬,且有病在身,但仍写作不辍。有一年的一、二月份,我用了五十天时间为孩子们写了一百五十首童诗和儿歌,又可以编成一本小书了。